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

赤道几内亚加大打击港口和海关腐败行为力度

发布日期:2022-02-24

赤几政府官网报道,赤几总理奥巴马近日就商界投诉马拉博港和巴塔港乱收费现象召开专题办公会,马拉博港务局、海关和港口委员会等部门参会。

奥表示,2017年2月颁布的总统令对取消港口和机场等海关机构部分收费项目作出明确规定,当前部分公职人员腐败行为已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破坏和谐气氛和政治稳定,危及社会集体福祉。公务员应遵规守法,崇尚爱国精神和道德良知。赤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赤几通胀率-0.1%,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港口和海关部门腐败行为不仅延缓了自动化清关计划实施进程,还可能拉高通胀率,大幅降低民众购买力。


南非能源部发布电力监管修正案(草案)

发布日期:2022-02-23

据南非商业科技网站近日报道,南非矿产资源和能源部发布《电力监管修正案(ERA)》(草案)以征询公众意见。

该部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ERA草案旨在扩大电力供应行业的国家监管框架,将为该行业提供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并建立一个独立的国有输电公司,促使南非在能源方面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提供输电系统运营商职能以及发电、输电、配电和交易的许可框架。

此外,该部门发布《电力定价政策(EPP)》(草案)以征询公众意见。EPP草案提议对南非电力行业进行改革,寻求在为低收入消费者提供负担得起的电价和为所有其他消费者提供反映成本的电价之间取得平衡。


助力企业享关税优惠 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 --榕六方面用好RCEP加快经贸发展

发布日期:2022-02-22

近日,福州市出台《用好RCEP加快福州经贸发展的工作方案》,将从投资自由化、关税减让、优化产业国际布局等六方面发力,进一步把握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带来的利好与机遇,加快福州市经贸发展。

用好用足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梳理福州市产业缺失环节、薄弱领域以及前沿企业“两张清单”,适时申报中日(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福州市将充分利用投资自由化,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全市主导产业固链、补链、强链。

在扩大优势品出口方面,福州市将认真研究RCEP关税减让安排,结合全市产业特点、企业专长,指导企业尽快掌握RCEP优惠原产地规则,充分享受关税优惠。在扩大高质量进口上,将结合我国进口关税减让和贸易便利化措施,用好进博会平台和中央、省级进口贴息政策,支持在建、扩产项目引进先进技术、重要设备。

在东盟设立农渔业养殖基地,推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布局东盟;引导有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RCEP国家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运营机构等,推动建立覆盖RCEP主要市场的服务网络;利用RCEP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契机,推动福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特别是游戏动漫、在线教育等优势产业走出去……福州市将持续优化产业国际布局,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

此外,福州市还将利用东盟、日韩榕籍侨商华商遍布的优势,探讨在条件成熟的RCEP成员国开设境外联络点,助力推动RCEP国家在华设立领事机构,帮助对接我国驻RCEP成员国使领馆、各商协会、产业联合会等,帮助福州市企业与境外资源顺畅链接,更好更快拓展境外市场。


泰国财政部敦促电动汽车关税改革

发布日期:2022-02-21

据《曼谷邮报》近日报道,财政部副部长表示,财政部计划向内阁提议将电动汽车 (EV) 的进口关税降低至 40%、20% 和 0%,具体取决于发动机尺寸。他说,小型电动汽车的进口税率应低于大型电动汽车。

该部还考虑提供适当的补贴来支持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


罗马尼亚参议院通过法案草案拟减轻对股权收益征税

发布日期:2022-02-21

近日,罗参议院通过法案草案,将简化对投资者在当地资本市场中获得的受益征税。该提案下一步将交给众议院做最后裁决。

新法案规定,个人投资者的资本利得预扣税应从源头上扣留,分为两个税收级别:对于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和基金投资产生的净收益,税率为1%;对于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收益,税率为3%。同时,其持有期间的损失不能从收益中扣除。股票经纪公司和基金经理有义务对每笔交易盈利进行计算、从源头扣缴,申报和缴纳税款。

目前罗对于该项收益的税收规定如下,无论投资期限长短,对投资者的股票投资净收益征收税率为10%的税款。投资者必须自行在当地税务机构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申报利润。

新法案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并鼓励长期投资。”布加勒斯特证券交易所首席执行官 Adrian Tanase表示,“我们坚信,该立法提案将能够鼓励民众更多地参与资本市场,从而促进罗马尼亚公司获得融资。该法律为每个人带来好处,并最终为罗马尼亚经济带来好处。

