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草案
发布日期:2022-03-21
欧委会官网2月23日消息:当日,欧委会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草案,规定企业在价值链中需承担可持续和负责任义务,要求企业识别并在必要时刻预防、终止或减轻其活动对人权及环境的负面影响。该指令将为企业带来法律确定性和公平竞争环境,为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更高透明度,同时推动欧盟绿色转型并保护欧洲及其他地区人权。
新规将主要适用于员工人数500以上且净营业额1.5亿欧元以上的欧盟企业,暂未覆盖中小型企业。覆盖企业需将尽职调查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并在决策中考虑人权、环境等因素。成员国需指派专门行政机构负责监督新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不力责任方处以相应罚款。新规还包含配套措施,包括为或受新规间接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潜在资金支持等。
草案将提交至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审议,待批准后,成员国需在两年内将其转化为本国立法。
RCEP正式对马来西亚生效
发布日期:2022-03-18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于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正式生效。从3月18日起,中马之间相互履行协定项下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开放承诺,履行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各领域规则义务。RCEP对马来西亚生效,将有力促进中马贸易投资互利合作,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红利,也将有利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机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投资规则释疑
发布日期:2022-03-18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历经8年,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RCEP的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扬帆起航,将为区域乃至全球贸易投资增长、经济复苏和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投资规则是RCEP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RCEP投资规则的内容,为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高水平实施和用好协定做好指导和服务,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现就投资规则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初步解答,仅供参阅。
RCEP投资规则是什么?
RCEP投资规则主要体现在协定投资章中。RCEP投资章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投资协定,是在原有5个“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基础上的全面整合和升级,实现了共同的投资规则和市场准入政策。
根据协定生效规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2022年2月1日起协定对韩国生效,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RCEP投资章节实施时间与协定生效时间一致。
RCEP投资章节的顺利实施为本地区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稳定、开放、透明、便利的投资环境,为本地区吸引外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有助于降低新冠疫情对成员方间相互投资的负面影响。
RCEP协定哪些章节与投资规则有关?
RCEP投资规则分为文本规则和负面清单两部分。文本规则主要是协定第十章(投资)以及第十章的两个附件(习惯国际法和征收)。此外,应注意到协定其他章节中也有适用于投资的内容,例如第一章(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第十七章(一般条款和例外)、第十九章(争端解决)等。
除文本规则外,RCEP协定附件三(服务和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列出了各成员方关于投资领域的负面清单。
关于RCEP投资规则的条款,可以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RCEP协定文本。网址为:http://fta.mofcom.gov.cn/rcep/
RCEP投资规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RCEP投资规则涵盖投资保护、投资自由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四个方面,既继承了传统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也体现了国际投资缔约实践的新发展。文本规则包含投资章节18个条款和两个附件,对投资保护和市场准入的实体义务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一)给予成员方投资者及其投资包括准入前阶段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二)规定了投资待遇(公平公正待遇)、征收、外汇转移、损失补偿等投资保护的具体纪律。(三)纳入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超过WTO水平的禁止业绩要求等条款。(四)细化了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措施,重视外商投资纠纷的协调解决。(五)设置了负面清单(保留和不符措施)、安全例外等机制,保留政府管理外资的合理政策空间。
其中,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间接征收、禁止业绩要求等内容实现了在成员方间既有投资协定基础上的增值,体现了高水平国际投资协定的发展趋势。同时,RCEP投资规则通过审慎设置过渡期、国别保留等多种方式兼顾成员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个别成员的特定关切,体现了规则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关于国际投资规则的基本内容,可参考商务部网站上发布的《企业利用投资协定参考指南》。
如何理解RCEP投资规则中禁止业绩要求条款?
