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规扩大对特定行业投资的审查管辖权
发布日期:2018-11-02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新出台的关键技术试行制度实施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的部分规定;
CFUIS管辖权目前已经覆盖了除外商被动投资之外的所有其他外商投资领域;
自11月11日起,凡是涉及航天、国防、计算机、电信、化工和特定工业制造行业敏感技术的交易均需要向CFIUS申报;
新暂行法规可能对目前正在进行的某些交易也产生影响。
2018年10月10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主管机构美国财政部颁布了一项暂行法规,规定了关于关键技术的试行制度(Critical Technology Pilot Program)。该制度实施了美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FIRRMA")的部分规定,包括扩大“受管辖交易”的范围并规定涉及特定行业敏感技术的交易须强制申报。对于应当办理申报的交易,如果交易方未向CFIUS申报的,可能会被处以民事罚款,罚款金额可能相当于交易的总价值。从实践角度而言,上述法律变更将使外国投资人在签署交易买卖协议前必须对美国目标公司开展详细尽职调查,确认目标公司是否涉及敏感技术和受管辖行业,因为如果未能识别并遵守强制申报的规定,可能使危及整个交易。
受试行制度管辖的交易需要办理强制申报
此前CFIUS申报流程一直是自愿申报,尽管交易方为了避免交易完成后被CFIUS因国家安全方面的问题变更或叫停,往往向CFIUS办理申报,以求获得 “安全港”。相较而言,关键技术试行制度(“试行制度”)规定了强制申报,即凡属于试行制度范围内的交易,交易方必须向CFIUS办理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交易方可能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可能为总交易金额。
需要办理强制申报的具体行业和关键技术
试行制度适用于下列27个行业(“试行制度行业”)的企业以及生产27个行业关键技术的企业。具体行业按照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代码分类,涵盖:
•飞机制造(NAICS代码:336411)
•飞机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制造(NAICS代码:336412)
•氧化铝精炼和原铝生产(NAICS代码:331313)
•滚珠和滚柱轴承制造(NAICS代码:332991)
•计算机存储设备制造(NAICS代码:334112)
•电子计算机制造(NAICS代码:334111)
•导弹和航天器制造(NAICS代码:336414)
•导弹和航天器推进装置及推进装置零部件制造(NAICS代码:336415)
•军用装甲车辆、坦克和坦克部件制造(NAICS代码:336992)
•核能发电(NAICS代码:221113)
•光学仪器和镜片制造(NAICS代码:333314)
•其他基础无机化学品制造(NAICS代码:325180)
•其他导弹和航天器零部件及辅助设备制造(NAICS代码:336419)
•石化产品制造(NAICS代码:325110)
•粉末冶金零部件制造(NAICS代码:332117)
•发电、配电和特种变压器制造(NAICS代码:335311)
•一次性电池制造(NAICS代码:335912)
•无线电和电视广播以及无线通信设备制造(NAICS代码:334220)
•纳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NAICS代码:541713)
•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纳米生物技术除外)(NAICS代码:541714)
•铝的二次熔炼和铝合金处理(NAICS代码:331314)
•搜索、检测、导航、制导、航空和航海系统及仪器制造(NAICS代码:334511)
•半导体及相关设备制造(NAICS代码:334413)
•半导体机械制造(NAICS代码:333242)
•蓄电池制造(NAICS代码:335911)
电话设备制造(NAICS代码:334210)
•涡轮机和涡轮发电机组制造(NAICS代码:333611)
上述行业中,试行制度涵盖以任何方式涉及“关键技术”的美国业务。FIRRMA中对“关键技术”的界定如下:
•美国《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 (《美国联邦法规》第22章第120-130部分)规定的美国军需物品清单中包含的国防物品或国防服务;
•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 (《美国联邦法规》第15章第774部分)的商业控制清单所列物品以及根据多边机制或因地区稳定性或监听等理由受控制的物品;
•《美国联邦法规》第10章第810部分(涉及协助外国核能活动)涵盖的专门设计和制造的核设备、零部件、材料、软件和技术;
•《美国联邦法规》第10章第110部分(涉及核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口)涵盖的核设施、设备和材料;
•《美国联邦法规》第7章第331部分、第9章第121部分或第42章第73部分所涵盖的特定制剂和毒素;以及
•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第1758条规定的受管制的新兴和基础技术。截至目前,美国政府尚未界定任何新兴和基础技术。
即便是外国人未获得控制权的交易也需要办理强制申报
在FIRRMA出台前,CFIUS的管辖权范围是可能导致外国人“控制”美国业务的交易。[1] 试行制度执行了FIRRMA规定的新权限,纳入了特定行业的交易,即使交易不会导致外国人控制美国业务。根据试行制度,如果交易涉及上述具体行业并且存在下列情形,也将受CFIUS管辖:
•导致外国人能接触由美国目标企业占有的任何“重大非公开技术信息”;
•导致外国人获得美国业务的董事会或同等治理机构的席位或者观察员权利,或者获得美国业务董事会成员或同等治理机构成员的提名权;或者
•导致外国人可以通过持有表决权股份之外的其他方式参与美国业务关于关键技术使用、研发、收购或发布的实质性决策。
审查流程的期间是否更快仍不确定
