欧洲投资动态要点
发布日期:2019-03-26
英国维持欧盟对脱欧后风险交易产品的禁令
2019年2月22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对外宣布,在脱欧后,英国会继续维持欧盟方面的风险交易产品禁令,包括二元期权与差价合约,以此保护国内投资者,尤其是针对散户投资者,避免其遭受潜在的4亿7千万英镑的损失。由于这些风险交易产品在网上进行,投资风险较大,故英国当局要求此类产品提供者必须对交易方作出风险警示,并披露可能损失的数额。其中,针对二元期权的禁令将于4月1日到期,针对差价合约的禁令将于4月30日到期。届时,英国当局将根据禁令实施情况与行业反馈,决定是否变更为长期的禁令或者作出其他调整。因此,建议投资英国风险交易产品的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并跟进该禁令的最新情况,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避免损失。
欧盟正式反对电信收购违约
2019年2月25日,欧盟的竞争监管部门针对电信巨头Telefónica Deutschland在收购案后履行承诺的方式提出正式的反对意见,该收购案名称为2014 E-Plus收购,该收购旨在为所有相关利益群体以最好的价格提供4G服务。
欧盟监管部门认为该电信巨头没有适当地履行收购案期间所承诺的义务,通过在基准条件下排除特定的现有的交易,阻碍了第三方在德国手机服务行业的竞争,妨害了市场竞争。Telefónica正在对监管部门作出回应,但具体结果尚未公布。
欧盟同意制定低碳标准来帮助投资者
2019年2月25日,欧盟委员会与欧盟议会达成协议,同意帮助投资者制定低碳标准,以降低对环境的损害与影响。该标准将衡量投资者如何应对有害气体减排的压力。在此趋势下,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公司可能需要减少与污染型行业的业务联系,这可能推动资本流向绿色行业。
新的低碳标准会在整个欧洲推行,为投资者选择低碳行业提供一个可靠的标准。当局旨在推行的一组标准名称为气候转型基准,可以追踪公司减排的具体情况。另一组基准名称为绿化投资,用来衡量商业实践,旨在通过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以内。这也是《巴黎公约》上作出的承诺与达成的协议。
外商投资者如何在缅甸开展电信业务
发布日期:2019-03-08
缅甸议会于2013年10月8日颁布了第31/2013号《缅甸电信法》,为电信部门提供了必要的监管改革。《缅甸电信法》为网络设施服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等电信服务提供了高阶的监管框架。目前,缅甸通信部门的主要监管机构是交通运输部(MOTC)下属的邮电部门。过去,该部门既是监管机构,也是电讯市场唯一的垄断运营商。然而,这两个角色现已分裂,该部门担任电信监管机构,缅甸邮电公司(MPT)担任主要国有企业电信运营商。然而,该邮电部门和MPT并非完全独立,因为两者都在MOTC的监管下运作。该邮电部门的职责包括颁发和更新服务提供商许可证、规范频谱和编号计划、保护消费者利益、检查和监督服务提供商以及对服务提供商采取行政处罚。但是,该部门的某些职能,例如向外国实体颁发许可证,必须得到交通运输部(MOTC)的批准。该邮电部门还为政府提供通信政策建议,促进公平竞争,并协助竞争委员会调查有关电信部门市场行为的投诉。
缅甸允许外国实体根据《缅甸电信法》申请许可。许可规则将“外国实体”定义为:非缅甸公民或外国注册实体持有超过50%股权或非缅甸普通合伙企业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法人实体。该定义不同于1914年《缅甸公司法》通常所规定的范围更广的定义,即“外国公司”为拥有至少一个外国股东的任何公司。缅甸投资委员会根据缅甸投资法2016发布的第13/2017号通知,对从事制造设备、安装电信线路、建设电信塔、承担与区域光纤线路相关的业务并提供电信服务的投资者免征所得税。免征所得税的期限取决于投资者在缅甸的业务地点。
到目前为止,缅甸已经颁发了四个全国性的电信许可证,其中两个授予给了外国运营商:卡塔尔的Ooredoo和挪威的Telenor。其余两个全国性电信许可证授予国有企业MPT和当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缅甸国家电信和通信有限公司(MNTC)。许可证有效期为15年。
电信授权和许可制度
服务许可证
本地和外国个人或组织想要提供网络设施服务、网络服务或应用服务,其必须向邮电部门申请服务许可证。根据许可规则,申请人可以从此列表中仅申请并持有一种类型的许可。一个网络设施服务许可证允许被许可人从事网络设施服务所涵盖的所有服务许可证。网络服务许可证和应用程序服务许可证必须单独申请。如果是外国实体的申请,MOTC将需要向缅甸政府提交申请,以获得进一步批准。一旦获得所需的批准,MOTC将指示部门向个人或组织颁发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至20年。服务申请证可申请续签,但需要获得该部门和MOTC的批准。此外,许可规则还规定了无证电信服务的处罚:最多五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电信设备许可证
MOTC还要求持有许可证以使用或拥有某些电信设备的个人和组织获得电信设备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本地和外国个人或组织必须向该部门递交电信设备许可证的申请,才能拥有或使用此类电信设备。但是,根据《缅甸电信法》第13条,在服务许可证持有者使用电信设备或从服务许可证持有者处获得电信设备的情况下,个人和组织可免于获得电信设备许可证。
固话(FL)
根据许可规则,固定线路服务提供商(FL提供商)必须在提供固定线路服务之前获得该部门的批准。在向部门提出申请时,FL提供商还必须提交干扰研究报告,以确定其运营是否会干扰事先授权的FL提供商。如果是外国申请人,该部门批准后,将向MOTC以及缅甸政府提交申请,以获得最终批准。一旦获得批准,经批准的FL提供商可能会在其许可证中承担多项义务,包括仅以批准的频率运营、支付许可费用和最小路径长度要求。
移动通信
根据许可规则,移动服务提供商移动提供商必须在提供移动服务之前获得部门的批准。如果是外国申请人,该部门批准后,将向MOTC以及缅甸政府提交申请,以获得最终批准。一旦获得批准,移动运营商可能会在其许可证中承担多项义务,例如仅在批准的频率下运行、完成所有塔和天线结构的注册以及仅在特定地理位置提供服务。
卫星
根据许可规则,卫星服务提供商必须在提供卫星服务之前获得该部的批准。在向该部门提出申请时,卫星提供者还必须提交与FL提供者共享的频段的共享研究,以避免干扰。一旦获得批准,卫星提供商可能会在其许可证中承担一系列义务,例如仅以批准的频率运行,并遵守功率限制等各项技术条件。
互联网服务
根据许可规则,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在提供互联网服务之前获得该部门的批准。如果是外国申请人,该部门批准后,将向MOTC以及缅甸政府提交申请,以获得最终批准。
无线电频谱