业绩要求是指东道国对外国投资施加相关要求,作为外国投资者投资或获取优惠的条件。RCEP投资章设置了禁止业绩要求条款(第十章第六条),规定了成员国不得采取此类要求的具体情形。其中,禁止性业绩要求有8种情形,包括出口实绩、当地含量、购买国货、外汇平衡、限制国内销售、强制技术转让、特定地区销售和规定特许费金额或比例;不能作为给予外国投资者优惠的要求有4种情形,包括当地含量、购买国货、外汇平衡、限制国内销售。
RCEP禁止业绩要求条款有以下特点:(一)承诺水平较高。特别是强制技术转让、特定地区销售、规定特许费金额和比例等情形超出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的范围。(二)除该条款明确列出的具体情形外,不限制东道国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三)考虑到成员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内监管差异,成员方可在投资负面清单中对特定情形做出保留。(四)地方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可能涉及不能作为给予优惠的4种情形,应予以关注。
RCEP投资规则关于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是如何规定的?
RCEP成员方高度重视进一步促进和便利互相之间的投资。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方面的国际规则对吸引外商投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及扩大国际合作都具有积极意义。RCEP投资章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在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方面有较为具体的规定。此外,依据RCEP协定建立的服务与投资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包括便利合作和确定进一步促进投资的措施。
投资促进的主要方式包括:在缔约方之间组织联合投资促进活动;促进商业配对活动;组织和支持举办与投资机会以及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的各种介绍会和研讨会;就与投资促进有关的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信息交流等。
投资便利化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其投资申请及批准程序;设立或维持联络点、一站式投资中心、联络中心或其他实体,向投资者提供帮助和咨询服务,包括提供经营执照和许可方面的便利;接受并适当考虑外商提出的与政府行为有关的投诉,以及在可能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外商和外资企业的困难。
什么是RCEP投资负面清单?
引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是RCEP投资规则达成的最重要成果之一。保留和不符措施条款(第十章第八条)规定了负面清单的基本纪律,投资保留和不符措施承诺表(协定附件三)列出了各成员方关于投资领域的不符措施清单。
一般来说,成员方在RCEP协定对其生效后,应给予其他成员方投资者非歧视的待遇,特别是在市场准入方面。除非该成员方在投资负面清单中做出保留。
需要注意:(一)RCEP投资负面清单仅涉及非服务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及采矿业等)。有关服务业的保留,列在服务具体承诺表(协定附件二)内。部分成员(澳大利亚、文莱、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采用了服务和投资合一的负面清单模式。(二)成员方只允许通过负面清单列出本国采取的与投资章节四个义务(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禁止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不符的措施,投资章节的其他义务不能通过负面清单进行保留。(三)RCEP投资负面清单属于国际协定,并不简单等同于一国的外资准入政策。
RCEP投资负面清单为什么要分为两个单子?
RCEP协定附件三(投资保留和不符措施承诺表)列出了各成员方的投资负面清单。从清单结构上看,各成员方负面清单包括清单一(LIST A)和清单二(LIST B)两个单子。区分清单一和清单二的原因是两个单子适用的规则不同。
列入清单一的是现存的不符措施。这些措施在过渡期内适用冻结规则,过渡期满适用棘轮规则。冻结规则是指成员方在协定对其生效后,对现存不符措施的修改不能低于RCEP负面清单承诺水平。棘轮规则是指成员方在协定对其生效后,对现存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只能比修改前减少对外资的限制,而不能降低修改前外资已享受的待遇。由此可见,棘轮规则是比冻结规则更严格的纪律,实质含义是成员方承诺列入清单内的外资政策措施不会倒退,为投资者提供更稳定的投资环境和更高水平的保护。根据RCEP投资章第八条的规定,大部分成员方过渡期为5年,最不发达国家和个别成员方豁免适用棘轮规则。此外,为提高透明度,清单一内措施须列出具体的国内法依据。
各成员方将一些敏感领域列入清单二,保留完全的政策空间。成员方今后可以在这些领域采取对外资更具限制性的加严措施。
投资者如何使用RCEP投资负面清单?
