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内地居民赴澳门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8

《中国内地居民赴澳门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服务课题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日期为课题截止日期(约2019年11月25日)。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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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居民赴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税收指南.pdf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赴坦桑尼亚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8

《中国居民赴某坦桑尼亚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服务课题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日期为课题截止日期(约2019年11月25日)。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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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赴约旦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8

《中国居民赴约旦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服务课题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日期为课题截止日期(约2019年11月25日)。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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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赴伊拉克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8

《中国居民赴伊拉克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服务课题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日期为课题截止日期(约2019年11月25日)。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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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赴牙买加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8

《中国居民赴牙买加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服务课题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日期为课题截止日期(约2019年11月25日)。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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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赴赞比亚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8

近年来,在宏观经济方面,赞比亚经济已经实现多年连续正增长,经济形势良好,主要表现为外汇储备增加、汇率稳定、通货膨胀率得到控制、 货物贸易顺差大幅增加,人均GDP持续上升等。 由于赞比亚经济过度依赖矿业和农业,国际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等外 部因素对其外汇收入、财政收支、汇率、宏观经济发展等方面有明显影响。


近年来,赞比亚政府积极调整经济制度,推行经济多元化政策,力图摆脱 单纯依赖铜矿资源为主要经济产业的状况,采取农业、矿业和旅游业等多 行业共同发展带动经济增长的政策,塑造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相对自由、 宽松的投资环境,以保障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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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一季度跨境人民币指数超预期增长

发布日期:2020-05-26

5月20日,中国银行发布2020年一季度跨境人民币指数(CRI)。一季度CRI指数为313,较一季度上升9点,超出预测值2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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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较为动荡,国际贸易量有所萎缩,但跨境人民币指数超出预期增长,特殊市场环境下人民币跨境使用受到市场更多青睐。一季度指数上行,主要推动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人民币在货物贸易项下使用水平明显提升。一季度,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中国进出口货物贸易总量6.57万亿元,同比下降6.4%,但货物贸易项下的人民币结算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一成。人民币在货物贸易结算项下的使用份额进一步升至14.4%,为近两年来最好水平。

二是人民币在跨境证券投资结算中的使用保持活跃。在美元和欧元先后开启宽松货币政策后,人民币金融资产收益率相对更高,吸引力进一步提升,境外增持人民币金融资产的势头保持延续。一季度人民币在证券投资项下的跨境使用规模同比增长约117%,环比增长113%,带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活跃度进一步提升。

三是人民币跨境使用更加便利,涵盖领域更加丰富。《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今年3月在上海自贸区发布,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实行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带动了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当月,国家支持浙江自贸区开展油品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为人民币在跨境油品贸易中的结算使用提供了更大的政策便利。


一带一路沿线成中国对外投资新亮点

发布日期:2020-05-26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的新亮点,占对外总投资的比重在逐年扩大。

2020年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国际贸易和投资更加低迷。在此背景下,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努力降低疫情的影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5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总体保持平稳。1-4月份,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的直接投资,以美元计价同比增长了13.4%。

这一成绩来之不易。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对外投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报告预测,2020年全球对外投资将下滑30%~40%。与之对比,我国对外投资表现总体好于全球平均情况。“总体来看,疫情对于对外投资的影响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随着疫情逐步消退,我国对外投资将逐步回归正常轨道。”

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中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1171.2亿美元,同比下降9.8%,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1106亿美元,同比下降8.2%。但是,“一带一路”市场表现却亮眼。2019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达150亿美元,同比下降3.8%,占对外总投资的13.6%,同比提高了0.6个百分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548.9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9.5%,同比增长23.1%。

“虽然疫情给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带来了一些风险,例如人员健康风险、境外项目执行风险、投资项目经营风险、项目运营安全风险、投资信心风险、投资保护主义风险以及不利舆情风险等。但与此同时,疫情下我国对外投资也有机遇可寻,例如,当地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给我国企业带来投资机遇,通过加强与当地政府抗疫合作树立良好的中国企业形象,第三国外资撤出导致当地投资缺口等。”庞超然如是说。

一系列的政策正在为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加油”。上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为此将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在提升投资合作方面,将按照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批综合效益好、各方都欢迎的大项目,实施一批有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援助项目,深度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与更多国家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不断提升对外投资合作的水平。

作为一年一度中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今年全国两会上将释放出哪些关于对外投资的政策信号?庞超然预测,今年两会将继续鼓励有条件、有能力和讲信誉的企业“走出去”,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健全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引导对外投资平稳有序发展。他还建议,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还要考虑通过对外投资保供应链产业链稳定,更好地发挥国内外生产链条的协同发展作用,以及对外投资服务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大局的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赴毛里求斯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6

《中国居民赴毛里求斯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服务课题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日期为课题截止日期(约2019年11月25日)。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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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赴美国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6

《中国居民赴美国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服务课题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日期为课题截止日期(约2019年11月25日)。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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