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保守的政策立场和投资者-东道国关系的变化可能蕴含着显著的制度性障碍和风险
●区域层面成为双边层面之外投资规则制定的活跃因素
●自由贸易谈判越来越将贸易、投资及其他议题捆绑在一起
●如果主要发达经济体之间的自贸安排破局,全球贸易规则体系将重构,投资规则也可能出现新的格局,中国也难免受到不利影响
●新的针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性规定主要是基于国家安全考量,重点关注对基础设施、核心技术、军工部门、敏感商业资产和住宅等领域的投资
●2018年,全球范围内因国家安全问题被阻止的并购交易总额超过1500亿美元。
联合国贸发组织(UNCTAD)投资和企业司资深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全球化智库(CCG)特约高级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丁浩员在CCG日前发布的《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20)》中撰文称,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国际投资协定呈现新的趋势,国家层面的投资政策也有一些新的动向,包括对国际投资限制性的增强以及监管壁垒的提升。两个层面的不利变动对中国企业意味着投资和运营的风险,需要加以妥善应对。
国际投资规则或现新格局
国际投资协定经历了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大扩张”到金融危机后“大调整”的演变。报告指出,调整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数量减少、质量提高,表现在新签协定减少的同时,协定类型对比发生变化,单个协定覆盖范围扩大,规则质量有所提升。二是立场上的分化,一方面推动投资自由化努力的加强,另一方面体现出更加保守的政策立场。前者如准入前国民待遇的逐渐推广,主要由美国等发达国家推动;后者的极端表现形式是干脆退出现有协定,如南非、印尼、玻利维亚、厄瓜多尔等发展中国家。三是内容上的“再平衡”,表现在投资者和东道国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特别是私人投资者保护和主权国家监管之间的平衡。“显然,更加保守的政策立场和投资者-东道国关系的变化可能蕴含着显著的制度性障碍和风险。”
报告称,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投资协定展现了一些新动向。第一,“区域主义”抬头这表现在投资协定的签订和投资自由化的推动力越来越多地在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展现,区域层面成为双边层面之外投资规则制定的活跃因素。第二,自由贸易谈判越来越将贸易、投资及其他议题捆绑在一起,共同纳入一个全面的、全新的国际经济规则体系。第三,国际投资规则出现了显著变化。伴随着“再平衡”,协定文本越来越重视东道国的监管权力和政策空间。另外,在传统的投资者保护这一核心之外,国际投资协定也开始涉及自由化、便利化和投资促进等新领域。与此同时,环境、社会、劳工等可持续发展因素在投资协定中得到加强。
在近年来逆全球化加剧的背景下,美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区域和双边层面之间重新选择倾向于后者,因此退出了TPP,TTIP也陷入停滞。由于贸易和投资密切关联,这难免对全球投资规则的制定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尽管美国“退群”,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其他11国仍达成协议。无独有偶,就在11月初,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在泰国曼谷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明年将正式签署协议,标志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因此区域层面经贸规则制定的动能仍然存在。同时,发达经济体之间的双边自贸谈判有所加强。“如果主要发达经济体之间的自贸安排破局,全球贸易规则体系将重构,投资规则也可能出现新的格局,中国也难免受到影响。”报告如是指出。
国家层面投资监管壁垒待破局
“2018年,全球范围内因国家安全问题阻止的并购交易总额超过1500亿美元。”CCG日前发布的《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20)》指出,从全球范围看,国家层面的投资政策一直存在推动自由化和加强限制两者并存、前者比重明显高于后者的情况。2016年以来,限制性措施比重出现回升,反映投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特别是2018年,限制性措施呈现明显加强的倾向。新的针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性规定主要是基于国家安全考量,重点关注对基础设施、核心技术、军工部门、敏感商业资产和住宅等领域的投资。在实施层面,限制性举措也有所加强。
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海外监管壁垒水平逐年上升。分地区来看:欧洲对外商企业在其投资的监管壁垒较高;美国对外商投资一直实施严格的审查,尤其对敏感技术领域的投资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亚洲其他国家对投资的监管壁垒略低于全球平均水平;非洲国家监管壁垒最低。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政治问题非常复杂,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特殊行业(自然资源、基础设施、高科技行业等)和大型项目而言。”报告指出,企业海外投资的“政治学”突出地表现在两方面:在发达国家投资的制度性障碍和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制度性风险。前一方面,中国企业在美国等国家收购屡屡受挫反映了部分发达国家的投资保护主义倾向。后一方面,相继发生的一系列风险事件不是偶然的,它们彰显了这样一个事实:随着中国崛起及其全球存在的不断扩大,其商业利益也不断地暴露于形形色色的政治风险当中。
国家安全审查是发达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一个主要手段。报告称,美国一直对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具体由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实施。从近年来审查案例的数量来看,该委员会对来自中国的投资尤其关注,审查数量与投资规模明显不成比例。2018年以来,美国对中国投资的安全审查越来越严格。3月22日,301调查结果出炉。相应地,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备忘录,要求贸易代表采取加征关税等具体措施,同时要求财政部等部门考虑限制中国企业在美特定领域的投资。8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旨在加强投资审查和管制。欧盟成员国的投资安全审查也有加强的趋势。2018年,法国和德国扩大了外资审查的范围,涉及几项新的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