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围绕支持人工智能模型攻关、技术研发、创新平台、赋能应用、企业培育、园区发展、普惠算力、数据供给、人才引育和产业生态等方面,提出10条政策措施。
支持行业模型攻关。引导开发拥有行业数据集、高水平任务处理能力的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行业垂直模型产学研用攻关,遴选优质行业垂直模型,按项目推进实效分阶段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助。
促进研发创新落地。支持开发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新技术新产品,遴选人工智能优质产品,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按规定予以奖补。
打造行业创新平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遴选优质平台,对平台牵头建设单位,按不超过平台建设实际投入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补助。鼓励创建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
在推动行业赋能应用方面,深化“智赋百景”行动,推广复制典型应用场景。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各提供10个以上应用场景。
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加强动态跟踪和培育服务,遴选人工智能优质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
加快园区发展建设。福州、厦门、泉州市制定实施专项政策支持所辖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个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未来三年各扶持开发50个以上智能体或智能终端产品。每年各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开展产业招商、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等。
优化普惠算力服务。对年度购买算力服务总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实际购买服务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强化数据资源供给。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和对外开放。结合人工智能需求每年推动开发10个以上高质量数据集。
注重人才引进培育。支持组建人工智能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并给予经费支持。建立人工智能产业骨干企业清单,建立核心工程师名册,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奖补。
培育良好产业生态。鼓励建设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立省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委员会。建设完善省工业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加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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