根据《缅甸频谱规则》,授权使用无线电频谱的程序、频谱权利授权条件和频谱费用,应由公共部门经公众咨询后确定。无线电频谱可以通过拍卖、投标或固定价格发行。频谱许可证只能在事先得到该部门的书面批准后,方可转让或转让。受让人需要遵守《缅甸电信法》和适用法规中规定的任何相关要求。
数据保护要求
在缅甸,电信服务许可证持有者必须安全地保存通过其电信服务传输或接收的信息和内容,除非法律要求,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其用户的机密个人信息。根据《缅甸电信法》规定的数据保护义务,它为交通运输部提供了在紧急情况下为公共利益进行拦截和获取必要信息和通信的权力。此外,除了2017年3月8日《公民隐私法》中关于公民身份的隐私和安全保护法之外,缅甸目前还没有一般的跨部门数据保护法。公民隐私法保障每个缅甸公民的隐私权和安全权,并规定了有关禁止监视、拦截通信、搜查通信或非法掠夺动产或不动产的规定。
由于缅甸迄今没有关于数据保护的跨部门数据保护法或综合规定,因此,缅甸目前没有规定要求在缅甸境内本地存储数据。
据报道,缅甸电信监管部发布了《缅甸普遍服务战略草案(2018-2022)》,目标于2017年12月29日,移动信号和基本人口覆盖率达到99%,宽带服务覆盖95%人口。
卡塔尔颁布《民商事仲裁法》助力投资
发布日期:2019-03-08
为了提振投资信心,卡塔尔颁布了一项基于国际标准的现代仲裁法,希望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庭外解决纠纷的现代准则。受到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启示,卡塔尔2017年第2号法律《民商事仲裁法》取代了卡塔尔1990年第13号法律《民商事诉讼法》中的第190条到210条以及与《民商事仲裁法》相抵触的其他任何法律条文。
对于多年前后不一和模棱两可的卡塔尔仲裁来说,虽然该《民商事仲裁法》的颁布意味着一个巨大的成就,但卡塔尔必须阐明一些规定才能被列入现代仲裁国家的名单。
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的时间范围
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3条规定,所有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在其生效时具有追溯效力。这种追溯适用可能不利于法律预测作用的发挥,因为它要求正在进行的仲裁符合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的要求。它还质疑该法律颁布之前签署的仲裁协议的法律地位,特别是那些没有满足新规定要求的协议。
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的可仲裁性
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关于仲裁适格性的规定不清楚,卡塔尔立法者没有在可仲裁的纠纷和禁止仲裁应在法院解决的纠纷之间划出清晰的界限。
事实上,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7条第2款规定仲裁不得用于法律不允许当事人自己解决纠纷的情形。但是该规定既给出定义也没有给出任何精确的描述去说明何种情形下可能构成上述情形。此外,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2条第3款规定对什么可能构成民商事纠纷的宽泛定义,使人怀疑包括弱势方在内的经济交易是否可以仲裁。
另一个歧义来自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2条第2款。该条款要求总理或其代表批准包含或缔结与行政合同有关的仲裁协议。事实上,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并没有对行政合同一词作出任何定义或阐释。而在若干立法文本中,行政合同一词似乎没有相同的含义。
国内和国际仲裁
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2条第4款对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进行了区分,认为国际仲裁涉及国际贸易争端。它通过提供一定数量的例子进一步说明了什么可能属于这一类。在这方面可以提出两项主要意见。第一,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2条第4款列举的关于可视为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纠纷的例子却不一定符合该资格。列举的例子为:如果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当事方之间的国内交易引起争端,而当事方选择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仲裁程序。这表明国际商会管理的仲裁产生于卡塔尔的国内交易,并涉及各方在卡塔尔的住所。第二,更重要的是,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虽然区分了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但并没有由此产生任何不同的法律后果。这令人严重怀疑区分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的动机。卡塔尔法院未来对《民商事仲裁法》的适用,可能有助于了解卡塔尔的司法界是否会在国际仲裁的范围内对某些问题采取较为宽松的态度,如争端的可仲裁性。
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尽管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否则将被宣布无效,但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7条第3款中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规定反映了对可能被视为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协议。事实上,根据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7条第3款的规定,只要双方之间有传输记录,已签署协议中包含的仲裁协议以及未签署形式的仲裁协议都将完全生效。此外,根据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7条第5款的规定,合同中提及的任何包含仲裁条款的文件均应视为书面仲裁协议。除此之外,如果不存在其他书面记录,则根据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7条第4款,只要另一方不对该主张提出异议,就足以证明诉状中包含仲裁协议的存在。
