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 实现31个省市区全覆盖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日期:2021-05-13【字体: 正常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国首部针对营商环境的行政法规正式实施。《条例》围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其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的一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有效调动了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推动了“放管服”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效果如何?今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在哪?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是怎样的?三年评价起到了什么作用?近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

推进更多“网上办”“跨省通办”

《21世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国乃至全球首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法规,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已有一年多时间。这段时间里,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哪些成果?

杨洁:2020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为契机,一手抓宏观政策,一手抓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更好营商环境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第一,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条例》巡回宣讲解读,向市场和公众宣传相关内容。组织清理与规定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修订或废止工作。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发布首部《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展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完善和发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

第二,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连续3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在医疗、教育、金融、文化、商业航天、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22条政策举措。连续4年修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实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动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石化项目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第三,新型监管模式普及应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6个部门、所有省(市、区),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总枢纽”。持续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引导规范平台经济等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破除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领域隐性壁垒,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第四,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配合国办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印发实施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立了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面向65个部门、31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90余个业务系统,提供查询核验服务,全国一体化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基本建成。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实现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和“跨省通办”。

第五,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持续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将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延长至2021年底。推广“信易贷”模式,全国“信易贷”平台发放贷款突破2万亿元。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其他5部委,在全国双创示范基地范围内启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力争全年转化1000项技术,创造10万个就业机会。

重点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

《21世纪》:今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会推进哪些重点工作?

杨洁: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对照《条例》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鼓励支持地方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不断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全国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组织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年版),更好发挥评价的引领督促作用。

二是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工作,制定出台深圳、横琴粤澳等放宽准入特别措施。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持续放宽制造业等领域准入限制。畅通市场意见反馈渠道,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

三是进一步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使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合国办进一步做好数据共享支撑,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

四是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继续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收费,更大范围推广“信易贷”模式,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运用大数据等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应享尽享。组织212家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巩固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校企行”成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搭建更多平台。

加入调研、暗访、大数据分析

《21世纪》:国家发改委连续三年组织营商环境评价,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是怎样的?

杨洁: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18年以来,我委按照国务院部署,本着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牵头建立且不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评价方法论。

评价指标体系紧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紧扣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营商环境的要求,紧扣投资吸引力和城市高质量发展,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包含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综合反映各地营商环境情况。

评价方法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感受,比如,在2020年评价中,我们发放企业问卷36万余份,电话采访企业1900余家,深度对接企业200余家;投打调查核验电话2万余通;暗访政务服务大厅320个;通过电话核验、企业调研、大厅暗访、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方式,深入听取和了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感受和意见。

截至目前,全国有98个城市成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参评城市,实现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覆盖。

通过近年评价实践,中国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逐步提高,评价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持续显现。当然,评价体系和方法还要不断完善,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一号改革工程”

《21世纪》:连续三年的营商环境评价,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有什么发现?

杨洁:通过评价,参评城市可系统检视本地区营商环境,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在相关领域的改革,不少城市已经从追赶者变成并跑者、领跑者,基本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良好效果。

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城市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鼓励各地方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全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我们发布了首部《中囯营商环境报告》,全面展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

不少省份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推出了一批针对性强、获得感高的改革举措,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比如,推进事项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信息共享,提升“零跑腿”体验;创新监管模式,实施“免打扰”监管;提高政务诚信、加强政务公开,打造“公信力”政府等。

各地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日趋浓厚,全国层面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这为我国保持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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