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最多跑一次”“亩均论英雄”的要求,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相关方案,工业项目的用地将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全面推进工业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
“标准地”是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准入标准,完成区域评估并明确规划条件、建设要求、项目效益等指标体系要求,且地块周边道路、水、电等外部条件成熟,达到净地出让标准,可高效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项目用地。
根据方案,拟出让工业项目“标准地”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等具体指标,各地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具体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在出让方案和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履约产业监管协议,按规定程序组织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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