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投资等合作不断深化
发布日期:2021-02-20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的投资屡创新高。以匈牙利为例,仅2020年,就有联想、恩捷、泉峰等10个中资项目落地,中国首次成为匈牙利第一大外资来源国。在与中东欧地区的欧盟成员国合作中,中企注重在质量、环境、安全要求等方面对照欧盟标准,营造更有利的双赢局面。
携手谱写共同发展新篇章
在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的推动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投资等合作不断深化,一大批重点项目落地。中方与合作伙伴共抗疫情,共克时艰,携手谱写共同发展新篇章。
“工厂找到了可靠的合作伙伴”
机器轰鸣,马力全开。新年伊始,波兰东南部卢布林省的克拉希尼克轴承厂里一派热闹生产景象。“目前订单充足,工人上班实行三班倒,全厂没有因为疫情停工一天,也没有一个人因为疫情失去工作。”副厂长杨采克·尤拉克自豪地说。
已有80多年历史的克拉希尼克轴承厂在波兰同行业中排行第一,生产轴承超过1500种,是奔驰、玛莎拉蒂、雷诺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的供货商,也是波兰工业制造的骄傲。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工厂订单骤减,处境艰难。2013年,湖北三环集团并购了克拉希尼克轴承厂,引进先进设备、成立研发中心、拓宽销售渠道,该厂迅速扭亏为盈,焕发新的生机。
克拉希尼克市市长维尔克说,全市只有3万多人口,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人在轴承厂工作,或者为轴承厂提供配套服务。“在轴承厂最困难的时候,来自中国的投资让企业走出了困境。面对疫情冲击,中国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工人利益。与中方合作,是我们作出的非常正确的决定。工人们对工厂现状非常满意。”
克拉希尼克轴承厂的车间里,身着工作服的工人们忙碌在生产线上。在这里工作了20多年的工人格雷格日说:“我们的命运与工厂息息相关。国际金融危机时,我们担心自己失业。疫情来袭时,我又担心会被裁员。但这些都没有发生。中国企业遵守承诺,这几年,我们的工资已经连涨了4次。工厂找到了可靠的合作伙伴。”
“一条通往发展繁荣的大道将在这里铺就”
波黑南部小城查普利纳,波黑泛欧5C走廊高速公路第一标段项目施工现场,轰鸣的挖掘机、推土机,在旷野荒山中来回奔忙。目前,项目除了铁路段外,全线进入排水、路面结构层及围网等附属工程施工阶段。
“一条通往发展繁荣的大道将在这里铺就。”项目波黑籍协调工程师西德·布尔吉纳指着面前一片新开的平整路基说。2020年10月底,建设团队在疫情防控封闭隔离中连续施工超过300天,长约1170米的波契泰利隧道比原计划提前4个月完成贯通节点。
泛欧5C走廊高速公路项目连接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和克罗地亚普洛切港,途中穿越波黑。由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承建的波黑查普利纳段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2020年6月,中国建筑获得第十九届“波黑年度荣誉企业奖”。此次评选由波黑主流媒体《晚报》评选,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获得该奖项。
波黑联邦运输和通信部部长丹尼斯·拉西奇说,疫情对波黑经济造成很大影响,中企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同时,积极推进工程进度,“体现出中国企业的责任感”。拉西奇认为,项目对于波中合作和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波黑商品以后通过高速公路到达海港将更加方便,出口能力提升,物流业发展得到新契机。这一项目还将促进整个巴尔干地区的互联互通和经贸往来。
中国建筑项目经理蔡磊介绍,项目坚持属地化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大量聘用当地员工、采用当地物资,包括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保障了当地就业与生产,带动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
“中国企业展现出的担当和真挚友谊让人感动”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的投资屡创新高。以匈牙利为例,仅2020年,就有联想、恩捷、泉峰等10个中资项目落地,中国首次成为匈牙利第一大外资来源国。在与中东欧地区的欧盟成员国合作中,中企注重在质量、环境、安全要求等方面对照欧盟标准,营造更有利的双赢局面。
在波兰,由中国电建承建的弗罗茨瓦夫防洪工程项目,不仅提升了弗罗茨瓦夫市防御洪水能力,更美化了当地河道景观,为当地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中国电建因此被称为“在波兰非常值得信赖的国际承包商”;在匈牙利,宝思德工业园被万华集团收购后,在短期内从濒临破产发展成匈牙利综合实力前五的企业,获得“匈牙利企业社会责任奖”“最佳社会责任雇主奖”等一系列荣誉;在克罗地亚,由中国路桥公司牵头的中国企业联合体中标的佩列沙茨跨海大桥和连接线一期工程项目,正成为当地新地标……
疫情防控期间,中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方筹措和采购防疫物资,以实际行动支持所在中东欧国家的疫情防控工作,与当地民众风雨同舟、共克时艰。
“在共抗疫情过程中,中国企业展现出的担当和真挚友谊让人感动。匈牙利愿继续与中国深化在共建‘一带一路’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下的务实合作。”匈牙利国际交流与关系国务秘书科瓦奇·佐尔坦说。
波黑“一带一路”建设与促进中心主任波利斯·法鲁克说,加快波黑国家发展战略与共建“一带一路”对接,是推动波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好机遇。
产业支持政策持续出台 中国与中东新能源合作前景广阔
发布日期:2021-02-18
国际能源署报告显示,根据目前中东国家公布的计划,到2030年,中东地区可再生能源(不含水力发电)总发电能力将超过192吉瓦,为当前水平的17倍,其中太阳能发电所占比例将占42%以上,风能约占35%。分析认为,中东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将有利于地区国家推动绿色发展、减少碳排放,并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多国力推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
近年来,中东国家充分利用各自的自然禀赋,积极开发绿色能源项目,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
埃及位于撒哈拉沙漠东缘,全年日照充足。位于埃及南部的阿斯旺本班光伏产业园项目占地37平方公里,是世界最大光伏产业园之一。2019年园区建成投产当年,埃及利用太阳能产出的电能总量达到24亿千瓦时,有效缓解当地用电紧张问题。该项目因此印在了埃及发行的纪念币上,成为一张“国家名片”。埃及学者穆斯塔法表示,5年前,埃及经常拉闸限电,现在随着太阳能项目陆续上马,这一问题大大缓解。