交易方可以提交传统申报通知,也可以提交 “声明”-篇幅五页纸以内的简式通知,CFIUS在收到通知或声明后将在30日内做出决定。根据FIRRMA规定,CFIUS可以针对声明做出下列决定:结束审查并不采取后续行动;要求交易方提交正式全面申报,在正式申报的情况下审查期将至少增加4个月;拒绝声明并要求各方提交全面通知(如果交易方如此选择);或者启动单边审查。以上各种结果中,只有第一项-结束审查将导致CFIUS审查时间与标准流程的审查时间减少。
CFIUS制度中主要关注中国投资,而试行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国收购方,并且试行制度未规定“白名单”制度以加速审查或者豁免特定国家。
当前交易也可能受到影响
试行制度法规以及随附“问答”明确了该制度不适用于在2018年11月11日前完成的交易,也不适用于2018年10月11日前发生的存在下列情形的交易:
•交易各方已经签署了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或者确定交易主要条款的其他文件;
•交易方向适用试行制度的美国业务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收购要约;或者股东已经发出的表决权委托书征集函,且表决权委托书是关于选举适用试行制度的美国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要求将可转换附带表决权的证券完成转换。
结论-需要特别尽职调查
试行制度对于外国投资者和考虑接受外国投资的美国公司都提出了紧迫问题。最重要的是,试行制度的存在使大多数赴美投资交易需要尽早开展有效尽职调查,以确定美国目标企业是否包含任何敏感“关键技术”,或者是否涉及27个指定行业中的任何一个。具体而言:
•对于很多赴美投资交易,需要仔细审查,确定美国标的企业是否涉及27个指定行业;
•在签署买卖协议之前,需要仔细审查涉及上述指定行业的每一个美国目标实体,确定其资产组合中的关键技术。很多美国公司可能自身也并不完全理解他们涉及上述关键技术的情况,交易各方需要制定相关计划,在这一方面开展详尽的尽职调查;
•交易各方可能按照规定需要申报,或者交易方在考虑到巨额罚款后因谨慎而自愿办理申报,因此CFIUS收到的申报案例数量将明显增长,这对于CFIUS的资源而言是一项挑战。
征求公众意见期
美国财政部表示对暂行法规的意见征求期截止于2018年11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联邦政府eRulemaking Portal网站(网址为https://www.regulations.gov)以电子方式提交意见,也可以邮寄方式向美国财政部提交意见。虽然公众意见可能有助于财政部确定在最终法规中包含的问题,但不会阻止试行制度于11月11日生效。
注释[1] CFIUS将“控制”定义为“通过拥有一个实体发行表决权中的多数表决权或站主导性的少数表决权,通过董事会席位、表决权委托书、特别股份、合同安排、正式或非正式的一致行动安排或其他方式而直接或间接地确定、主导或决定影响某一实体的重要事项的权力(无论是否行使)。”《美国联邦法规》第31章第800.204条。
来源: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缅甸:正在推进4条经济走廊建设
发布日期:2018-11-02
缅甸《十一新闻》近日报道,根据缅甸2011-2030年国家发展计划框架,缅甸正在推进4条经济走廊建设,分别包括:一是连接泰国边境和迪洛瓦经济特区的仰光—妙瓦底经济走廊;二是连接仰光和密支那,途经曼德勒的南北经济走廊;三是连接皎漂和木姐,途经曼德勒的东北西南经济走廊;四是连接缅甸、印度、中国和泰国的东西经济走廊。报道称,中缅双方于近日在缅甸内比都签署了木姐-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备忘录,该项目实施后,将建设一条连接木姐、腊戌、皎脉、彬乌伦和曼德勒全长约431公里的新铁路,助推经济走廊建设。(来源:缅甸《十一新闻》)
【点评】缅甸推进上述4条经济走廊建设,有助于实现国内外的互联互通,重新整合缅甸的经济发展格局,推动缅甸经济发展。建议中国企业及投资者持续关注缅甸经济走廊建设的潜在投资机遇,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尼日利亚 :鼓励采矿业加大国际合作力度
发布日期:2018-11-02
据尼日利亚《每日信报》近日报道,联邦矿业和钢铁发展部长Abubakar Bawa Bwari呼吁各国之间建立伙伴关系,促进经济增长和繁荣,这是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所必需的。部长表示,今年大会的主题是“新的开放模式和新的合作模式”,明确总结了新战略的必要性,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世界丰富的矿产资源促进国家发展。该部长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众所周知地质和采矿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因此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没有国际合作,我们无法获得世界各地的专业知识。(尼日利亚《每日信报》)
【点评】尼日利亚政府近年来致力于推动经济多元化,大力发展采矿业、石油等行业,矿业已成为尼日利亚工业化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尼日利亚鼓励采矿业加大国际合作力度,放松对采矿业的管制,以便合作开发更多的可开采矿物,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采矿人员和矿场环境的安全保护。
俄罗斯 :拟吸引400亿海外投资
发布日期:2018-10-26
巴库REPORT.AZ网援引Lenta.ru消息,外国投资者准备在未来5-7年内向俄罗斯经济投资约400亿美元。
据俄罗斯直接投资基金(RDIF)负责人Kirill Dmitriev称,大约有20家公司和基金准备投资,其中包括中国、韩国、卡塔尔和沙特阿拉伯。投资的主要方向是交通基础设施、铁路和公路、港口和机场。其中25%的资金将用于改进技术。(来源:中国驻阿塞拜疆经商参处)
【点评】俄罗斯吸引外国投资者主要投资俄罗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现状,提高机场、铁路、公路的运输能力,缓解俄罗斯交通运输紧张问题,建议中国企业及投资者对此予以持续关注。