为帮助公众更直观的了解投资负面清单条目的样式,我们以协定附件三(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中泰国承诺表清单一条目2(如下)为例进行简要说明:
如图所示,一般来说,清单条目结构上列明了做出保留的措施涉及的行业(Sector)、政府层级(Level of Government)、协定具体条款(Type of Obligation)、对措施的描述(Description of Measure)和该措施的国内法依据(Source of Measure)。部分成员的负面清单还进一步列明了行业下分部门(Subsector)和所属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以上述条目为例,泰国在清单一中对制造业下的钱币制造做出了保留,该保留适用于中央和地方所有层级的政府,涉及RCEP投资章节的国民待遇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两个条款(即该条目中对措施的具体描述与这两个条款义务不符),该措施的国内法依据是1958年《泰国货币法》及其修订。
通过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RCEP投资负面清单大大提高了成员方外资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特别是在市场准入方面,为投资者了解成员方外资政策提供了具体的指引。投资者可以通过查询负面清单,较为详细地了解到各成员方在不同行业和领域,现行以及将来对外资可能进行限制的各类措施和领域,对投资可研和决策制定都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成员方如在清单以外对投资者采取歧视性的措施,涉嫌违反协定,投资者可以向本国政府反映,寻求在RCEP机制框架下解决。
RCEP投资规则对投资争端解决做出了怎样的安排?
投资争端一般包括成员国之间争端(SSDS),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端(ISDS)。关于成员国之间因协定投资事宜产生的争议(SSDS),适用RCEP协定第十九章(争端解决)。关于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议(ISDS),RCEP投资章第十八条规定“缔约方在不迟于本协定生效之日后的两年进行讨论,... ...讨论开始后三年内结束。”换言之,目前RCEP投资规则尚没有具体的ISDS规定,将留待下一步讨论。
我和成员方间既有投资协定与RCEP投资规则的关系如何?
除RCEP协定外,目前中国与RCEP成员方间生效的投资协定还包括:中国分别与东盟、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新加坡等在自由贸易区协定下达成的投资协定或投资章节;中国与RCEP成员方达成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s);中日韩投资协定。这些既有投资协定与RCEP投资规则并行,投资者仍可继续得到这些投资协定的保护。
有关RCEP投资规则的问题可以向哪里咨询?
如您想要进一步了解RCEP投资规则有关情况,或咨询与投资规则相关的其他内容,欢迎您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联系。
联系方式:tf_hezuo@mofcom.gov.cn
欧委会发布《数据法》提案
发布日期:2022-03-17
欧委会官网消息:当日,欧委会发布《数据法》(Data Act)提案,制定关于使用和访问欧盟数据的新规。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允许连接设备的用户访问由其生成的数据,及与第三方共享此类数据,以提供售后市场或其他数据驱动的创新服务。通过支付与传输相关成本并禁止在与其产品直接竞争中使用共享数据,激励制造商投资于高质量数据生成。
二是防止滥用数据共享合同中的不平衡,重新平衡中小企业谈判权力。欧委会将制定示范合同条款,以帮助这些企业起草和谈判公平的数据共享合同。
三是允许公共部门在特殊情况下访问和使用私营部门持有数据。特别是在洪水和野火等公共紧急情况下,或在执行法定任务但无法以其他途径获得数据的情况下。