去年1月,沙特能源部启动了第三轮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招标。这轮招标包括4个太阳能发电项目,总发电能力为1.2吉瓦。今年1月,阿联酋全球铝业和迪拜电力与水务局宣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阿联酋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太阳能生产铝的国家,率先在应用可再生能源领域实现技术突破。自2011年建设第一座太阳能电站以来,阿尔及利亚已有22座太阳能电站处于运营状态。
全球风能委员会2020年发布的报告显示,风能将成为中东地区可持续、高效益的能源,创造就业、推动当地经济增长。摩洛哥、约旦等风力资源丰富的国家将风电作为重要发展方向。摩洛哥2019年风电装机总量位居非洲第三;约旦目前有5家风力发电站,分布在伊布拉西亚、赫法、马安和塔菲勒;埃及在苏伊士湾西岸的扎阿福兰地区建立了多座风力发电厂。
相关产业支持政策持续出台
中东国家经济结构普遍较为单一,经济状况容易受到地缘政治、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为减少对传统能源依赖,地区多国相继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能源转型步伐。
埃及计划到2022年将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提升至20%,到2035年提升至40%。埃及政府不断健全管理和监管机制,为光伏发电设定了上网补贴电价,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国际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
地区多国将能源转型视为加快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一大战略。2016年4月,沙特发布“2030愿景”,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60吉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50%。沙特政府还计划2023年前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上投资500亿美元,相关措施包括扶植本地开发商、放松对本地太阳能面板制造商的限制。沙特工业发展基金会也推出了可再生能源融资计划。
摩洛哥计划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满足50%电力需求,到2050年将实现满足100%电力需求。根据2019年的数据,可再生能源约占该国电力需求的35%。截至2019年底,摩洛哥的太阳能装机容量为736兆瓦,整个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能力为3264兆瓦。
2017年,阿联酋发布“2050能源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阿联酋能源结构中44%为可再生能源、38%为天然气、12%为清洁化石能源、6%为核能,总投资预计达6000亿迪拉姆(1美元约合3.67迪拉姆)。该战略预计未来30年阿联酋能源需求年均增长6%,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从目前的25%提高至50%,减少发电碳排放量70%,整体能源使用效率提升40%,为阿联酋节省开支约7000亿迪拉姆。
此外,阿曼计划在2025年前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10%。科威特规划到2030年实现15%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
中国与中东新能源合作前景广阔
“不管是风电还是光伏发电,中国都拥有世界领先的技术、规模庞大的输电网络。中东国家与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前景广阔。”埃及电力和可再生能源部副部长穆罕默德·穆萨说。
“中东地区未来将迎来太阳能发电、风电高速发展期,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领先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将在中东地区得到推广应用。”中东可再生能源研究专家詹姆斯·基德表示。
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与中东地区多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取得丰硕成果。2015年8月,中埃签约筹备可再生能源国家联合实验室,极大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深度合作。2018年8月,浙江正泰和特变电工两家中企分别参与承建埃及本班光伏产业园的165.5兆瓦和186兆瓦两个项目。
中东媒体指出,中国已成为中东地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参与力量。包括沙特、埃及、阿联酋和卡塔尔在内的中东国家都已经把能源多元化作为一大经济增长战略,相关领域的融资、设计、采购、建设、开发等都将持续拥有巨大需求。中国参与的一些能源发展项目正在成为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北非电力走廊”的一部分,将惠及埃及、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和苏丹等国。
汉能薄膜发电集团埃及国际公司总裁杨凯分析称,由于中东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同时多国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未来中国与中东国家可以在太阳能、风能、电力存储技术、氢能源等多领域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
穆罕默德·穆萨表示,期待中国的“智能光伏”等先进技术帮助中东地区突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瓶颈,“我们把中国视为重要合作伙伴,双方在这一领域的合作将实现互利共赢”。
《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发出
发布日期:2021-02-09
2月5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与国内有关全国性商协会联合发出《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表达与RCEP区域工商界增进友好合作的积极愿望。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谈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后的近两个多月来,在召开的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部署加快做好RCEP生效实施的国内有关工作。该《倡议》的发出,既体现了工商界抓紧落实国务院工作要求的积极行动,也向RCEP各成员国工商界发出了在开放中增进合作的积极信号。
