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批准的外国投资监管新法规4月1日生效 中企赴欧盟投资须更谨慎
发布日期:2019-04-11
4月1日,旨在保障欧盟28个成员国的安全、公共秩序和战略利益的外国投资监管新法规经欧盟委员会批准正式生效。新法规规定,当外商在欧盟成员国的投资计划,包括对敏感技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对一个以上成员国的安全或公共秩序构成威胁,或可能破坏欧盟整体利益时,欧委会有权发表意见,并要求成员国配合调查。这也意味着,今后其他国家对欧盟成员国的投资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这对于2018年向欧盟直接投资78.2亿美元的中国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
中企赴欧盟投资难度加大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欧委会强化外资安全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外国投资者购买欧盟的核心资产,特别是威胁欧盟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安全的技术、设施和企业。
“加强安全审查释放出对外国投资收紧的信号,即在敏感领域不能再开展投资并购。”刘向东说,这对中国企业投资并购欧盟企业划定了红线,界定哪些领域不能再投资或并购。“新法规实施后,中国企业对欧盟投资又增加了一道‘枷锁’,通过并购投资获取先进技术的难度加大,相对投资规模可能趋于平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世界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晓静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新法规的实施将增加中国企业对欧盟投资的难度与风险。首先,对涉及关键基础设施、高科技等敏感领域的投资难度加大。欧盟将敏感领域的投资列了清单,中国企业对欧盟投资时一定要认真研究外资准入相关规定,谨慎行事。其次,审批的不确定性增加。对欧盟投资不仅要面临具体成员国的审查,还要面临欧盟的审查。虽然最终决定权在成员国,但欧盟可提供相关审查意见,进而会影响成员国的最终决定。最后,投资的交易成本会增加。因为投资项目会面临更多的监管程序、更长的审查时间和更多的财务费用。
不仅如此,张晓静认为,新法规实施会对交易双方的心理预期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导致投资下降。“新法规的实施必将提高双方对投资项目的风险成本预期,从而使得投资者对潜在的投资交易望而却步。”
深度了解投资目的国法律法规
面对当前的投资形势,刘向东建议,中国企业赴欧盟投资时,一是需要调整投资策略,在投资前作好尽职调查和合规性调查,尽可能吃透欧盟的安全审查规则,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是多采取绿地投资方式,鉴于欧盟当前对绿地投资并未设限,因此中国企业投资欧盟时可以更侧重绿地投资以获取当地市场投资机会;三是多开展联合投资并购活动,在欧盟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开展第三方市场投资,由于欧盟企业对相关规则的熟悉度高于中国企业,因此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与当地伙伴共同开展投资并购,促使股权多元化;四是加强与欧委会安全审查部门的接触沟通,切实了解其工作程序和审查情况,特别是在推动审查透明化方面多作呼吁,避免付出不必要的协调成本。
在张晓静看来,首先,中国企业要熟悉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相关外资审查法规和程序。“企业在投资前应熟悉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相关知识培训,增进对目标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了解,从容应对成员国及欧盟的外资审查。”
其次,中国企业应选择恰当的时机进入欧盟市场。一直以来,欧美国家的外资审查制度都具有明显泛政治化特征,特别是在近两年来保护主义日趋显著的背景下,海外投资时机的把握和选择对投资成败与否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再次,中国应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如果投资主体是政府支持的企业,欧盟会有较大的抵触情绪。”张晓静说,因此中国要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提高企业治理透明度,使资本运作更加科学化、透明化、市场化,这样在审查时通过的成功率才能提高。
最后,中国企业要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张晓静强调,在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外资审查制度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唯有练好内功,增强自我原始创新能力,建立自己的品牌,才能打造由中国企业引领的全球价值链。
福建持续深化与法国经贸伙伴合作
发布日期:2019-04-04
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意大利、摩纳哥、法国进行国事访问。法国是福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之一,近年来双边贸易与投资稳步发展,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是福建在欧洲的第七大贸易对象和投资来源地。
