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投资指南——法规政策、金融环境 与市场准入规定

来源:走出去服务港 发布日期:2019-04-11【字体: 正常

菲律宾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贸工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DTI)是菲律宾的外贸政策制定及管理部门,其前身为菲律宾商务部。贸工部的职责是,制定综合的工业发展战略和进出口政策;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和投资的环境;促进竞争和公平贸易;负责双边和多边投资贸易合作的谈判;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贸工部的日常工作是定期回顾和评估国家出口状况、问题和前景;确定影响出口发展的主要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保证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向国会建议有利于出口发展的立法;组织和参加国际贸易展览会;为国内外进出口商提供信息服务;整理进出口贸易数据库;对本国的消费者和贸易商进行培训;审批各种贸易商会成立的申请;审批外资企业在菲律宾投资设厂;颁发进出口许可证。贸工部下设的产品标准化局主要负责产品技术标准和法规的管理和实施;进口服务署主要负责特定产品进口法规的实施以及发起和指导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初步调查。

其他贸易有关部门还有:海关总署、国家经济发展署、中央银行、环境管理署、卫生部、技术转让署、食品和医药品局、危险药品局、渔业和水产资源局、国家肉类检疫委员会、计划工业局、能源管理署和服装纺织品出口局等。菲律宾国家经济发展署(National Economic and Development Authority, NEDA)下设的关税委员会负责关税政策的制定,包括关税的减让、变更、退还,负责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公众听证会和磋商以及保障措施的调查工作。菲律宾财政部下设的关税局负责关税法律的具体实施和进出口关税、进口产品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的征收。

在进口商品管理方面,菲律宾对进口商品分为三类:自由进口商品;限制进口商品;禁止进口商品。(1)禁止进口商品包括:枪支弹药;不道德的印刷品、底片、电影、像片、艺术品;用于违法堕胎的物品及宣传广告;用于赌博的装备及用具;含金、银或其他贵重金属或合金制成的物品;假冒劣质的食品或药品;鸦片或其他麻醉品及其合成品;合成盐或成品盐;鸦片吸管及配件;有关菲律宾法律禁止进口的物品及配件。(2)限制进口产品必须经过菲律宾政府机构如农业部、食品药品局核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进口,主要涉及汽车、拖拉机、小汽车、柴油机、汽油机、摩托车、耐用消费品、新闻出版和印刷设备、水泥、与健康及公共安全有关的产品等130多种,约占进口商品的4%。(3)自由进口商品,是指除了上述禁止进口商品和限制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

在出口商品管理方面,菲律宾政府对出口贸易采取鼓励政策,主要包括简化出口手续并免征出口附加税,进口商品再出口可享受增值税退税、外汇资助和使用出口加工区的低成本设施等。部分矿产品、动植物产品、海产品和农产品需要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口。

菲律宾的金融环境

菲律宾货币为比索,可自由兑换。中国银行正在推动人民币与比索直接结算业务。2016年以来,比索兑美元持续走弱。2015年底比索兑美元为47.06:1,2016年底为49.72:1,2017年为50.405:1,2018年4月平均值约为52.1,比索汇率为近年来最低水平。

1992年开始,菲律宾进行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解除外汇管制,实行浮动汇率;在银行体系之外,可以自由买卖外汇;外汇收入和所得可以出售给授权代理行,也允许在银行体系之外进行交易,还允许在菲律宾境内外自由存储外币,并且可以自由用于任何目的。在菲律宾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菲律宾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所有进口商品的支付方式均无需中央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可以下列方式出售外汇用于支付进口: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贸易账户和直接汇款。在所有出口商品中,出口商均需向商业银行申领“出口报关单”。对出口可采取如下方式支付:许可的方式、其他许可方式、可兑换的外币。在菲律宾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携带现金出入境需要申报,数额规定是1万比索,外汇无限额,1万美元以上需报关。银行机构菲律宾中央银行是国家货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菲律宾的银行系统分为四类: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农村银行、政府特别银行。商业银行是菲律宾银行体系的核心,总资产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0%。主要商业银行有:首都银行、BDO银行、菲岛银行、菲律宾国家银行。根据最新统计资料,菲律宾有36家商业银行,70家储蓄银行及582家农村和合作银行,各级营业网点超过9400家,ATM机超过12000台。从数量上看,外资银行参与菲律宾市场的程度居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前列,外资银行已成为菲律宾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菲律宾当地主要外资银行有: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美洲银行等。

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贸工部是主管投资的职能部门,负责投资政策实施和协调、促进投资便利化。贸工部下设的投资署(BOI)、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PEZA)负责投资政策包括外资政策的实施和管理。此外,菲律宾在苏比克、克拉克等地设立了自由港区或经济特区,并成立了相应的政府机构进行管理。

菲律宾政府将所有投资领域分为三类,即优先投资领域、限制投资领域和禁止投资领域。对于优先投资领域,菲律宾政府每年制定一个《投资优先计划》,列出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和可以享受的优惠条件,引导内外资向国家指定行业投资。优惠条件包括减免所得税、免除进口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免除进口码头税、免除出口税费等财政优惠,以及无限制使用托运设备、简化进出口通关程序等非财政优惠。2017年3月,菲律宾政府批准了由菲律宾投资署制定的《2017-2019年投资优先计划》(IPP),该计划与杜特尔特的经济社会发展十点计划和国家工业综合战略相一致。计划中所列项目将获得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计划中所列的优先经济活动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和渔业;战略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和物流(包括由地方政府部门参与的PPP项目);包容性商业模式;与环境或气候变化有关的项目。除制造业以外,基础设施项目、电力和能源等也是投资热点。

在限制外资清单方面,菲律宾政府不定期更新限制外资项目清单,迄今仍沿用2015年由前总统阿基诺三世签署的第十版。其中规定11种行业不允许外资进入、绝大多数领域外国人权益不得超过40%,以及规定外资不得超过20%、25%和30%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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