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

商务部:《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将适时出台

发布日期:2021-11-18

RCEP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对于地方来说,如何对接RCEP机遇,实现更好发展,商务部将发挥怎样的作用?“RCEP即将如期生效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重大进展,将有力拉动区域内贸易投资增长,提升域内整体营商环境,稳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11月1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国内实施RCEP的各项准备已经就绪,能够确保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义务。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10国开始生效。

束珏婷进一步表示,商务部将稳步推进生效后的各项实施工作,指导地方结合各自产业特色和优势,深入对接RCEP政策,把握RCEP市场开放机遇,实现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与成员国间产业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为此,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为各地方、各行业高水平实施协定做好指导和服务。


泰国出台措施吸引外资

发布日期:2021-11-18

泰国政府近日通过决议,计划在东部经济走廊新增设6个特别经济开发区,目标是未来10年吸引3000亿泰铢(1美元约合33泰铢)投资。东部经济走廊是“泰国4.0”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即在东部沿海的罗勇、春武里和北柳三府设立经济特区,通过发展基础设施、实施投资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高附加值产业落户。

这一项目只是泰国积极吸引外资的一个缩影。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泰国共收到1273个投资优惠项目申请,总投资金额达5207亿泰铢,其中外商直接投资3721亿泰铢,超过2020年全年投资总额,电子电器、医疗、石油化工、农业和食品加工、生物科技等行业较为集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泰国经济出现明显下滑。为振兴经济,泰国政府积极改善营商环境,陆续采取一系列促进投资举措,包括出台《投资促进法》和《东部经济走廊法》,鼓励企业向先进技术、创新和研发等领域投资;允许外资企业拥有制造业和部分服务业企业100%所有权,不设置本地化和出口要求及外汇限制;在税收优惠方面,免除了与出口和研发相关的机械设备的原材料进口税。此外,政府还出台了简化工作证和签证办理流程等非税收便利举措。

自11月起,泰国向来自低风险国家和地区且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国际航班旅客免隔离开放。在一系列措施的带动下,国际投资者对泰国经济和投资前景持乐观态度。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对600家外资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96%的投资者表示,将维持或增加在泰投资额。该委员会秘书长东斋认为,这说明投资者对泰国及其关键目标产业充满信心。

泰国开泰研究中心分析显示,泰国在高新技术产业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有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汽车、电子行业也具备供应链优势,仍是外国投资者选择生产基地时的优先选项。今后,泰国需要制定更可持续的发展方案,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着力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


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再次展期

发布日期:2021-11-17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00亿英镑,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再次展期,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中英两国货币金融合作,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越南将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管

发布日期:2021-11-16

越南《投资报》11月10日报道,越南计划投资部就关于对外资活动进行监管和评价工作指南(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拟定的主要监管 和检查的内容包括:核对投资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包括项目目标以及施行、项目技术转让承诺);履行对国家的财政义务(各项税、费、土地租金、水面租金等)。

遵守有关劳动、外汇管理、环境、土地、建设、消防和其他行业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外资项目实施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与境外母公司或有关联公司的交易、债务等)。

根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以及外资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检查内容可包括上述全部或只检查部分。


孟加拉国减免部分制造业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1-11-15

据孟加拉国《金融快报》近日报道,孟税务局发布鼓励部分制造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从事冰箱、制冷设备配件、摩托车、空调及压缩机等设备生产制造的企业,准予享受1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该优惠政策截止期为2023年6月30日。目前,普通企业承担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2.%至30%。

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企业有条件限制,如,需按照孟1994年企业法案登记注册,需拥有生产模具和生产能力,拥有专业生产技术和生产配套设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企业转型为其他类型企业时,将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该类制造业企业还需将免税收入中的至少10%,在未来三年内,再投资用于扩大生产。


越南将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管

发布日期:2021-11-15

越南《投资报》11月10日报道,越南计划投资部就关于对外资活动进行监管和评价工作指南(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拟定的主要监管 和检查的内容包括:核对投资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包括项目目标以及施行、项目技术转让承诺);履行对国家的财政义务(各项税、费、土地租金、水面租金等)。

遵守有关劳动、外汇管理、环境、土地、建设、消防和其他行业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外资项目实施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与境外母公司或有关联公司的交易、债务等)。

根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以及外资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检查内容可包括上述全部或只检查部分。