如果当事各方不放弃其仲裁权利,则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在法院管辖范围解决纠纷。根据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9条,当一方在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在依据事实提出抗辩前未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时,即为放弃仲裁权。根据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的另一个效力为管辖权原则,即授权仲裁庭自行管辖。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管辖法院将被剥夺在整个仲裁过程中发挥任何作用,因而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卡塔尔《民商事仲裁法》关于地方法院作用的规定。
外商投资者如何在塞浦路斯开展媒体业务
发布日期:2019-03-08
塞浦路斯关于媒体业务的法律框架
塞浦路斯的广播业务受1998年《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法》的约束。该法已经过多次相应的修订,以符合欧盟的第2010/13/ EC号指令(视听媒体服务指令,AVMS指令)的要求。
塞浦路斯广播电视管理局(CRTA)是负责监管和控制广播和电视事务的独立机构。为了更好地适用《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法》,CRTA于2000年颁布了《无线电和电视台条例》(CRTA条例)。该条例涉及电视转播或无线电广播的许可、设立和监管。
所有权限制
根据《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广播服务的许可只能授予以下运营商:
1、根据塞浦路斯《公司法》或根据欧盟成员国相应法律注册的公司;
2、根据塞浦路斯《普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或欧盟成员国的相应法律注册的普通或有限合伙企业;
3、在塞浦路斯或欧盟成员国设立的公法人;或拥有塞浦路斯或欧盟成员国国籍的自然人(仅适用于地方覆盖范围较小的电视广播公司)。
拥有欧盟国籍的自然人或根据欧盟成员国法律注册的公司必须履行塞浦路斯居民或公司的所有法定义务,并与欧盟成员国的经济保持稳定和有效的联系。特别是相应公司必须在欧盟成员国维持其营业地并在塞浦路斯的公司注册处登记。
单个外国实体或个人只能收购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公司股份,且所有外国实体或个人持有公司股本的总份额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
关于媒体公司的交叉所有权,《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法》第19(4)(a)条规定:禁止向以任何方式在出版社、报纸或杂志中持有或控制超过5%的股权,或持有或控制在广播范围覆盖全国的电视广播公司5%以上的股权的自然人或公司授予无线电广播公司许可。
许可要求
2000年的《CRTA条例》是根据《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法》第51条制定的,上述法规规定了与广播公司许可相关的规则。
根据《CRTA条例》第3条,许可申请必须向CRTA提交,并包含下述三个部分:申请人说明、拟议服务、以及拟议的技术手段和融资方式。CRTA在评估中会考虑诸如董事和员工的简历;拟议服务的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节目质量、时长、内容和类型;以及广播公司的财务可行性等因素。
申请的评估结果分为三种:申请材料完整、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满意。如果评估结果为不满意,申请将被拒绝。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CRTA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自收到CRTA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寄送相应的补充材料。
对于电视广播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而对于无线电广播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7年。
新媒体内容的监管
《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法》第14(f)条规定了视频点播服务的提供者的特殊类型许可,该服务可提供随选视听服务。
《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公司法》第八章A部分的规定仅适用于点播视听服务。上述条款的重点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可能损害其身体、精神或道德发展的内容的不良影响,以及按照欧盟要求将欧洲作品纳入消费者可获取的作品清单之内。
2019泰国投资指南
发布日期:2019-02-21
泰国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泰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商业部(Ministry of Commerce),其主要职责分为两部分,对内负责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国内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监管商品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等;对外负责参与WTO和各类多、双边贸易谈判、推动促进国际贸易良性发展等。泰国商业部主管对外业务的部门有贸易谈判厅、国际贸易促进厅和对外贸易厅等,主管国内业务的部门有商业发展厅、国内贸易厅、知识产权厅等。
泰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1960年《出口商品促进法》、1979年《出口和进口商品法》、1973年《部分商品出口管理条例》、1979年《出口商品标准法》、1999年《反倾销和反补贴法》、2000年《海关法》和2007年《进口激增保障措施法》等。
在进出口管理方面,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禁止进口产品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和健康、国家安全等的产品,如摩托车旧发动机、博彩设备等;关税配额产品包括桂圆等24种农产品,如大米、糖、椰肉、大蒜、饲料用玉米、棕榈油、椰子油、龙眼、茶叶、大豆和豆饼等,但关税配额措施不适用于从东盟成员国的进口;进口许可分为自动进口许可和非自动进口许可,非自动进口许可产品包括关税配额产品和加工品,如鱼肉、生丝、旧柴油发动机等。自动进口许可产品包括部分服装、凹版打印机和彩色复印机。泰国商业部负责制定受进口许可管理的产品清单。那么在出口管理方面,泰国除通过出口登记、许可证、配额、出口税、出口禁令或其他限制措施加以控制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可以自由出口,受出口管制的产品目前有45种,其中征收出口税的有大米、皮毛皮革、柚木与其他木材、橡胶、钢渣或铁渣、动物皮革等。