该《倡议》强调,RCEP区域工商界共同充分认识到RCEP建设的重大意义;共同抓住开放机遇,加强产业合作,扩大贸易、投资;相互支持合作抗疫,共同助力构建开放市场的有利条件;发挥企业在经贸合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泰国驻华大使阿塔育·习萨目表示,很高兴看到2020年RCEP的签署。RCEP谈判是在2019年泰国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结束的,在这一过程中我为泰国所发挥的作用感到自豪。在当前RCEP各成员国履行国内审批程序之际,由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牵头中国国内有关全国性商协会共同发出此《倡议》,正当其时。区域合作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是区域经济繁荣的坚实基础,此次重大新冠疫情让人们更加意识到区域合作的重要,RCEP是拓宽和深化区域合作的重要抓手。相信RCEP区域工商界的积极紧密合作,将使得RCEP从签署到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前副部长于洪君表示,RCEP的签署,是当今世界大变局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发生的一件大事,也是对未来世界经济关系、特别是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与全球治理具有深远影响的一件大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领衔发布的《倡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因势利导,精准到位。中方的倡议,充分体现了中国永远与世界同行与时代同步的坚定意志,也充分展示了中国工商界愿与RCEP合作伙伴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积极意愿。相信中方工商界倡议对随之而来的RCEP建设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示范效应。
中国商务部亚洲司前司长吕克俭表示,RCEP15个成员国中的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近8年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一直与东盟工商界共同推动RCEP建设。为促进中国与RCEP其他14个成员国的工商界合作,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组织联合发出《倡议》,值得肯定和赞赏。RCEP成员国产业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广、潜力大。面对疫情给各国经济带来重大冲击的复杂形势,RCEP的签署带来了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机遇。产业合作直接关系到RCEP的开放合作成果。正如《倡议》中强调的,加强各方产业合作,在开放市场中积极打造各国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
中国商业联合会是共同发出《倡议》机构之一,该会会长、亚太零售商协会联盟主席姜明表示,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RCEP高度重视,对其实施寄予厚望。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中国商贸流通服务业的代表性行业组织,多年来与RCEP成员国商界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在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的倡导和组织下而发布的《倡议》,将汇集国内外更多的资源,拓展更大的合作空间。RCEP有望在今年年底生效,希望那时候全球疫情阴霾散去,更加紧密、高质量的区域合作将为全球经济带来曙光。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表示,RCEP的签署将进一步激发成员国各方在能源电力领域的合作。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十分荣幸加入由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组织的《倡议》的发出,这其中也代表了中国电力行业期待与RCEP各国电力同行加强合作的积极愿望。借助RCEP带来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条件,我们期待与各方加深了解、各取所长,组成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大能源电力产业链、供应链的集聚效应。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素梅表示,RCEP的签署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现,为促进中国—东盟构建可持续发展开阔了更大空间。多年以来,中国—东盟在电子信息领域相互支持与合作。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将全力支持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工作,积极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企业加强与东盟各成员国深入合作,紧紧抓住当前全球电子信息科技变革与产业变革的机遇,积极推动各国数字经济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领导人、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秘书长庞广廉表示,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发起并联合76家全国性商协会共同发布的《倡议》,是促进对接、开放合作的积极举措。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引导中国石化行业,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RCEP实施中,进一步推进国际石化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石化产业链深化布局。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表示,RCEP的签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将形成区域内统一的经贸规则和便利的跨国营商环境,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并增强对域外投资的吸引力,推动区域经济并带动世界经济增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将以此为契机,引导行业企业迎接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将会同所有会员单位一道充分利用市场开放,在构建“双循环”新格局中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实现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常务秘书长刘欣谈到,该《倡议》具有参与的全国性工商组织数量多、汇聚成共识速度快的特点,从《倡议》的提出到联合发布不到一周时间。2月5日在国内发布的同时,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还同时向RCEP成员国的主要工商组织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倡议》英文本,RCEP成员国应共同推进协定早日生效,使得RCEP谈判成果切实转化为区域各国经济增长。冀望RCEP区域内工商组织与区域外工商组织增进相向而行的友好合作,协作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及增长。
附件:《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全文