捷克 :拟制定新“建筑法”
发布日期:2018-10-26
据捷克地方发展部消息,该部目前正在着手制定新的“建筑法”,以加快建筑项目的审批进程。新法案将对现有建筑项目审批机构进行整合,采取一站式服务,通过数字化、电子化形式代替传统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新法案拟规定:消防、文物、卫生等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意见出具时间最长为60天,超过60天不答复则视为同意。预计新法案将于2019年秋季实施。实施后的项目审批速度将提高至现在的3倍。在新法案出台之前,捷政府将通过对现有法案进行修订的方式来加快部分建筑项目的审批进程。(来源:中国驻捷克经商参处)
【点评】捷克“新建筑法”将缩短对建筑项目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改善营商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捷克政府对外国投资者提供投资激励政策,还提供技术中心和商业支持服务中心以协助外国投资者在捷克顺利开展投资。
中国与17国 :发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部长联合宣言
发布日期:2018-10-26
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的“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中国与17国共同发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部长联合宣言,期待在2019年正式成立这一面向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开放的国际间能源合作平台。17国包括: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阿富汗、玻利维亚、赤道几内亚、伊拉克、科威特、老挝、马耳他、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委内瑞拉。
宣言表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将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目的是促进各参与合作的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下一步,所有感兴趣的国家将就“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的原则与务实行动开展深入的协商讨论,在2019年正式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伙伴关系是向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开放的平台,欢迎大家未来加入。相信在各方的齐心协力,精诚合作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一定将建成互利能源合作的新平台,为各国能源发展注入新动力。(来源:中新社)
【点评】联合宣言旨在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并致力于搭建以向各利益相关方开放、推动能源互利合作为宗旨的合作平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是绿色低碳的项目,重点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从而推动各国的能源转型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及投资。
五个策略重点助力香港参与“一带一路”
发布日期:2018-10-23
在日前发表的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致力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机遇,制订五个“一带一路”策略重点。相信香港各界会用好自身优势,开拓经济的新增长点。五个策略重点包括加强政策联通、充分利用香港优势、用好香港专业服务中心的地位、促进项目参与及建立伙伴合作。
林郑月娥说,香港已确立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首选平台和重要节点。秉承香港的独特优势及面对的机遇和挑战,特区政府制订了这五个策略重点,以推动香港与内地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地区伙伴的协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会在政府推动“一带一路”工作上担当牵头和协调统筹的角色,并正招聘“一带一路”专员专责相关工作。由该局管理的“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会继续提供资助,加强对外宣传香港专业服务,以及协助专业服务界别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机遇及应对挑战。
在保险业方面,“一带一路”倡议促进沿线国家的基建和贸易发展,并带动对大型基建和投资项目的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的需求。香港有成熟的保险市场及健全的规管制度,可为这些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在法律服务方面,律政司致力推动香港作为“一带一路”的国际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并已成立工作小组探讨在香港成立具公信力和中立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构,为世界各地的当事方提供“一站式”争议解决服务。