泰国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规定
泰国主管投资促进的部门是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负责根据1977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及1991年第二次修正和2001年第三次修正的版本制定投资政策。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核和批准享受泰国投资优惠政策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等。
外籍人对泰国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按照泰国法律在泰国注册为某种法人实体,具体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和大众有限公司等;二是成立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通常指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为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组建的实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合资公司不是法人实体,但是根据《税法典》,合资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被视为单一实体。
在上市方面,泰国法律规定,只有大众有限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登记加入证券交易市场。根据1992年颁布的《大众有限公司法(Public Limited Company Act)》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转为大众有限公司。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在泰国上市的特殊限制,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大众有限公司,符合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股票交易所(SET)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上市。
泰国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
根据BOI最新的七年投资促进战略(2015-2021),泰国主要以投资所属的行业为基础,按行业的重要性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另外也按项目所在地区及价值的不同给予额外的优惠。其总体目标是促进泰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经济竞争力,鼓励创新、高附加值、绿色科技相关产业及研发的投资。
BOI向投资者提供两种形式的优惠政策:一是税务上的优惠权益,主要包括免缴或减免法人所得税、免缴或减免机器进口税、减免必需的原材料进口税、免缴出口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进口税等;二是非税务上的优惠权益,主要包括允许引进专家技术人员、允许获得土地所有权、允许汇出外汇以及其他保障和保护措施等。非税务优惠适用于所有获BOI批准的项目,税务优惠则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和所在地等不同情况享受相应的优惠。一般来说,属于泰国政府鼓励支持产业范畴内的项目、位于受到特别鼓励投资区域的项目或者生产出口型的项目均可以获得更大程度的优惠。此外,为鼓励外商投资,BOI还放宽了对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对于工业企业投资,无论工厂设在何处,允许外商持大部分或全部股份,如果有适当理由,BOI可规定外商在某些受鼓励的行业持股比例的限额。
BOI对鼓励投资的地区在行业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不同程度的额外优惠政策。泰国目前重点促进南部边境地区和经济特区的投资。南部边境地区包括南部边境3个府以及宋卡府的4个县。泰国政府经济特区发展委员会首期已确定了5个经济特区,分别位于达府、莫拉限府、萨缴府、宋卡府和哒叻府境内。此外,在20个人均收入较低的府投资也可享受到一些额外优惠。这20个府是:胶拉信、猜也奔、那空帕农、南、汶干、武里喃、帕、马哈沙拉堪、莫拉限、夜丰颂、益梭通、黎逸、四色菊、沙功那空、萨缴,素可泰、素辇、廊磨南蒲、乌汶以及庵纳乍能。当前,泰国正积极推进东部经济走廊(EEC)建设。东部经济走廊是泰国国家级经济特区,是当前泰国执政政府的旗舰项目,被视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被泰国上下寄予厚望。其目标是打造“东盟最佳和最现代的经济特区”,成为推动泰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特区建设投资需求将达到1.5万亿泰铢(约合450亿美元),主要包括3府周边水陆空三维交通网络改造建设、工业园区及新城市建设等。根据发展规划,未来5年泰国政府将以PPP模式开展投资,首选推进五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连接三大机场(素万那普机场、廊曼机场、乌塔堡机场)高铁项目;乌塔堡机场和东部航空城项目;乌塔堡机场航空维修中心项目;廉差邦港口第三期项目以及马达普工业码头第三期项目。其中后四个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已于2018年10月经东部经济特区政策委员会审议通过项目框架及投资预算。
中国企业在越南当下的投资机遇与风险
发布日期:2019-02-21
2018年是越南经济取得许多重大成功的一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5500万亿越盾(约合2382亿美元),同比增长7.08%,创2008年以来的最高增长水平,越南成为东南亚和世界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越南宏观经济保持稳定且呈上升趋势,通胀和CPI均得到控制,制造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强劲推动力”,增长率达12.98%,经济对采矿业和信贷的依赖程度降低。越南在出口中创下新记录,出口总额和农业出口额均达历史最高水平,从农产品到高科技行业等领域成为“世界工厂”之一。私营部门投资比例达总投资的43.3%,其中外国直接投资达191亿美元,这表明越南共产党关于发展私营经济部门的决议实施取得成功,许多分析人士积极评价越南是亚太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