《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
2021年2月5日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由东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组成的RCEP,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经济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为落实2020年11月15日RCEP成员国领导人发布的《联合声明》,冀望RCEP顺利生效,实现RCEP建设的预期目的,我们共同倡议:
一、充分认识到RCEP建设的重大意义。RCEP的签署是实施自由贸易、多边合作的重大成果,是区域开放合作的重大举措,彰显了成员国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复苏及增长,共同应对新冠疫情和不稳定的世界经济,共同开发区域经济增长潜力、为企业开拓新发展空间。RCEP建设不仅有利于区域各成员国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世界经济增长。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包括工商界在内的各有关方紧密友好合作,增信释疑,共同助力实现RCEP建设目的。
二、共同抓住开放机遇,加强产业合作,扩大贸易、投资。产业是经济增长之本。加强区域产业合作,能带来企业的“点—线—面”的合作,有益于提升区域生产力、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RCEP成员国开展产业合作具有条件,相互贸易投资关系密切,产业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广、潜力大。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积极对接,加强机制建设,组建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RCEP产业合作研究院、RCEP产业合作促进中心,在开放市场中积极打造各国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
三、相互支持合作抗疫,共同助力构建开放市场的有利条件。新冠疫情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各国间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制约了大多数国家企业的生产和施工,疫情面前特别需要各国合作抗疫。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相互支持抗疫,在全球疫情期间多视频召开疫情影响经济研讨会、商机对接会、产品展示会、投资推介会,共同助力有关国家政府开通和拓宽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和货物流通“绿色通道”,共同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发挥企业在经贸合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企业家的创新经营、开拓经营、互利合作是RCEP区域发展的活力所在。企业抓住RCEP商机,需要掌握RCEP规则、开放市场进程、各国发展规划和政策,用好多个自贸协定;需要实施正确的经营战略和策略,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的工商组织共同为企业合作铺路架桥,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中国正在实施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正在与各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建高质量的“一带一路”。倡议方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加强合作,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商机。
倡议方相信,在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坚定信心、友好合作、积极行动中,必将实现各国经济和区域经济新发展。
共同倡议方:
1.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2.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3. 中国商业联合会
4.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5. 中国电力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6.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7.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8.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9.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0.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11.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12.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13.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14.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15. 中国包装联合会
16.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17.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18.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19. 中国电子商会
20. 中国信息产业商会
21. 中国物联网商会
22.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3.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24. 中国砂石协会
25. 中国石材协会
26. 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
27.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28.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9.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30.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31.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
32.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3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34.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35. 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36.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37. 中国服装协会