四是允许客户在不同云数据处理服务提供商之间进行有效切换,并针对非法数据传输采取保护措施。
《数据法》还审查了1990年代创立的《数据库指令》(Database Directive),阐明包含来自物联网设备和对象数据的数据库不应受到单独法律保护,确保其可被访问和使用。
《数据法》是继《数据治理法案》之后,依据2020年2月欧洲数据战略产生的第二个主要立法倡议。欧委会负责数字事务的执行副主席韦斯塔格表示,希望通过《数据法》,消费者和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可以使用其数据做什么,明确谁可以访问数据以及以什么条件访问数据,以此创建一个坚实和公平的数据驱动型经济。
2029年前,巴西将取消所有外汇交易税
发布日期:2022-03-17
巴西总统博索纳洛(Jair Bolsonaro)周二(15日)签署法令,宣布到2029年之前,将在八年时间内逐步取消与外汇交易相关的金融交易税(IOF),该法令已于16日在《联邦官方公报》上发布。
巴西经济部表示:“此次减税措施是为了同经合组织的《资本流动自由化准则》保持一致,为巴西加入该组织做准备”。
减税措施将降低巴西人的购汇成本,比如在巴西境外提款或使用信用卡消费,目前均需支付6.38%的IOF税;现金购汇的IOF税率为1.1%。到2028年时,针对这些交易的IOF税率均会降为零。
减税步骤
法令公布三日后,国外资金汇入,包括在国外进行的短期贷款(少于180天)在结汇时,IOF税率将从现有的6%降为零。
从2023年起到2027年,在国外使用信用卡的税率将从现行的6.38%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并从2028年开始归零。
对现金购汇征收的1.1%税率,则要到2028年才会一次性归零。其余外汇相关交易所征收的0.38%税率,都要到2029年才会归零。
根据经济部测算,2023年至2029年期间的该项减税的总额将达191亿雷亚尔。由于税率削减是渐进的,其影响会逐年增长,2029年所有税率均归零时,当年的减税额将达到77亿雷亚尔。然而,由于IOF属于监管税,因此联邦政府不需要提出税收损失的补偿措施。
经济部负责经济政策的副部长佩德罗·卡尔曼(Pedro Calhman)强调,“为了确保金融稳定,巴西政府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仍然可以重新对外汇交易征收IOF税,相关行动会符合经合组织规则的要求。”
今年1月,经合组织批准对包括巴西在内的六个国家发出加入该组织的邀请,这意味着巴西加入经合组织谈判将正式开始。当时,经济部长盖德斯(Paulo Guedes)就表示,有计划取消外汇交易的IOF税。他当时称:“一旦《外汇法》得到批准,我就可以承诺削减IOF的税率,这是我们加入经合组织最后两个未能满足的要求之一。”
德国政府决定取消对电费的EEG征税
发布日期:2022-03-16
德国联邦内阁9日批准了德国联邦经济部长罗伯特·哈贝克(Robert Habeck)的相应草案。根据该草案,从今年7月起,消费者和企业将不再需要支付电费的EEG附加费。
鉴于近期能源价格迅速上涨,由社民党、绿党和自由民主党组成的执政党通过了该项援助政策。
因此,《可再生能源法》(简称EEG)中为扩大绿色能源而征收的电费附加费将比原计划提前六个月取消,以缓解能源价格急剧上涨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的压力。
杜特尔特签署菲《外国投资法》修正案 放宽外国投资限制
发布日期:2022-03-15
菲律宾政府2022年3月4日发布了菲律宾共和国11647法案(Republic Act 11647 ),该法案对1991年的菲《外国投资法》进行了修正。菲总统杜特尔特2日签署的该法案,放宽了菲律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
修正的《外国投资法》允许符合条件的非菲律宾国民在菲律宾经商或投资企业,最高可持有股权的100%,并放宽了可投资范围;允许在中小型企业中,外国投资者拥有100%所有权(股权);允许外籍专业人员和专家获得工作签证,在不受特别法律限制的行业就职等。
2021年4月,杜特尔特敦促菲国会快速通过《外国投资法》拟议修正案,以及《公共服务法》和《零售贸易自由化法》的修正案,以便在新冠疫情大流行的情况下,向外国投资者开放更多经济领域。