去年年底,特区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签署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通过26项合作措施,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奠定了香港在“一带一路”倡议上以香港所长贡献国家所需的关键定位。今年6月,“一带一路”联席会议首次在北京举行,为香港与内地相关部委就“一带一路”倡议建立独有和直接的沟通机制。(来源:新华社)
【点评】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领域涉及金融与投资、基础设施与航运服务、经贸交流与合作、民心相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对接合作与争议解决服务。香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内地企业可借助香港国际化的金融和专业服务开展国际化的融资和并购活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亚投行发布交通项目投资策略,促进交通一体化
发布日期:2018-10-23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近日在北京发布交通项目投资策略。根据这份策略,亚投行今后将优先为能够促进交通一体化的跨境互联互通项目,以及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旨在以此促进亚洲贸易与经济发展。具体而言,连接主要城市或重要经济区的国际或省际高速公路或铁路,以及机场、港口、联运枢纽、物流园区等能够促进资源高效流通的项目将获重点支持。
亚投行称,考虑到亚洲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求巨大,该机构将注重动员私人部门来参与基建项目投资,包括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提供更多支持等。亚投行并强调,所有项目除保证经济上可持续外,还必须把环境和社会风险降至最低,让妇女、老幼、残疾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都能够从亚投行的投资项目中受惠。亚投行副行长Amsberg称,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对亚洲经济与贸易增长至关重要。亚投行今后将加强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以及其他伙伴合作,为区域交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亚投行是由中国发起成立的区域多边开发机构,于2016年正式开业,将能源与电力、交通和电信、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供水与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城市发展及物流等作为初期重点融资领域。此前,亚投行已批准20多个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37亿美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印度安得拉邦道路网络建设、升级工程,班加罗尔地铁项目等。(来源:中新社)
【点评】亚投行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旨在促进亚洲区域的建设互联互通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强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根据上述策略,亚投行将重点支持能够促进交通一体化的跨境互联互通项目并促进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通过亚投行为项目提供的资金支持将有利于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稳定增长。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新投资信息汇编(三)
发布日期:2018-08-07
吉尔吉斯斯坦将下调车辆进口关税电动汽车进口实行零关税
吉尔吉斯斯坦总理阿贝尔加济耶夫近日签署命令,下调车辆进口关税,对电动汽车进口则实行零关税。上述决定旨在促进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汽车进口,减少高能耗汽车和老旧汽车保有量。对汽柴油汽车的进口统一关税将降低到2014年水平。此外,还对发动机造价折合每立方厘米0.5至0.6美元的混合动力汽车实行优惠关税,对电动汽车实行零关税。上述命令公布后15日内生效,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来源:中俄资讯网)
缅甸暂停外资经营零售批发业务
缅甸《声音报》近日报道,缅甸投资与公司局副局长吴丹昂觉表示,虽然允许外资企业经营零售和批发业务事项已公布,但由于商务部还需与国内企业进一步协商,相关计划已被暂停。分析指出,国际著名公司进入缅甸经营零售和批发业务,市场会给缅甸中小企业带来利益,中小企业产品也可通过这些公司打入国际市场。
缅甸商务部于2018年5月发布通告,宣布允许外资企业经营零售和批发业务。外资公司、缅外合资公司也可依规经营零售和批发业务。根据规定,外资占80%到100%的企业如经营零售业务,不包括租地费,须至少投资300万美元及300万美元以上;如经营批发业务,须至少投资500万美元及500万美元以上,而且只能在占地面积为9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或大型购物中心经营,不允许经营小型便利店。
(来源:缅甸《声音报》)
印度扶持本国新能源产业考虑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开征关税
近日,印度贸易部向该国政府建议,对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模块征收为期两年的关税,以对抗其认为对印度本国太阳能设备行业构成的威胁。其中第一年建议征税25%,第二年上半年降至20%,下半年降至15%。