在贸易方面,2018年,福建与法国进出口总额达12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福建出口的机电产品、服装、鞋类、家具等,以及从法国进口的飞机发动机、葡萄酒、谷物等,形成了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今年1~2月,双边进出口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增长7.0%、7.3%和5.8%,增长势头进一步加快。
在双向投资方面,截至2019年2月,法国在福建的投资项目80个,实际利用外资1.0亿美元;核准备案在法国投资项目9个,项目投资总额近3000万美元。双向投资主要集中在电气设备、风电发动机制造、批发零售、家具生产等领域。施耐德、法液空、家乐福、欧尚、路易达孚等法国著名企业来闽发展,较好地带动了福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
法国是世界第七大经济体,也是欧盟核心成员国,市场容量大,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联合声明,为福建企业积极开拓法国市场,甚至立足法国,辐射整个欧盟、北非市场,提供了更大空间。法国科技实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市场体系完善,福建与法国企业在装备制造、化工、汽车、食品、时尚设计等领域务实合作,将进一步促进双方经贸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商务部:将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意大利 相关计划对接
发布日期:2019-04-04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8日称,将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同意大利“北方港口建设”、“投资意大利计划”的对接,推进中意各领域互利合作。
在中国国家领导人访欧期间,中意签署了政府间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意大利成为首个正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七国集团(G7)国家。
高峰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此次访问期间,中意两国政府部门签署了“一带一路”、电子商务、科技创新、农业等领域的合作文件。双方企业签署了10份商业协议,总金额达33亿美元,涉及金融、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双方确认,意大利作为主宾国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他表示,今后将推动更多意大利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入中国市场,鼓励更多有实力、信誉好的中国企业到意大利投资兴业。在空间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环境、能源等领域,推动双方合作取得更多早期收获。在能源、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中方将与意方携手努力,共同推进双边经贸务实合作提质升级。
哥斯达黎加脱碳计划将给中国车辆企业带来商机
发布日期:2019-04-04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报》3月21日报道,根据哥政府2月出台的国家脱碳计划,2035年哥斯达黎加公共交通工具(巴士和出租车)电动化率预计将达70%,今后每年需新换233辆电动公交巴士;如果届时公交电动化率达到100%,未来每年则需新换一千辆电动公交巴士。此外,哥斯达黎加脱碳计划也涵盖出租车和城铁等行业。据哥国家电力公司资料显示,哥电力供应可以满足以电动车辆为主的公交用电需求;只要国家支持和激励政策到位,将吸引资金投向公交路线升级和建立快速充电网络等领域。目前,在首都圣何塞有3辆电动公交巴士和2辆氢能源公交巴士正在试运营。2021年公交巴士特许经营权将到期,届时政府可能对企业提出节能减排等高标准,将是更换车辆最好的时机。中国企业在电动、新能源车辆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可以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企海外并购下一站
发布日期:2019-03-29
作为企业走向全球化的关键步骤,海外并购已成为国内企业的重要发展战略。近日,在香港大学SPACE中国商业学院举办的“掌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现况与机遇”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深度解构国内企业海外布局,剖析全球并购市场形势,并讲解了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与风险。