俄数字发展部研究扩大IT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发布日期:2021-11-15

近日,俄罗斯数字发展部副部长帕尔申称,该部正在研究扩大IT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可能性。2020年7月,俄总统普京批准IT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保险费率从14%降至7.6%,将所得税税率从20%降至3%。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为:一是获得数字发展部的IT公司国家认证,二是销售计算机软件研发服务收益份额至少占比90%,三是企业员工数量至少超过七名。


哈萨克斯坦加大可再生能源和医疗卫生领域引资力度

发布日期:2021-11-12

据哈萨克斯坦总理府官网11月9日发布消息,哈总理马明当天主持召开投资指挥部会议,研究可再生能源和医疗卫生领域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哈能源部部长米尔扎加利耶夫、萨姆鲁克-卡泽纳国家财富基金公司总裁萨特卡利耶夫分别做工作汇报。

据汇报,2014年以来,哈可再生能源领域累计吸引投资7800亿坚戈。其中,2021年1-9月引资1500亿坚戈。累计建成投运可再生能源电站126座,总装机容量1975兆瓦,创造超过2000个固定工作岗位。太阳能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41%,其次为风力发电(占比35%)和小型水电(占比23.8%)。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从目前的3%提升至15%。为实现这一目标,需新建总装机容量7吉瓦的可再生能源新项目,累计吸引投资3 万亿坚戈。

目前,哈政府已与阿联酋阿布扎比控股公司(ADQ)、法国道达尔能源公司(Total Energies)达成协议,计划未来10 年内在哈萨克斯坦分阶段建设总装机容量5吉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上述合作项目的实施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800万吨,新增绿色能源发电200亿千瓦时,创造3000个工作岗位。为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未来将以哈国家电网公司结算融资中心为基础,按照“单一窗口”原则,统一负责可再生能源生产者与消费者签署购电合同事宜,同时简化仲裁程序,维护投资者利益。

哈卫生部部长阿列克谢·崔汇报了关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计划到2025年,新建20所多功能综合类医院和2所多学科综合门诊医院。投资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分别汇报了在图尔克斯坦、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努尔苏丹、科斯塔奈、阿克套、阿克纠宾、阿特劳、卡拉干达、科克舍套、巴甫洛达尔、塔拉兹、阿拉木图等地医院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马明要求确保按期、高质量实施可再生能源和医疗卫生领域投资项目,要求各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和准国有部门继续开展系统性引资工作。


中埃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发布日期:2021-11-12

中国和埃及近日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签约仪式7日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中国驻埃及大使廖力强与埃及国际合作部长拉尼娅·马沙特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协定。

廖力强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这项协定的签署是中埃发展合作领域新的里程碑,也是中埃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高水平务实合作的重要体现。中埃两国在中非合作和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教育、交通、信息通信和航天等领域的发展合作,共同实施了包括斋月十日城轻轨、埃及卫星总装集成测试中心等多个重要合作项目,取得丰硕成果。中方愿与埃方共同为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马沙特表示,中国是埃及最重要的发展合作伙伴之一。埃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对埃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新冠疫情期间对埃方的无私帮助,这充分体现了两国间的深厚友谊与真挚感情。埃方高度赞赏中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埃及与中国同为人口大国,深刻认识到发展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埃方希望更多地向中方学习发展经验,引进先进技术,以推动埃及社会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哈萨克斯坦政府出台简化企业监管要求的新举措

发布日期:2021-11-12

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当天一读通过《关于对企业经营活动实施新的监管政策问题若干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案》。《法案》提出引入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原则。

哈国民经济部部长伊尔加利耶夫在议会下院介绍《法案》时表示,为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体系,政府按照“从零开始”的原则出台了新的企业监管办法,对政商关系的基本原则加以完善。新的监管形式要求实现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变,包括采购监管、实地检查和非实地检查等预防性监管。新办法规定,只能对企业经营合规进行检查,或者针对特定事实和情况进行计划外检查,并取消了基于风险评估进行的特定检查。引入新型政商关系的原则,有助于提高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管的效率,符合合理性、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的监管要求,提升政府对企业的信任度。

伊指出,为防止过度监管和无效监管,将立法确定执行监管的条件和办法。例如,政府提出的任何监管要求都必须遵循必要性、可行性、公开性、可预见性、一致性、稳定性、确定性、合理性等原则,确保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此外,采用“一进二出”原则(1 in—2 out),即新增一项监管规定的同时,必须取消同一监管领域两项现有监管要求。这一原则将减少对企业过度监管,节约行政成本。

伊强调,为减轻企业行政负担,将立法规定只能通过信息系统以电子形式提交企业财务报告,并通过自动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选择监管对象。此举将减轻企业提交纸质报告的负担,优化受监管的企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