但是,越南经济仍存在劳动生产率低、对外部影响的抵御能力弱、增长模式转变进度缓慢、几大经济部门结构重组放缓、配套工业不发达以及行政程序繁琐等“经济局限性”,应采取适当补救措施。
一、近期越南多个重要日期
2019年1月与2月,恰逢越南多个重要日期,包括1月18日的越中建交69周年纪念日、2月3日的越南共产党成立89周年纪念日。此外,2月27日至2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计划在越南与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举行第二次峰会。越南对美朝领导人第二次会晤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世界舞台上宣传自己的一次机会。
二、2019年越南政府工作重心与发展规划
2018年12月28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有关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决议落实会议上,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明确指出2019年优先实施的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党建工作四大核心任务。其中,经济方面,越南将进一步巩固宏观经济基础,抑制通胀,维持增长势头,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等。
2019年新年,越南总理阮春福提出2019年党和政府关注的六个优先领域:1、注重经济发展,巩固宏观经济,实施严格的财政政策,并使财政赤字率低于GDP的3.6%,继续推进公共投资、国有企业以及信贷机构重整改组,促进加工、制造业、高科技农业、信息技术、旅游业和城市发展等产业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国家营商环境、竞争力、投资者保护和跨境贸易等排名;2、文化和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所有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在党中央关于改革薪资、社会保险和医疗项目的决议实施之前做好准备;3、加强资源和环境管理,并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修订土地法,对违反土地管理和采掘活动规定的行为进行更严格的控制和更严厉的惩罚,呼吁采取“全面解决方案”来处理农村地区、高密度的居住区和三角洲地区的垃圾,加快实施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后果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项目,特别是针对湄公河三角洲、中部沿海地区、西原地区和西北地区;4、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行政改革,更严格执行反腐败法,创造无腐败的环境,促进无现金交易,增加公共行政和干部选拔的透明度;5、继续巩固国家安全和秩序,通过积极措施来遏制“敌对势力”,确保国防和安全,以获取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公安机关将重点关注打击如贩毒、盗窃团伙,高科技犯罪活动和放高利贷等有组织犯罪;6、加强公众媒体宣传工作,以创造“社会共识”,滥用信息自由和言论自由,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人将受到惩罚。
2019年1月23日晚,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在瑞士世界经济论坛就“第4次工业革命:促进活跃与创新”主题与全球一流集团领导人进行对话,并呼吁投资者“到越南并创造4.0产品”。
三、国内经济发展与投资
2018年12月27日,越南计划投资部统计总局宣布,201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达7.08%,创11年来新高,增长率超越6.7%既定目标。全年现价GDP规模5530多万亿越盾(约2390亿美元),人均GDP为5850万越盾(约合2587美元)。国民经济结构中,第一产业增长3.76%,对GDP贡献率8.7%;第二产业增长8.85%,对GDP贡献率49%;第三产业增长7.03%,对GDP贡献率43%。全年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比上升3.54%,控制在国会预期的4%以内。
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外国投资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越南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354.6亿美元,相当于2017年同期的98.8%,实际到位资金达191亿美元,同比增长9.1%。越南引进外国直接投资30年来,外资企业正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部分,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25%,给800-900万人创造就业机会。此外,继外国银行在越南成功开展经营活动后,许多外国投资商对金融银行领域投资的趋势不断增加。
2019年1月,越南总理阮春福批准将重组河内证交中心和胡志明证交中心、建立越南证券交易所的计划,以确保证券市场的高效和透明运作。越南证券交易所将负责制定运营计划和战略,发布有关股票上市和交易的规定,并监督两个子交易所的运作。从2019年至2020年,河内和胡志明交易中心将继续照常运营,同时建立越南证券交易所;从2020年到2023年,在上述两子交易中心上线运作市场信息系统,2023年后完成越南证券交易所私有化。
法律合规方面,2019年1月1日起,越南10部法律正式生效,包括:《网络安全法》、《举报法》、《规划法》、《规划工作有关的11部法律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规划工作有关的37部法律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国防法》、《林业法》、《水产法》、《地图测绘法》和《体育法》等。外商在越南投资建立独资、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建立贸易公司和分销机构等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四、中越经贸合作与投资机遇