说到海外并购的原因,不外乎商业原因、财务原因以及非财务原因。“其中,提高市场份额是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首要原因。每个行业的市场占有额并不同,但通过对众多行业案例的分析,一般每个行业的前两三家领先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加起来应达到70%-80%。” 中国光大控股投资及管理部投资总监刘乾文认为,一家独大的垄断企业是较少见的,不只是《反垄断法》的限制,还因为下游客户会因缺乏议价权而拒绝合作。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机会较多,特别是东南亚。”刘乾文指出,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企业都在仿照中国企业的模式,如泰国的Grab就类似于中国的滴滴打车。现在阿里巴巴、腾讯,以及一些移动支付体系的公司都开始布局东南亚,目前东南亚电商平台以Lazada、Shopee和11 Street三家为首, 阿里已经将Lazada控股买下,腾讯则将Shopee纳入自己麾下。
刚刚过去的2018年被认为是东南亚电商发展的拐点,谷歌和淡马锡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东南亚互联网经济将急速增长,市场规模预计在2025年增加两倍至2400亿美元,电子商务潜力最大,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将增至1020亿美元。可以看到,未来东南亚市场的机遇有多么大。
“中国的电商市场趋于饱和,人口红利消失殆尽,而欧美一些国家投资的机遇就会很少,不像东南亚的国家有很强的成长性。”刘乾文表示,具备地理位置优势、政局相对稳定、市场空白又处于人口红利期的东南亚成为了电商巨头们走出去的第一站。
海外并购后,如何正常消化并购品牌也成为企业的关注重点。刘乾文对安踏进行了个案分析,指出安踏除了对芬兰高端体育用品巨头Amer Sports发起全资收购外,早在多年前就拿到了意大利品牌FILA在中国内地以及港澳地区的商标使用权和专营权,现在这些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市场卖得火热。时任安踏副总裁张涛也曾评论说:“FILA的高端运动路线,在国际品牌效应和科技研发方面有着明显优势,而国内高端细分运动消费市场仍有较大潜力,加之安踏在本土的影响力和销售渠道资源,FILA的进入有利于抢占高端运动市场份额。” 当时的安踏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尽管它已经拥有了坚实的供应链和生产能力,但既定的品牌气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进入高端市场的天花板。只有安全有效的 对其他品牌进行并购,便可以助其扩张突进到一二线城市、打入中高端消费者阶层、实现倍数级别的增长。这就是国际品牌落地中国的成功案例。“走出去不仅仅是海外并购,还要考虑是否能带动并购品牌走进来,使其适应中国消费市场,甚至进行全球化布局。”刘乾文说到。
“2014年,我国的实际对外投资超过利用外资的规模。中国首次成为资本净输出国,海外投资势头大好。” 刘乾文在梳理中国海外并购时间线时指出。2016年是群雄竞购的时代,万达集团以人民币230亿元收购美国传奇影业公司,海尔以55.8亿美元并购通用家电,腾讯86亿美元巨款并购Supercell等喜讯频出。随着国家监管机构加紧对国内企业的跨境并购审核,以及CFIUS收紧对美投资限制,海外并购开始放缓步伐,刚刚过去的2018年跨境并购同比下降85%。
《晨哨2018-2019年中资海外并购报告》显示,受市场和监管影响,2018年中资海外并购交易宗数和金额继续下探,但在中资海外并购整体下降的背景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并购宗数出现了13.64%的增长。晨哨预计,中资企业对先进技术和高端制造领域的海外并购在未来将继续保持增长,伴随着我国中产阶段人群的扩大,未来中资在消费品领域的海外并购将会继续活跃。刘乾文认为,国内企业海外并购需求未来仍会持续活跃,但是受国内外政策影响,海外并购难度加大,“应当看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国内企业海外并购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以色列:增加电动汽车进口
发布日期:2019-03-29
以色列交通部新闻发言人阿夫纳·奥瓦迪亚19日说,以色列即将推出一项计划以增加电动汽车进口量。根据该计划,以色列每家汽车进口商每年最多可进口400辆电动汽车;还将放宽进口电动汽车的标准。奥瓦迪亚说,目前尚未在以色列销售电动汽车的中国汽车制造商和以色列汽车进口商将成为这一计划的主要受益者。
伊朗:允许中企在两国合资项目中提高占比
发布日期:2019-03-29
3月18日,伊朗经济事务和财政部长德帕斯坦表示,伊朗希望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同中国在科技、交通、农业、ICT、能源、水资源等各个领域开展合作,尤其优先推动科技项目。除此之外,他表示还将提供一项“优待措施”,即允许中资企业在两国合资项目中占“高一些的比例”。
非洲食品包装机械需求旺盛
发布日期:2019-03-29
近年来,随着尼日利亚大中型零售市场数量的增加,商品包装需求随之快速增长。据数据显示,尼日利亚软包装市场的销售额为2.45亿美元,是仅次于南非的非洲第二大软包装市场。
目前,尼日利亚制造业中的大类为食品、饮料和烟草,三种产业在制造业中产量和贡献大。零售市场的完善与普及,尼日利亚食品包装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得益于食品业、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及消费者的多样性,尼日利亚包装产业在过去的几年中平均增速达到12%。
作为味精鸡精、汤块的全球消费大国,尼日利亚月年消费量高达1万多吨;饼干糖果、方便面等产品市场上同样大受欢迎;尼日利亚每年要进口茶叶约1.2万吨,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饮料主要以具有解暑止渴的饮料品种为主,如矿泉水,茶饮料等,年轻人口的快速增长也导致了对碳酸饮料、果汁和功能性饮料的大量进口。
