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颁布新法吸引外商投资

来源:中国驻阿曼使馆经商处 发布日期:2019-07-19【字体: 正常

阿曼官方英文报纸《观察家报》消息,苏丹卡布斯近期签发多条苏丹令,批准颁布新的《外商投资法》、《公私合营法》、《企业破产法》和《私有化法》,具体如下: 

一、《外资投资法》

由2019年第50号苏丹令颁布,主要涉及阿曼商业和工业部、投资促进和出口发展署两个部门。旨在按照国际标准提高国家竞争力,提升对外资的吸引力;简化外商在阿投资许可办理等程序;扩大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范围,包括有利阿国家发展的战略性项目;为经由内阁审议通过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一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必要时为其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允许投资项目长期租赁或使用所需房地产。

二、《公私合营法》

由2019年第52条苏丹令颁布,将公司合营定义为符合阿曼国家战略的重要商业或公共服务,确定了公私合营相关基本要素、条件以及监管、申诉有关规定,设立私有化和伙伴关系管理局(PAPP)作为执行单位。旨在落实提升国民经济水平的政策;鼓励私营企业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增加财政收入多样性;制定监管制度框架,保障公私合营进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减轻财政负担。

三、《私有化法》

由2019年第50号苏丹令颁布,规定了私有化项目立项和授标程序、政府部门私有化(重组)的指导方针。由新设立的私有化和伙伴关系管理局(PAPP)作为监管单位。旨在落实推动多领域私有化的国家政策;吸引投资、专业技能、科技知识;提高资源管理效率,改善服务并创造高质量就业机会;发展资本市场。

四、《破产法》

由2019年第53号苏丹令颁布,由阿商工部监督实施。旨在利用法律帮助待破产企业通过重组解决债务危机,恢复运营;监管外国企业在阿分支机构或代理商破产事务,优化商业环境。

阿曼最高规划委员会副主席、商工部长阿里·苏奈迪表示,以上法律的颁布有利于阿曼吸引融资,创新发展,减轻财政预算压力,提高营商便利度排名。商工部将于未来几个月内同资本市场管理局(CMA)、商工会(OCCI)等相关部门合作组织研讨会,解释上述法律中的具体条款。

安永商业税务顾问、合伙人Alkesh Joshi表示,以上法律的颁布将对阿曼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国际信用评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