我们期待众议院的辩论,我们将继续支持这项立法提案。” 该法案得到了布加勒斯特证券交易所、金融监管局、罗马尼亚基金管理人协会、罗马尼亚银行协会和经纪人协会的支持。


越南海关采取措施力争2022年建成无纸化海关

发布日期:2022-02-18

越南《越南经济》网站2月11日报道:越南海关总局2月8日发布第384号指示,要求各单位加强行政改革,简化通关手续,力争2022年建成无纸化海关,到2030年建成数字化智慧化海关,企业满意度达95%以上,100%海关档案资料转换为电子数据进而实现数字化,100%重点国际港口和边境口岸设有货物自动监管系统,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对100%集装箱运输的属海关监管的高风险货物实施监控,数据接入海关集中处理中心。

报道称,为实现上述目标,海关总局要求各海关单位在2022年实施以下八项重点任务:一是朝着高度数字化、自动化的数字海关和智慧海关的方向建设先进现代的海关信息技术系统,满足在数字化环境下随时随地在各种工具上可办理海关手续的要求;实现数字环境下全国海关通关及通关后业务全过程自动化管理。二是加强国家单一窗口系统和专业管理系统与海关数据处理系统间对各部委进出口货物海关档案数据、单证的交换、连接和数字化转换。三是加快推进东盟单一窗口机制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实现东盟单一窗口系统与海关信息技术系统间的数据自动对接和交换。四是大力推动行政改革,减少和简化与商业活动相关的规定。五是提高扫描仪、摄像头、电子印章等海关监管查验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将进出口货物办理海关手续过程的查验结果与数据处理系统进行交换和连接。六是有效运行国家单一窗口系统,根据政府和总理关于海关作为查验牵头部门的指示精神组织实施进出口货物监管工作全面改革。七是实现出口、进口、过境货物和出境、入境、过境车辆海关手续电子化。通过电子数据处理系统以电子数据或纸质文件转换为电子文件、经数字签名认证的扫描件形式向海关提交报关材料。八是按规定在办理海关手续的场所充分公开和列明各项行政手续内容。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将于4月7日正式生效

发布日期:2022-02-18

近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新西兰贸易和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举行视频会谈。双方宣布,均已完成《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升级议定书》将于4月7日正式生效实施。

双方同意,将以2022年中新建交50周年为契机,高质量实施《升级议定书》,进一步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往来,共同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不断充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4月7日签署,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双方于2016年11月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于2021年1月26日正式签署《升级议定书》。


3月1日起,中资企业海外投资融资新选择——境内银行境外贷款

发布日期:2022-02-17

2022年3月1日起,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融资将有了一项新选择——境内银行境外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境外贷款业务是指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本外币贷款,或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下同)本外币贷款的行为。

境外贷款可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在符合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境外投资的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以用于境外投资。

境外贷款原则上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

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

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


越南计划投资部出台改善营商环境 提升国家竞争力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22-02-17

据越南《计划和投资部》网站报道:越南计划和投资部部长当天签发关于落实政府决议,改善越南营商环境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行动计划。

报道称,行动计划旨在深入贯彻和有效落实越南政府2022年1月10日颁分的《关于2022年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主要任务措施的第2号决议》(02/NQ-CP)。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大力改善营商环境,提高越南的国际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排名,以适应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增强疫情背景下越南经济耐受力;快速提高新设企业数量;降低停业或解体企业占比;降低企业和民众投入成本和非正式成本;加紧排除因疫情负面影响造成的困难阻碍;及时帮助企业和民众灵活有效应对疫情,恢复生产经营。

行动计划提出以下重点任务:核查有条件投资经营的行业清单并提出方案建议,集中排除因法律法规重叠、矛盾、不合理和不同导致的投资经营活动障碍,与行政改革同步落实《2025年面向2030年国家数字化转型计划》的任务和措施;结合推进放管服和检查监督,加强行政手续改革减化。继续注重支持民众和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克服疫情消极影响;发展创新生态体系,支持鼓励初创企业和创新型创业企业。制定先进的机制政策和实验性法律框架,促进发展创新商业模式、产品和流程。推动与国内营商环境改革相结合的国际合作,提高国家竞争力。


阿联酋将于2023年6月1日或之后的 财政年度开始实施联邦公司税

发布日期:2022-02-16

阿联酋财政部于2022年1月31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1日或之后的财政年度开始实施联邦公司税(CT),以巩固其作为全球领先的商业和投资中心的地位。CT已经在四个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实施,阿联酋是第五个实施的国家。

为了支持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对最高375,000迪拉姆的应税收入将适用0%的税率,任何超过375,000迪拉姆的应税收入将按9%的统一税率征税。符合要求的自由区企业将继续受益于企业税收优惠,在特定时期内无需缴纳公司税。

(来源:《海湾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