38.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39.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40. 中国轻工机械协会
41.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42. 中国自行车协会
43. 中国皮革协会
44.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45. 中国糖业协会
46. 中国造纸学会
47.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8.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49. 中国渔业协会
50.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
51.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52.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53.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54. 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55.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56.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57. 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
58.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油业商会
59.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纸业商会
60.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烘焙业公会
61.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
62. 中国民族经济对外合作促进会
63. 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64. 中国—东盟科技产业合作委员会
65. 中国—东盟食品行业合作委员会
66. 中国—东盟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
67. 中国—东盟日化行业合作委员会
68. 中国—东盟建筑行业合作委员会
69. 中国—东盟建材行业合作委员会
70. 中国—东盟建筑装饰行业合作委员会
71. 中国—东盟物流行业合作委员会
72. 中国—东盟鞋业行业合作委员会
73. 中国—东盟家具行业合作委员会
74. 中国—东盟咖啡行业合作委员会
75. 中国—东盟会展行业合作委员会
76. 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委员会
商务部:鼓励电商企业积极走出去
发布日期:2021-02-08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月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中方将继续深化“丝路电商”合作,与更多有意愿有条件的国家建立合作机制,一方面帮助伙伴国积极拓展中国市场,丰富国内消费供给,另一方面鼓励电商企业积极走出去,在发展自身的同时,拓展合作模式,推动所在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提升电商合作水平,共同培育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
高峰介绍,目前,我国已经与22个国家签署了“丝路电商”合作备忘录并建立了双边合作机制,与伙伴国共同应对疫情挑战,丰富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增强合作信心。
一是共同打造合作亮点。在“丝路电商”合作框架下,通过举办工作组会、政企对话会等方式,与伙伴国加强政策交流,促进地方对接和企业合作。
二是创新开展能力建设。与伙伴国共同创办“丝路电商”云上大讲堂,组织国内专家为伙伴国政府官员和电子商务从业者直播授课,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发展趋势、创新实践和实操技能等内容。针对伙伴国特色产品,特别邀请农特产社群电商、直播电商等领域专家,围绕拓展中国和国际市场进行研讨和交流。自去年四季度启动以来,“丝路电商”云上大讲堂已举办27场,在线精品课程观看人次超过了10万。
三是加强电商抗疫合作。推动电商企业利用采购渠道和物流网络优势,为相关国家提供抗疫物资保障。同时,积极提供政策指导,持续更新192个国家和地区防疫管控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做好服务保障。
中德双方深化汽车及移动出行领域合作
发布日期:2021-02-08
慕尼黑博览集团近日正式宣布,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德国国际汽车及智慧出行博览会(IAA Mobility)在中国的独家官方合作伙伴。
慕尼黑博览集团董事总经理胡默尔对中方合作伙伴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此次合作是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相信中方合作伙伴的加入,将为展会注入新鲜血液,也期待更多中国企业通过IAA Mobility的国际舞台收获成功。
德国国际车展IAA在法兰克福举办了70年后,将于2021年9月7-12日首次以全新名称“IAA Mobility”亮相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新展会分为展馆展示区、城市公共展示区和蓝色通道三大板块,将汇聚移动出行全产业链的参与者,打造“展示未来”的专业平台。
“一带一路”外包合作持续加温
发布日期:2021-02-07
2020年,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低迷,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却未冷反热。
这一点在服务外包领域也可见一斑。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离岸外包执行额1360.6亿元,同比增长8.9%。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我国的“一带一路”朋友圈越来越大。截至目前,中国与17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05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中,有很多都位于东盟。2020年1-11月,我国企业承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服务外包执行额649.9亿元,增长6.8%。其中,承接东盟服务外包执行额365.1亿元,增长7.6%。