据悉,农业是西非国家发展经济的主要产业,为克服农作物的保存问题,改善目前落后的农产经销状态,西非大力开发食品加工业。预计当地保鲜机械需求潜力巨大。中国企业欲拓展西非市场,可针对食品保鲜机械,如干燥、脱水保鲜机械设备、真空包装设备、拌面机、糖果机械、面条机、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及其他包装设备方面加强销售力度。
南非是一个缺少耕地的国家,适合农业的土地面积仅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1%,约8600万公顷。其中,80%多为牧场,而可耕地面积仅为1400万公顷。而绝大部分都是用来发展畜牧业,所以需要大量进口屠宰设备、肉制品加工设备和烘烤设备等。由于非洲人口的年轻化趋势和丰富的资源,也将是促使他们对糖果机械、饼干机械及休闲食品系列的机械需求增大。
分析认为,从尼日利亚到非洲各国都表现出了对包装机械的需求,首先是依赖于非洲国家得天独厚的地理和环境资源,非洲部分国家农业较为发达,但是本土相应的产品包装无法满足生产制造业的产量;其次,非洲国家缺乏能生产优质钢材的企业,以至于无法按照需求生产制造出合格的食品包装机械。故而,非洲市场对包装机械的需求量是可想而知的,无论是大型包装机械,还是中小型食品包装机械,在非洲国家的需求量都比较大。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非洲国家大力发展制造业,食品包装机械和包装技术的产业前景十分乐观。
一带一路上的伊斯兰投资 – 助力企业 走出去的新机会
发布日期:2019-03-26
一带一路包括历史上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覆盖的范围包括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北非及欧洲等地区。稍加留意,可以发现,一带一路地区包括了当今世界上主要的伊斯兰国家,如沙特阿拉伯、伊朗、埃及、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涵盖了大量的穆斯林人口。伊斯兰国家是一带一路项目中的重要伙伴,在中国企业进行“走出去”到伊斯兰国家发展时,必须尊重并符合伊斯兰宗教的相关要求,不仅如此,中国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在各方面与当地穆斯林的合作,促进共赢的局面,金融领域的合作尤为重要。
在当今的世界金融体系中,伊斯兰金融(Islamic Finance)区别于传统金融(Conventional Finance),构成了独特的一套金融体系,顾名思义,伊斯兰金融最重要的要求便是要符合伊斯兰宗教的相关要求,这些要求主要规定在伊斯兰教的宗教法律沙利亚(Shariah)中,其中最独特且广泛被人所知的特点便是对收取利息的禁止。
01伊斯兰金融的主要原则
(1)对里巴(Riba)的禁止
里巴在阿拉伯语的中字面意思是“非正义的增值(Unjust Enrichment)”,根据《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里巴是对绝对禁止的。我们常说的利息是里巴的一种,也是里巴中最常见且典型的一种,但事实上里巴的范围更广,还包括其他的固定收益(如传统的债券、互换交易)。
(2)对高风险活动(Gharar)的规避
同样因为宗教经典的原因,伊斯兰金融系统普遍禁止高风险的金融活动(如高风险的期权交易、投机性期货交易和其他衍生品交易)。同样,在一般性的商业活动中,伊斯兰教也限制风险高即不确定性较大的交易,甚至规定如果交易的不确定性极高,司法机关可以判定交易合同无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伊斯兰教义中的交易公平原则,避免因为信息极度不对称等原因导致不公平交易的发生。
(3)对不合宗教规定的交易的禁止
众所周知,例如酒和烟草等商品和例如赌博和色情等活动是被伊斯兰教教义完全禁止的,故在伊斯兰金融体系中,任何基于被宗教所禁止的商品和活动的经济行为也是被禁止的。
02伊斯兰金融的典型交易模式
基于上述原因,伊斯兰金融也发展出了一系列独特的交易方式,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在符合宗教教义和法律的基础上,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并促进自身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1)加价式销售(Murabaha)
因为伊斯兰教义禁止赚取利息,但是鼓励赚取交易中的利润,加价式销售便是将一定的利润增加在成本中,按照买卖的交易方式获取该部分利润。在这类交易中,金融机构(多数情况下是银行)会按照融资方,即银行的客户,的要求,按照一定价格购买指定的商品,并将该商品赊销给客户,客户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以加价后的价格再向银行购买该商品,银行从而收取了交易商品而产生的利润。
例如:厂商希望向银行融资购买一件价值100万元的设备,在该等交易模式下,银行首先会按照厂商的要求,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等设备并交付给厂商,双方约定厂商将在一年后以110万元的价格付款给银行,从而完成将该设备从银行手中购买的行为。这样下来,银行便可以在一年内获得因买卖设备而获得的10万元利润。
这种加价式销售是伊斯兰金融行业中最普遍的交易方式之一,在国际贸易、大宗商品交易中极为常见。
(2)租赁式交易(Ijara)
伊斯兰金融系统中的租赁交易模式与传统金融中的融资租赁模式较为类似,在该等交易中金融机构通过收取租金而获得利润,同时金融机构在租赁期间保留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而融资方负有保管标的资产的义务。
