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17条措施 鼓励企业入园进区集中发展

来源:福州晚报 发布日期:2023-11-24【字体: 正常

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17条措施,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

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方面,围绕构建园区发展新格局、整合提升开发区、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出3条措施,引导对布局、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制造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区域协同、错位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围绕发展产业集群、打造特色园区提出2条措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支撑地位突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园区。

完善综合配套服务方面,围绕提升设施水平、完善承载功能、加强职业教育、支持实体运营、提升政务服务提出5条措施,加快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加大财金支持力度方面,围绕支持综合服务、产业用房、搬迁奖励、投产奖补和创新融资方式提出5条措施,鼓励企业入园进区。

加强园区用地保障方面,围绕保障产业用地、加强土地集约提出2条措施,为入园进区企业提供用地保障。措施提出,支持工业企业选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引导现状零星工业用地向产业园区集中,原则上园区外不再新增零星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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