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外,美国、中国香港、欧盟为2020年我国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额前三大市场,占比53.8%。其中,我国承接美国服务外包执行额1550.6亿元,同比增长17%。承接中国香港、欧盟离岸外包执行额分别为1198.3亿元和117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和5.8%。
这一趋势还将持续。“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承接发达国家业务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或将有颇多看点。”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研究员郑伟分析道。
近期,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对外设计咨询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郑伟认为,“对外设计咨询服务是对外承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又是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的重点。可以预见,2021年,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造价、监理、项目管理和运营维护等领域的服务外包或将迎来高速增长。”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我国在BPO、KPO业务方面具有一定比较优势。因此,我国企业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BPO和KPO业务或将增长较快。
此外,郑伟还表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好,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普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数字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大大提升,数字产业领域的服务外包或将成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的重点。
商务部发布《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20》
发布日期:2021-02-05
2021年2月2日,商务部正式对外发布《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以“稳中求进”为年度主题,全方位总结2019年度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特点和经验,系统介绍了相关政策措施,展望了未来发展机遇。
《报告》介绍了部分省(区)市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地方支持政策措施等,还就企业典型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建议。《报告》共分为六篇,包括:发展概览篇、政策措施篇、区域合作篇、行业发展篇、地方发展篇、企业实践篇。
商务部自2010年开始组织编写《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该《报告》目前已成为对外投资合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报告》能为中国走出去企业更好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提供借鉴参考,为帮助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
阿联酋新《商业公司法》浅析
发布日期:2021-02-02
2020年11月23日,阿联酋总统谢赫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签署了新修订的《阿联酋商业公司法》(Federal law No. 2 of 2015 of the Commercial Companies Law(2015)),宣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当地注册公司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国公司百分之百持有阿联酋公司的股份。预计此举将对阿联酋的商业制度带来重大改变,并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对于已经或计划在阿联酋经营的中资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政策。
01、中资企业在阿联酋投资
当前中阿关系,特别在贸易投资领域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16年,中阿贸易总额已经超过460亿美元,而中国对非洲、欧洲贸易的60%通过阿联酋中转,2020年中阿贸易总额预计达到500亿美元。近期来中国对阿联酋的主要合作项目如下:
1) 2020年7月,由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Taqa)和马斯达尔(Masdar)牵头的财团,与法国电力公司(EDF)和中国晶科合作,在阿布扎比开发建设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GW。7月24日,晶科与阿联酋水电公司(EWEC)正式签署为期30年的购电协议(PPA)。阿联酋水电公司表示,该项目的太阳能光伏电价最具成本竞争力,仅为1.35美分/ kWh。项目预计在2020年第三季度融资关闭,2022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建成发电。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和马斯达尔将占项目60%的股权,法国EDF和中国晶科占40%。据估计,Al Dhafra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可满足约16万户阿联酋家庭的用电需求,使阿布扎比光伏装机总容量提高到3.2GW,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超过360万吨。
2) 2020年7月,中车长江集团与阿联酋铁路公司“云签约”仪式在线上成功举行。中车长江集团获得阿联酋铁路二期项目1600余辆铁路货车整车和长期维保服务订单合同,总金额约3.5亿美元。阿联酋铁路项目规划分为三期,全长1200公里,是海湾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期线路现已完成,用于矿区和港口的物资运输,铁路运营车辆全部由中车长江集团提供。目前在建的二期线路运营车辆,将为连通该地区贸易中心、工业中心、制造业中心、生产中心、物流中心、人口中心和进出口点提供铁路物流运输装备支撑。
3) 2019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ICBC)在迪拜纳斯达克和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了两只总价值为10亿美元的债券。这些债券于10月17日上市,是工行80亿美元中期计划的一部分。其中,一笔5亿美元的债券于2022年到期,另一笔5亿美元的债券于2024年到期。中国工商银行在迪拜纳斯达克的上市债券总价值增至45.6亿美元,成为交易所常规上市债券最高的海外发行人。中国的银行业在迪拜稳步发展。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2018年表示,自2014年以来,中资银行在DIFC中持有的资产已从110亿美元增至330亿美元。
