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据了解,该《协定》于2023年8月31日签署,中尼双方业已分别完成生效程序。根据《协定》安排,双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实现高水平相互开放。货物贸易方面,双方将对各自超过95%税目的产品最终实施零关税。其中,双方立即实施零关税产品占各自总体税目的比例约为60%。服务贸易方面,《协定》是我国首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贸协定。此外,《协定》还鼓励双方在农业、纺织业、物流、旅游、中小企业等领域开展经济技术合作。
商务部国际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协定生效后,中方最终实施零关税的产品将全面覆盖尼方牛肉、虾、咖啡、可可等主要出口产品。中方每年给予尼方5万吨食糖关税配额,配额内关税税率为15%。尼方也将对中方主要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协定生效后,中国产的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电池、光伏组件、服装和纺织品、鞋靴等大多数产品进入尼方市场时,关税将逐步削减取消。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方面,尼方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制造业、建筑工程、电力运输、海洋运输等领域作出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中方也在入世承诺基础上,对尼方进一步开放商业服务、环境保护、银行保险、批发零售、海洋运输等广泛领域。《协定》还纳入了数字经济、环境与贸易、竞争政策等“边境后”议题,为双方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开展贸易合作提供了透明、开放、可预期的制度框架。
商务部国际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协定》的生效实施有利于为双方企业开拓彼此市场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双边投资合作潜力,不断提升双边贸易规模和水平,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