1、加入CPTPP
2018年12月30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展协定》(CPTPP)正式生效,将创造覆盖5亿人,GDP总和超过13.5万亿美元,占全球GDP13%的庞大市场;将逐步取消98%的农业和工业产品关税,放宽对投资的相关限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越南在内的CPTPP11个成员国希望该协定可以有效应对贸易保护主义。越方认为,CPTPP是具有全面、平衡、高标准的承诺,将有助于加强成员经济体之间的互利联系,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增长。据越南计划投资部国家社会经济信息和预测中心估计,到2035年,CPTPP将增加越南GDP增加17亿美元,增加出口40多亿美元,分别增长1.32%和4.04%。该协议将为越南贸易开辟新机遇,为推进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改善商业环境创造更多动力。越南加入CPTPP确认了越南在东南亚、亚太地区以及全球的作用及地缘政治地位,对越南利用外部资源和整合国内优势,有效服务国内建设、国防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中越经贸关系
近年来,越南出口增长迅速,对中国的贸易逆差逐步缩小,从2016年的280亿美元下降至2017年的227.65亿美元。据统计,截至2018年11月,越南与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972.5亿美元,同比增长16%。当前越中贸易关系持续稳步发展,过去5年来双边贸易总额年均增长20%。据越南海关总局数据显示,2018年越南对中国的商品出口额约达412.68亿美元,同比增长58.64亿美元,增幅为16.6%。与此同时,越南从中国的商品进口额约达654.38亿美元,同比增长68.46亿美元,增幅为11.7%。
3、中国对越投资
中国对越南的投资在过去十年一直在持续增长,由2007年的5.725亿美元增长到现在的21.7亿美元。除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外,投资模式也越来越多样,投资领域也越来越广。平均每个项目的投资额由150万美元增长到500万美元。截至2018年7月20日,中国在越南有1977个投资项目,累计投资127亿美元,在项目数量方面排名第7,在越外资直接投资排名第7。2017年,中国投资者在越南投资了284个新项目,超过14亿美元。包括新注册和增资在内,中国已在越南投资21亿美元。
4、在越南投资的机遇
中国在越南的投资有利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新的自由贸易政策。更加以下六个宽松的贸易政策,加强了越南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融合性;二是经济快速增长。越南是世界上经济最具活力的国家之一,2016年-2018年,越南的GDP增长率保持在6%-7%;三是低成本。越南是亚洲劳动力成本最低的国家之一;四是稳定的政策,越南有稳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政府承诺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公平的、有吸引力的商业环境;五是年轻、精通数字技术并在不断壮大的员工队伍。越南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员工。并且,越南正处在黄金人口结构期,25岁以下的人占人口的40%。智能手机的使用率也高达26%;六是基础设施的发展。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为投资创造了机会。2016,越南的建筑产值增长了10%。
同时,中国和越南的经济发展方式、文化背景相似。地理上,中国和越南之间的交通非常便利。越南居民的消费习惯也和中国类似。同时,越南也在学习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包括经济政策与政策的规划。这些都能帮助中国企业快速打开并渗入到越南市场。
中国在越南的潜在投资领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现代化农业和食品,主要原因:(1)农产品占越南出口额的20%,越南的农业有巨大的现代化潜力;(2)农业是劳动力密集性产业,而越南的劳动力成本非常低;(3)低税率:生厂、制造农产品的税率只有15%(其它行业的税率一般为20%)。因此,中国的农产品企业可以考虑在越南进行投资,生产。
商业生产外包,主要原因:(1)信息与通讯技术在越南的快速发展;(2)在越南,每年大概有4万IT毕业生进入职场;(3)越南政府正在鼓励居民更多的使用英语。可投资地点:岘港(岘港高科技产业园)、河内(河内IT集中产业园)和胡志明市(光中软件城)。
太阳能和风能,主要原因:(1)越南的地理位置和气候为太阳能和风能产业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2)67%的陆地适用于太阳能电子光伏系统;(3)很多沿海地区和山区都可以建风力发电厂;(4)越南每年有2000-2500小时的日照时间,是全球日照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可投资地点:越南中南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山区。
高端酒店和旅游业,主要原因:(1)旅游业是越南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在2016年,旅游收入为93亿美元,预计在到2027年,旅游业的收入将是2016年的两倍;(2)2013年-2016年,越南的高端酒店(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增长了20%。可投资地点:河内、胡志明市。
五、投资越南面临的风险
ICC-iCover平台专家分析,当前,越南社会相对稳定,治安总体良好,恐怖活动风险较低,不存在针对外籍人士的重大安全风险,但摩托骑手飞车抢劫、入室偷盗、诈骗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越南在人力成本、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势头等方面均有利于投资,但目前越南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社会治安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排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潜在恐怖活动风险等。