02、阿联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介绍
阿联酋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作为阿联酋地区最高层级的法律,《阿联酋联邦宪法》规定了联邦政府和七个组成酋长国之间的权力分配。该宪法明确了哪些领域由联邦政府监管:例如移民和劳工;以及哪些领域由酋长国一级政府监管,例如每个酋长国内部的自然资源,包括原油。当然,还有一些领域受联邦政府和酋长国两级管辖,比如本次修订条款对应的公司设立和运营监管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阿联酋设立了金融自由区(Financial Free Zone)制度。金融自由区享有自己的法律系统和庭审系统。因此,我们熟知的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和阿布扎比环球市场(the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and Abu Dhabi Global Market)并不在此次涉及的法律体系之中。
2018年9月23日,联邦政府通过2018年第19号联邦法案——阿联酋《外商投资法(Federal Law by Decree No. 19 of 2018——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Law)》,首次确认了外国投资者可以在除金融自由区以外的地区,拥有公司的多数股份或权益。
当然,对于涉及阿联酋支柱产业的经济领域,《外商投资法》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加以限制。负面清单明确在13个领域,包括保险、水电、陆路和机场服务、零售医药等,对外商持股比例采取限制措施。
《外商投资法》还设置了“鼓励清单”,授权阿联酋内阁可以在未来明确清单内容,确认哪些经济领域允许外商持有100%的公司权益。2019年7月2日,内阁明确了“鼓励清单”,开放了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娱乐业等122项经济活动领域。
2020年3月17日,内阁颁布了《关于确定允许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部门和经济活动及其所有权比例“鼓励清单”的决定》(Cabinet Resolution No. 16 of 2020 concerning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Positive List of Economic Sectors and Activities Eligible for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Percentage of their Ownership)。鼓励清单共122项,分为51项工业活动、52项服务业活动和19项农业活动。鼓励清单允许外资持股比例达到100%,但增加了一些额外的条件,如:一些领域设置了最低资本金要求,引入高新技术要求,雇佣本地员工要求。
03、新《商业公司法》主要内容和要点
不同于《阿联酋外商投资法》设置鼓励清单方式的前置审核方式,12月1日签署的修订的《阿联酋商业公司法》,将全面开放(除石油战略领域)对外国人持股限制,废除了要求商业公司需要由阿联酋人或阿联酋代理机构持有多数股份的要求,允许外国人持有百分之百的股份。此外,生效后的新《阿联酋商业公司法》将废除《阿联酋外商投资法》。除了取消商业公司外资持股比例这一重大利好外,还有以下多重利好政策值得关注:
1) 修订商业公司的外资所有权规定。允许外资拥有在岸公司100%所有权;废除商业公司须由阿联酋公民作为主要股东的要求,且不再需要阿联酋公民或本地公司作为注册代理,石油和天然气、公用事业、运输等特定行业除外。
2) 获准成立的股份公司可通过IPO出售不超过70%的公司股票(目前的规定是30%)。
3) 允许在股东大会上进行电子投票。
4) 赋予相关地方当局一系列权力,包括股份分配和公司董事会中设定特定的阿联酋人比例。
5) 授权内阁成立一个由相关机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对具有“战略影响”的活动及向希望在这些领域经营的公司颁发许可所需采取的措施等提出建议。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内阁将对具有战略影响力的活动及为此类公司颁发许可证的必要措施做出规定。
去年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发布日期:2021-02-01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结汇20493亿美元,售汇1890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587亿美元。“去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运行经受住了严峻考验,表现出‘韧性增强、更趋成熟’的总体特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全年来看,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王春英介绍,去年前三季度,中国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6%,和近几年平均水平相当,保持在合理的均衡区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资金有进有出,总体保持了逆差,起到了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的作用。在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情况下,中国的外汇储备在去年末保持了3.2万亿美元的规模,各月之间的波动主要是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非交易估值因素的影响。
“我国国际收支已经逐步走向了自主平衡,既不会只有顺差项目,也不会只有逆差项目,总体呈现了有进有出均衡发展的格局。”王春英说,此外,2020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根据外汇局数据,2020年全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平均值为6.8974,与2019年平均值(6.8985)基本持平。从汇率弹性看,2020年人民币对美元的一年期历史波动率是4.2%,同期欧元和日元的历史波动率是8%,英镑则为11%,和其他的主要货币相比,人民币保持了基本稳定。
王春英表示,2020年下半年人民币汇率的阶段性升值,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没有改变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的格局,也没有改变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有进有出、总体均衡的局面。“当前人民币汇率处于合理均衡区间,既不会只升不贬,也不会只贬不升,这也是主要货币的共同特征。”
“可以看到,我国外汇市场的成熟度明显提升,市场预期更加理性,外汇交易既没有单边买入,也没有单边卖出。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买卖外汇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而且外汇市场也有效满足了市场需求。”王春英说,总的来看,一个更有韧性、更加成熟的外汇市场已经渐渐形成,未来外汇市场将进一步巩固和呈现总体平衡、双向波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