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来源:闽南日报 发布日期:2022-07-01【字体: 正常

日前,漳州市出台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着力破解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品牌,全力推动花卉苗木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

注重科学规划布局。根据各地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将龙海区、漳浦县、南靖县、长泰区和漳州高新区划为一类花卉苗木主产区,其他县(区)划为二类花卉苗木产区。充分挖掘区域特色,鼓励引导各种资源向优势产区、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聚,支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潜力产业,推动沿海山区协同发展。

加快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建设。重点加强和提升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百花村”漳州花卉交易中心、漳浦兰花大世界和南靖花木专业市场建设,争取打造全国性花卉苗木交易流通平台。积极推动花卉苗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展线上线下交易空间,推进“百花村”漳州花卉电商一条街建设。

建立星级新型经营主体评选制度。支持花卉苗木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产销模式,做大做强企业品牌。建立市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星级新型经营主体评审认定机制,评选一批花卉苗木龙头企业、花卉苗木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等星级企业。

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全力推动科技企业创新研发国家植物新品种,至2025年,每年植物新品种申报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认证不少于20个,除省级财政对三分之一新品种权奖励补助外,剩余新品种权未获奖补的,市级财政根据当年实际获得认证数量每个奖补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十四五”期间,每年争取2个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对获得省级种质资源库建设的单位,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市级财政根据当年实际项目情况每个项目奖补20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花博会和相关花事展示展销活动。探索设立花卉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花卉专业镇、专业村和专业合作社。推动信贷担保模式和信贷品种创新,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花卉苗木标准化体系,涵盖各种主栽品种花卉苗木产品质量、出口质量、生产技术、加工、包装、冷储、保鲜技术、包装材质、温室大棚、花药、花肥、基质质量标准等。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各项标准的制定,抓紧与国际标准接轨,使产业各个环节、各类产品都有标准可依。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机制,完善培训政策,强化人才支撑,不断创新涉花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分类、分层次有序开展以提高涉农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工程。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花卉苗木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简化进出口通关程序。压缩进出口花卉苗木通关时间,实行花卉苗木出口预约24小时报检报关、上门验放。适时推进在漳州建立海关花卉苗木公共保税仓库,建设入境植物检验检疫隔离苗圃,提供快速办理运输证、检疫证服务。

推进国际和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支持花卉苗木企业向外拓展,引进国外先进的成套花卉园艺生产设备,推广国际先进生产流程,提高出口花卉产品品质。加强与台湾合作交流,建立完善花卉苗木产品直接进入国际拍卖市场的商业链条,同时提升产品包装、储运等能力水平,提高漳州市花卉苗木产品在国际花卉苗木市场的占有率和知名度。

大力宣传花卉文化。利用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等平台开展花卉展示展销、花卉节庆、知识竞赛和技术论坛,组织更多花事活动,培育花卉消费群体,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的有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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