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时报》近日报道,阿联酋内阁2020年第(16)号决议,根据《外国直接投资法》(FDI),确定允许外国直接投资且可100%控股的部门和经济活动的“正面清单”,涉及122个类别。
2020年第16号内阁决议规定了公司需投资新技术,投入研发并满足阿联酋许可证发放单位的要求等条件。
正面清单包括玩具、体育用品,电气设备等制造,咨询服务,广告,摄影活动,建筑,翻译服务,中小学和高等教育,酒店和餐厅管理,医院和乐队服务等等。
2019年,阿联酋内阁批准一项正面清单,该清单规定在满足某些标准的前提下允许自贸区以外的公司拥有100%的外资所有权的部门和行业,包括农业、制造业,运输和储存业,招待和食品服务业,信息和通讯业,科学和技术行业,卫生保健行业,教育行业,艺术和娱乐业以及建筑业等。
业界人士表示,制造业是国家的支柱,但由于其资本密集型特质和阿联酋当地合法所有权限制,投资者在法律上始终是少数股东,尽管外资在自贸区制造业企业可以100%控股,但自贸区经营成本高,因此并未取得大的发展。此次决议允许外资在自贸区以外地区可100%控股,对外资有较大吸引力,外国直接投资将弥补新冠疫情导致的国内投资减少,并有助于拉动经济发展。
目前,阿联酋规定的相关制造业最低投资额分别为:一般制造业200万迪拉姆; 体育用品和玩具制造300万迪拉姆; 汽车、金属医疗设备等制造2000万迪拉姆, 医疗保健为1亿迪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