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泰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商业部(Ministry of Commerce),其主要职责分为两部分,对内负责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国内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监管商品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等;对外负责参与WTO和各类多、双边贸易谈判、推动促进国际贸易良性发展等。泰国商业部主管对外业务的部门有贸易谈判厅、国际贸易促进厅和对外贸易厅等,主管国内业务的部门有商业发展厅、国内贸易厅、知识产权厅等。
泰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1960年《出口商品促进法》、1979年《出口和进口商品法》、1973年《部分商品出口管理条例》、1979年《出口商品标准法》、1999年《反倾销和反补贴法》、2000年《海关法》和2007年《进口激增保障措施法》等。
在进出口管理方面,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禁止进口产品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和健康、国家安全等的产品,如摩托车旧发动机、博彩设备等;关税配额产品包括桂圆等24种农产品,如大米、糖、椰肉、大蒜、饲料用玉米、棕榈油、椰子油、龙眼、茶叶、大豆和豆饼等,但关税配额措施不适用于从东盟成员国的进口;进口许可分为自动进口许可和非自动进口许可,非自动进口许可产品包括关税配额产品和加工品,如鱼肉、生丝、旧柴油发动机等。自动进口许可产品包括部分服装、凹版打印机和彩色复印机。泰国商业部负责制定受进口许可管理的产品清单。那么在出口管理方面,泰国除通过出口登记、许可证、配额、出口税、出口禁令或其他限制措施加以控制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可以自由出口,受出口管制的产品目前有45种,其中征收出口税的有大米、皮毛皮革、柚木与其他木材、橡胶、钢渣或铁渣、动物皮革等。
泰国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规定
泰国主管投资促进的部门是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负责根据1977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及1991年第二次修正和2001年第三次修正的版本制定投资政策。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核和批准享受泰国投资优惠政策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等。
外籍人对泰国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按照泰国法律在泰国注册为某种法人实体,具体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和大众有限公司等;二是成立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通常指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为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组建的实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合资公司不是法人实体,但是根据《税法典》,合资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被视为单一实体。
在上市方面,泰国法律规定,只有大众有限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登记加入证券交易市场。根据1992年颁布的《大众有限公司法(Public Limited Company Act)》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转为大众有限公司。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在泰国上市的特殊限制,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大众有限公司,符合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股票交易所(SET)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上市。
泰国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
根据BOI最新的七年投资促进战略(2015-2021),泰国主要以投资所属的行业为基础,按行业的重要性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另外也按项目所在地区及价值的不同给予额外的优惠。其总体目标是促进泰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经济竞争力,鼓励创新、高附加值、绿色科技相关产业及研发的投资。
BOI向投资者提供两种形式的优惠政策:一是税务上的优惠权益,主要包括免缴或减免法人所得税、免缴或减免机器进口税、减免必需的原材料进口税、免缴出口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进口税等;二是非税务上的优惠权益,主要包括允许引进专家技术人员、允许获得土地所有权、允许汇出外汇以及其他保障和保护措施等。非税务优惠适用于所有获BOI批准的项目,税务优惠则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和所在地等不同情况享受相应的优惠。一般来说,属于泰国政府鼓励支持产业范畴内的项目、位于受到特别鼓励投资区域的项目或者生产出口型的项目均可以获得更大程度的优惠。此外,为鼓励外商投资,BOI还放宽了对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对于工业企业投资,无论工厂设在何处,允许外商持大部分或全部股份,如果有适当理由,BOI可规定外商在某些受鼓励的行业持股比例的限额。
BOI对鼓励投资的地区在行业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不同程度的额外优惠政策。泰国目前重点促进南部边境地区和经济特区的投资。南部边境地区包括南部边境3个府以及宋卡府的4个县。泰国政府经济特区发展委员会首期已确定了5个经济特区,分别位于达府、莫拉限府、萨缴府、宋卡府和哒叻府境内。此外,在20个人均收入较低的府投资也可享受到一些额外优惠。这20个府是:胶拉信、猜也奔、那空帕农、南、汶干、武里喃、帕、马哈沙拉堪、莫拉限、夜丰颂、益梭通、黎逸、四色菊、沙功那空、萨缴,素可泰、素辇、廊磨南蒲、乌汶以及庵纳乍能。当前,泰国正积极推进东部经济走廊(EEC)建设。东部经济走廊是泰国国家级经济特区,是当前泰国执政政府的旗舰项目,被视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被泰国上下寄予厚望。其目标是打造“东盟最佳和最现代的经济特区”,成为推动泰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特区建设投资需求将达到1.5万亿泰铢(约合450亿美元),主要包括3府周边水陆空三维交通网络改造建设、工业园区及新城市建设等。根据发展规划,未来5年泰国政府将以PPP模式开展投资,首选推进五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连接三大机场(素万那普机场、廊曼机场、乌塔堡机场)高铁项目;乌塔堡机场和东部航空城项目;乌塔堡机场航空维修中心项目;廉差邦港口第三期项目以及马达普工业码头第三期项目。其中后四个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已于2018年10月经东部经济特区政策委员会审议通过项目框架及投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