例如:在汽车贷款中,客户希望向银行融资10万元购买一辆汽车,他可以向银行申请,请求银行按照10万元的价格购入他指定的汽车,此时银行获得汽车的所有权,银行再将该汽车出租给客户,双方约定,客户每月应向银行支付9千元的租金,分12月付清。在第12月的租金付清后,银行将汽车的所有权转让给客户,同时银行可以获得8千元的利润,该等利润来源于租金。
租赁式交易在伊斯兰金融中也广泛存在,主要的应用领域包括交通工具和耐用品的融资,同时在房地产交易中也有广泛的适用。
(3)合资/普通合伙类交易(Musharakah)
这类交易模式最能反映伊斯兰教义下“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经济活动原则。参与此类交易额所有方全部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对标的资产的权利,按照比例分享利润并承担损失。在这种模式下,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同时也会享有标的资产的权益(例如成为公司股东或登记成为不动产的所有者),就标的资产产生的利润,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其比例获得收益。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和融资方进行约定,例如融资方可以按照一定的价格、时间和方式购买金融机构持有的权益,该等买卖产生的收益也作为金融机构获取利润的一部分。
这种模式是伊斯兰金融所有交易模式下风险最大,同时潜在收益也是最大的一种,合资/普通合伙类交易在房地产交易和能源类交易中广泛使用。
(4)有限合伙类交易(Mudarabah)
在伊斯兰金融系统中的有限合伙类交易和传统金融中的有限合伙也有极大的相似之处,其特点都在于一部分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贡献资金,而普通合伙人提供管理服务,有限合伙人不享有对资金具体管理的权利,各方对利润和损失的分配按照事前的合同约定进行安排。
有限合伙类交易广泛适用在共同基金设立、管理和运营中,同时也是金融机构本身进行融资的重要手段,例如设立资金池等。
03中国投资者的潜在机会
在目前的一些“走出去”项目中,中国企业是提供资金的一方,而其资金的来源又主要以企业国内的自有资金或向中资银行借贷获得,以中国资本进行一带一路的项目建设。换言之,如果能充分利用投资国当地的金融资源,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将提供更大的支持,且能够更好地促进到当地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和其他一带一路国家的紧密联系,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获得更大的助力。
欧盟首部外资审查法规将于4月生效,或对中企产生影响
发布日期:2019-03-26
意图强化审查力度的欧盟外资审查框架草案近日在欧盟理事会获批,随后将于4月生效。欧盟理事会当日发布公告通报批准草案。由于半个多月前欧洲议会业已批准草案,等于宣告草案在欧盟立法机构顺利“过关”。
这一草案由欧盟委员会牵头起草,2017年9月其内容已公布于众。2017年初,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写信给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收紧法规,避免欧洲关键企业被外企收购。
根据草案,欧盟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将设立“合作机制”,用于交换信息乃至对具体投资项目提出关切。同时,如某项投资危及欧盟成员国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危及事关整个欧盟利益的重大计划,如伽利略卫星导航计划或“地平线2020”科技创新计划,欧盟委员会可以提出意见,但决定权在各成员国手中。
欧盟还会对成员国外资审查机制提出要求。据媒体此前报道,这些要求包括投资项目是否影响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关键原材料产品的供应安全、是否会泄露敏感信息、投资者是否由政府控制等。
根据欧盟立法程序,5日草案获批后,新条例将于3月21日正式颁布,4月初(间隔20天)生效,直至一年半后(从生效日算起)付诸实施。
对于这一新规,欧盟理事会在公告中称,这是欧盟首度全面制定外资审查框架,意在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层面更好地审视外资;欧盟委员会在另一份公告中称,外资审查框架将有助于保障欧盟战略利益。
欧盟委员会的公告又指,目前欧盟有14个成员国拥有外资审查机制,其中多国正在对审查机制进行改革或构建新机制;另一方面,2017年欧盟成立专家组,成员国可借此定期交换外资审查信息和最佳做法,从而为落实欧盟外资审查框架做准备。
“中国在欧洲的投资明显减少!”德国《每日镜报》6日报道称,柏林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和美国荣鼎集团6日公布的报告显示,与前年相比,中国2018年在28个欧盟国家的直接投资下降了40%,只有173亿欧元。这是2014年以来的最低值。
报告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中国不断严格的资本管制,另一个是欧盟更加严格的收购规则。
欧盟的管控措施预计未来将进一步收紧,特别是在高新技术和关键基础设施等敏感领域。报告还称,尽管投资控制更加严格,但欧洲将继续成为吸引中国投资者的地方,这是因为贸易战使中国企业更多地依赖欧洲,而不是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