ICC-iCover全球安全研究信息数据库显示,2018年8月29日,越南9月2日国庆日前夕,越东部平定省(BìnhĐịnh)首府归仁(Qui Nhơn),当局逮捕一名从柬埔寨入境的被越当局定性为恐怖组织的“越南改革党”(ViệtTân/VRRP)成员,并在其住所查获7支枪与500发子弹。当局怀疑该疑犯策划在越南境内发动恐袭,该指控遭“越南改革党”否认。8月22日,越南最大城市胡志明市(Ho Chi Minh City)当地法院对于2017年4月策划实施炸弹袭击的被定性为恐怖组织的“越南临时国民政府”(PNGV)12名成员判刑,其目标包括胡志明的新山一国际机场(Tân Sơn Nhất International Airport,SGN)以及同奈省(Đồng Nai)首府边和(Biên Hòa)的警察仓库。当局还怀疑该组织于2018年6月20日在胡志明市平新郡(TânBình)对警局实施炸弹袭击,爆炸造成至少3人受伤。
2018年6月10日,越南首都河内(Hanoi)、最大城市胡志明市(Ho Chi Minh City)、芽庄、岘港等地发生非法聚集,反对近期越南国会拟审议的《关于云屯、北云峰、富国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草案)部分内容,抗议3个新经济特区开发草案被外商支配、以及网络安全法草案将给予政府更多打击网络异见的权力。其中,越南河内示威者打出“土地不租给中国,一天都不行”的口号。示威人群与警方发生对峙冲突,河内10余人被捕,其他城市示威均遭驱散。越南境内各地示威热点敏感地区包括:河内,歌剧院、还剑湖、李太祖雕像周边;胡志明市,圣母大教堂、Nguyen Hue步行街区、Hoang Van Thu公园周边;芽庄,歌剧院广场、Tran Phu路周边;岘港,Tran Phu路区域、Bach Dang路周边;广治省,东河市歌剧院周边;同奈,AMATA广场、边和市Vincom与Tan Phong路周边。
同时,越南政策法律透明度不高,法律基础相对薄弱,政府部门行政效率低,执法不严和政府干预行为难以消除,给中越经贸关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2019年1月,越南工贸部颁布关于对中国制造的铝、铝合金或非合金铝、铝棒材及铝型材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的第33号决定。
此外,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的主要问题,将面临较大的环保压力。目前,据越南顺化经济大学国际关系处主任Pham Xuan Hung教授称,越南70%的中国投资项目是矿产资源的开发、钢铁、水泥和铝土矿。这些项目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中国投资者在环境问题上的声誉不佳,比如,越南平顺省永新燃煤发电厂对周围的居住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所以,如何控制投资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新科技的应用,是中国企业进入越南市场时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另外,越南的贸易及交通基础设施仍较落后,产品配套能力低,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等方面欠缺,制约制造业发展;物流业整体竞争力仍较低,物流费用较高;劳动力虽丰富,但缺乏有技能的熟练工人,近年来,在通胀压力下,越南罢工潮愈演愈烈,成为外国投资者在越南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越南缺少资金投资对接“一带一路”的基础设施项目。
六、最新投资风险应对建议
当前,中越投资合作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在越中资企业地域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越南北部边境省份、河内及周边地区,中部和南部省市相对较少;二是赴越投资人员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当地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融入当地的意识有待加强。建议中国公民赴越开展投资合作,一是要充分了解并尊重越南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二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前提下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三要注重融入当地社会,将企业自身发展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四是积极参加越南中国商会活动,随时关注驻越使(领)馆和中国商会发布的各类信息,同时注意日常言行举止,自觉维护中资企业和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
虽然越南在资源条件及政策措施上有诸多有利条件,但不能忽视投资环境中的风险因素,主要为越南当局素来政策多变,法律法规、政策透明度低,人为操作因素很多;越盾兑美元大幅贬值,人民币兑美元不断升值导致中国企业面临双重汇率风险;越南劳动力丰富但素质较低,在高通胀压力下,越南罢工潮近年愈演愈烈,这些风险均可能成为中国企业投资越南的绊脚石。
ICC-iCover平台专家建议驻越南各地,尤其是首都河内、胡志明市、芽庄、岘港等全国各中心城市以及经济特区周边地区,中方人员在近期“特金会”前后敏感时期与未来数月,应谨慎或避免前往敏感地区,密切关注当地媒体报道,提高警惕,远离人群聚集场所,注意安全防备,留意驻地周边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适当提高随行安保等级,避免谈论社会、政治矛盾敏感话题,减少在国会、法院、政府大楼、军警服务设施、露天市场、大中型公交中转枢纽、酒店、大型购物中心、文体娱乐场所、高档餐厅等人群拥挤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如遇民众集会、示威游行群体,应迅速撤离,以免遭受影响。中资企业应注意防范政府违约风险,慎重选择当地合作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做好本地化,尊重越南习俗,遵守当地法律与合规,并注意当地可能的罢工抗议、土地纠纷、环保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示威冲突、排外骚乱、自然灾害、暴恐活动与局部社会动荡风险。同时,应严格遵循越南军警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禁令,并听从当局发出的最新指示行动。
南美洲最新投资动态
发布日期:2019-01-04
智利 :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智利《三点钟报》近日消息,智利电子商务正在稳步发展。一份近期的问卷调查显示,圣地亚哥36.2%的居民倾向于在商场购物,而28.3%的居民更喜欢在网上购物。