目前,印度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力发展太阳能和其它清洁能源,但印度始终希望扶持本国的新能源产业。因此,印度总理莫迪特地要求,到2022年计划建设的60GW光伏电站和40GW屋顶项目中,每类必须保证使用国内生产组件容量5GW。中国机械和电子产品进出口商会对此回应称,真正损害印度国内产业是该国其他生产商的激进定价做法,而不是进口产品。
(来源:华尔街见闻)
中欧共同投资基金正式成立并投入实质性运作
近日,在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EIF)签署《关于中欧共同投资基金首单项目落地与继续深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宣布中欧共同投资基金投入实质性运作。《备忘录》主要内容是,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已正式设立中欧基金,并完成对首支子基金“凯辉并购基金二期(Cathay Midcap II)”的投资,该子基金致力于推动中国和欧洲企业的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并形成价值增值。
此前,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已签署《中欧共同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协议》。中欧共同投资基金投资规模5亿欧元,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等比例出资并共同进行投资决策。中欧共同投资基金遵循市场化原则,主要投资于欧洲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投向对中欧合作具有促进作用、并且商业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相对接,实现互利共赢。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资料来源:走出去服务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新投资信息汇编(二)
发布日期:2018-08-07
越南制定目标到2030年风电规模达6000兆瓦
根据越南《经济时报》6月8日报道,越南工贸部电力和再生能源局副局长阮文成近日表示,越南再生能源潜力巨大,小型水电达7000兆瓦,风电达27000兆瓦,生物质电达2000兆瓦,太阳能电约达4-5千瓦时/平方米/年。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环境、减少进口化石能源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越南提出到2030年将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升到10%,到2020年风电达800兆瓦,到2030年达6000兆瓦。过去一段时间,越南政府已为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电发展颁布许多优惠政策。目前,越南共有7个风电项目、发电能力共计197兆瓦投入使用。
乌兹别克斯坦计划实施马罗坎特—纳沃伊铁路电气化项目
据乌兹别克斯坦新闻网报道,近日,乌国家铁路公司对媒体表示,乌总统米尔季约耶夫签署相关总统令,批准实施马罗坎特—纳沃伊铁路电气化项目。
上述铁路电气化项目涉及线路总长度157.1公里,总预算约5700万美元,其中,乌国家铁路公司自筹资金3940万美元,乌国家财政投资1760万美元,工期约20个月,计划于2020年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铁路运营设备、购买施工材料、实施信号和通讯系统现代化改造及建设房屋设施、铁路桥、会让车站、信号所、十字道口、铁路安全栅等。
沙特启动“2020生活质量”计划鼓励外资投入
中东报5月6日报道,沙特经济和发展委员会启动“2020年生活质量计划”,该计划是2030愿景的组成部分,目标是建成“更加繁荣的经济、充满活力的社会和开拓进取的国家”。该计划总支出将达1300亿里亚尔,预计将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提高20%,为相关企业经济增长贡献67%的作用。
易卜拉欣表示,该计划将充分发挥导向作用,有助于鼓励私营部门和外国投资者加强对民生相关领域的投资和经营力度。沙特政府注意到,对于资本投入较大、初期投资回报率较低的民生项目仍以政府主导为主要模式,制定本计划旨在提高私营部门参与和制定国家战略的能力,鼓励私营部门加大投资。“2020生活质量”计划为沙特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发展提供投资机会,事实证明,创意产业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投资总局将制定多种筹资模式,刺激私营部门资本在创意、娱乐产业的支出,以便为社会各个阶层提供民生改善服务。
该计划预计在2020年设立1个水上公园、3个主题公园和16个社区娱乐中心。
卡塔尔多家大型上市公司宣布放松外国人持股比例上限
据《海湾时报》消息,卡塔尔大型工业企业“卡塔尔实业”(Industries Qatar,IQ)继“卡塔尔国民银行”(Qatar National Bank,QNB)之后也于本月宣布将外国人持股比例上限(Foreign Ownership Limit)从25%提升至49%,以吸纳更多外国资本参股,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
卡塔尔证交所(Qatar Stock Exchange,QSE)相关人士评论称,此前QSE在纽约、伦敦等全球多地举办的路演推广活动中,就宣告卡多家上市公司放松外国人持股比例上限的消息,此次卡塔尔实业放松外国人持股比例限制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该公司发展,同时也反映了卡塔尔快速增长的经济在断交风波的影响下仍具有良好的投资前景。到目前为止,已有商业银行、多哈银行、卡塔尔保险与再保险总公司等8家上市公司已获准提高外国人持股比例上限至49%。
依据卡塔尔2014年第9号法律关于经济活动中非卡塔尔资本投资的适用条款,外国人持股比例限制调整能否实施,在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特别会议通过后,仍需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