菲律宾每日问询者网3月4日称,修正的《外国投资法》综合了上述几个法案中有关外国投资的修正条款,旨在改善投资环境,吸引、促进和欢迎外资在菲投资,预计这将有助于该国的工业化和社会经济发展。
菲新社报道,众议院版本修正案的主要作者阿尔拜省议员乔伊•萨尔塞达(Joey Salceda)表示,该法案有望促使菲律宾成为"东南亚领先的创业中心",吸引科技创新公司等。他分析说,科技创新公司创始人本身不一定是投资者,但批准他们来菲有可能吸引投资者,进而使其将菲律宾作为企业的创新基地。
参议员莎伦•加林(Sharon Garin)表示,外国直接投资将在后疫情时代菲经济复苏中发挥巨大作用。她说,法案将使菲获得更多资本,帮助陷入发展困境的产业复苏。
阿尔及利亚财政部税务总司公布2022年12项新税务措施
发布日期:2022-03-14
阿尔及利亚财政部税务总司公布了《2022年财政法》规定的最重要的税收减免政策,具体如下:
1. 公司利润税(IBS)优惠税率为10 %( 非优惠税率为19%) ,对于公司使用已获得的利润购置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的生产设备,该部分利润适用优惠税率。
2.大幅降低职业行为税(TAP),具体表现为商品生产者和非商业职业不再需要缴纳职业行为税。
3.其他职业行为税率从2%降至1.5%(通过管道运输碳氢化合物的活动除外)。
4.支持水产养殖业发展,对于进口甲壳类幼虫,双壳软体动物等,以及国内水产养殖的产品征收9%的优惠增值税率(VAT)。
5.旅游部门:对旅游、酒店、水疗、旅游餐饮、旅游交通和汽车租赁等相关服务,将增值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6.支持农业和畜牧业发展,对国内用于生产的畜禽饲料的材料免征增值税(VAT)。对南部及高原地区生产面积小于等于6公顷,及其他地区生产面积小于2公顷的农民的农业收入永久免税。
7.对于农业、畜牧业和在新开垦的土地上获得的总收入免征所得税,为期10年。
8.对于由国家创业支持和发展局、国家小额信贷管理局以及国家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的活动所获得的商业和非商业利润予以免税(暂时性的)。
9. 出口豁免:对于是阿尔及利亚税收居民的艺术家、作家、作曲家和发明人所获得的与文学、科学、艺术和电影有关的劳务费、邮费、版权费和专利费,以及用于投入公司进行再生产、服务的收入免于办理出口手续。
10.免除初创企业的单一税(DGI),此外还免除总收入所得税(IRG)、公司利润税(IBS)和职业行为税(TAP),该措施自获得“初创企业”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经批准可延长1年。
11.2022年1月1日起,5年内对在国内压榨油籽产生的毛油和残渣免征增值税。
12.修改大豆原油和普通精炼食用油的免税制度,对用于生产普通精炼食用油的进口大豆原油免收增值税和关税。
(来源:阿尔及利亚主流阿文媒体《曙光报》)
西班牙电力价格将达历史新高
发布日期:2022-03-11
西班牙电力市场当地时间3月6日的数据显示,该国批发市场电力价格将在7日创下有记录以来的新高,达到每兆瓦时442欧元,比6日的电力价格上涨超过17%,7日晚间电力价格最高时段将超过每兆瓦时500欧元。
数据显示,该国的电力价格是一年前市场价格记录的十倍之多,当时的电力价格仅为每兆瓦时47欧元。西班牙电力价格与俄乌冲突尚未开始时相比高出115%,俄乌冲突导致该国通货膨胀进一步升级。
泰国内阁批准给予东部经济走廊特殊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2-03-10
泰国内阁近日批准了东部经济走廊(EEC)七个经济区的特别激励措施,以加强泰国的投资竞争力。
据政府副发言人称,这七个经济区包括东部航空经济走廊(EECa); 东部创新经济走廊(EECi); 东部数字经济走廊(EECd); 东部医疗中心经济走廊(EECmd); 东部基因经济走廊(EECg); 东部高铁经济走廊(EECh);和数字和高科技中心。内阁还允许EEC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向七个区域的投资者提供特殊政策,以吸引投资者。
(来源:泰国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