数据表明,2018年超过78%的圣地亚哥居民进行过网购,其中62%的网购集中发生在第三季度。在电子商家中,智利本土零售品牌Falabella摘得头筹,另一智利品牌Ripley和中国的AliExpress同列第二。AliExpress作为一家外国电商,能与Ripley同列第二名,成绩非常耀眼,值得一提的是,与2017年一模一样,AliExpress的销售业绩在年底突然蹿升。
上述品牌的发展证明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并不在于提供最好品牌的商品,而取决于商家零售网络的大小、面向的消费群体和购物操作的便利性。专家指出,2019年智利电子商务产业的前进方向在于进一步巩固发展电商渠道、丰富产品种类和拓展消费群体。(来源:智利《三点钟报》)
巴西 :近期重要经济数据
综合巴西环球网近期报道,巴西当选总统博索纳罗近日表示,新政府将合并目前为数众多的各领域监管机构,国家陆路运输局、国家民航局和国家水运局将整合为国家交通局。此举旨在打破政党通过政治任命等手段把持监管机构的局面,提高监管机构工作效率,促进特许经营项目顺利进行。此外,新政府经济团队计划分两轮、6组对44座机场进行特许经营项目招标,计划就跑道、停机坪和航站楼更新修缮吸引100亿雷亚尔私人投资。
巴西石油公司近日公布2019—2023年投资计划,预计五年内总投资841亿美元,同比增长12.8%。其中,688亿美元用于勘探和生产,油气能源、石化领域投资额分别为50亿和3亿美元。(来源:中国驻巴西经商参处)
厄瓜多尔 :总统莫雷诺欢迎中国企业来厄投资兴业
厄瓜多尔总统莫雷诺近日在中厄经贸合作论坛上表示,145家中国企业在厄投资兴建工程,创造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两国技术交流,为厄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中厄两国企业具有互补性,厄方欢迎中国企业来厄投资兴业。
莫雷诺表示,中国是全球创新和产业发展典范,是具有无限潜力和巨大影响力的贸易和融资大国。厄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质的道路基础设施,是太平洋沿岸的物流枢纽。厄为外国企业来厄投资提供法律保障。厄《生产促进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税收鼓励政策,对于优先领域的新兴投资可在8—20年内免征所得税。厄希在能源、矿业、物流等领域吸引投资,而中国在这些领域拥有杰出经验。
厄生产、外贸、投资和渔业部长坎帕纳在论坛上表示,中国是厄第六大出口目的国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厄希推动非石油类产品对华出口多元化。(来源:中国驻厄瓜多尔经商参处)
资料来源: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巴基斯坦正在采取措施吸引外国投资者
发布日期:2018-12-14
巴总理伊姆兰·汗在近日巴基斯坦JW公司与中国福田汽车公司合资汽车生产厂成立仪式上表示,政府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为商业活动提供便利,同时吸引外资以解决国家目前面临的财政赤字问题。目前巴基斯坦财政赤字已经由2013年的25亿美元上升至2018年的185亿美元。关于卢比贬值,伊姆兰·汗表示这是美元需求量增加所造成的暂时现象,近期巴基斯坦将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善。
伊姆兰·汗表示,合资汽车生产厂的设立标志着巴基斯坦第一次从中国引进技术。巴基斯坦目前进口额远超出口额,这是造成巴财政赤字的主要原因。目前巴政府已经为海外巴基斯坦人外汇收入汇回国内提供了便利,同时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外汇转移。(来源:巴基斯坦《商业纪事报》)
【点评】巴基斯坦近期开展多项改革和计划,旨在实现巴经济持续快速包容性增长、减贫、改革医疗卫生部门等目标,从而改善金融体系、增加就业岗位、创造出口、提升整体竞争力、吸引外商投资。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发展及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巴基斯坦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政府支持工业领域引进新型生产技术,加强新技术技能培训,从而提高生产率。
马来西亚:欢迎中企赴马投资
发布日期:2018-12-07
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近日表示,马来西亚政府欢迎中国企业赴马投资,愿意聆听中企的需求,使马中两国经济合作实现双赢。
马哈蒂尔当天在总理府会见中国企业家俱乐部马来西亚商务考察团时表示,马来西亚欢迎来自中国的直接投资,希望抓住机遇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白天表示,中马经贸合作发展态势良好,空间广阔。中国企业来马投资正当其时。此次中国企业家俱乐部派团来马考察投资环境,体现了中国企业家对马来西亚市场的信心。
访问期间,考察团还将与马中关丹产业园的联合钢铁(大马)集团公司、宝腾集团等企业进行深入交流,旨在探索和扩大在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及电子商务、食品加工及农业等领域的合作。(来源:新华网)
【点评】马来西亚支持建设“一带一路”项目,中国是东盟最大贸易伙伴,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将加强在科技与数字经济部门的合作,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4.0等领域开展合作项目。建议对马来西亚投资感兴趣的中国企业及投资者充分了解马来西亚的外商投资政策及其鼓励投资领域,选择合适。
德国:机构发布指南服务中企投资德国
发布日期:2018-12-07
德国中国商会主编、德国权威机构参与的《2018投资德国指南》近日在第八届中欧论坛汉堡峰会期间发布。指南给读者提供了大量投资德国的资讯,为中企进入德国市场带来便利。
《2018投资德国指南》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介绍德国经济、文化、外交现状;第二部分介绍德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区位优势;第三部分介绍德国汽车、化工、化学制药、机械制造和电子工业等重点行业发展动向和与中国合作前景;第四部分就法律、税务等热点
题向赴德国投资的中资企业提供咨询。(来源:新华网)
【点评】《2018投资德国指南》的发布为中企投资德国提供权威可信的信息渠道及专业建议,同时也为中企赴德、赴欧投资创造稳定的制度框架和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有助于中德两国进一步扩大双向开放,保护和倡导自由贸易。建议对德国投资感兴趣的中国企业及投资者充分阅读该指南的内容及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