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19条“干货”对于推动自贸区发展有怎样的意义?
国务院参事室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晋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发布的《措施》是一系列务实、接地气且便于操作的政策举措。
在提升贸易便利度方面,《措施》提出,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
赵晋平表示,虽然商品的加工生产、进口和出口都在中国国内发生,履行相应的进出口业务的程序,但是由于加工贸易属于跨国公司经营的业务,因此结算往往是由跨国公司在境外进行,对这些注册在境外的跨国公司而言实际就是开展的一种离岸贸易。成为国际结算中心,大量发展这种金融服务对于带动当地相关服务业的作用更为明显。
赵晋平指出,随着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中国企业逐渐在海外进行投资布局,发展离岸贸易。这一具有极大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的新型国际贸易方式,首先是在中国一些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
“下一步要在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推进离岸贸易,同时要做好离岸贸易所需要的相关配套工作,例如在外汇管理、金融机构真实性审核等方面要加大相应的服务力度、提升服务效率。这是贸易便利化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赵晋平说。
此外,《措施》在提升投资便利度方面的亮点之一是:加大对港澳投资开放力度,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下放到自贸试验区。
“这说明在投资便利化方面,也在通过简政放权的方式,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便利,进一步增加了自贸试验区的自主权。”赵晋平说。
在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方面,《措施》也有诸多亮点。例如,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有关的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该城市到第三国的客货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
赵晋平认为,这一举措对于促进中国交通运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过去,多式联运的方式,需要按照航空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等各个相关系统相应的要求和程序填写相应单据。
此次《措施》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鼓励自贸试验区制定并推行标准化多式联运单证。
赵晋平认为,这样就大大方便了企业办事效率,也极大提升了货物运输效率和水平。
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方面,《措施》提出,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
此外,《措施》还提出,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
赵晋平表示,《措施》在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方面,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这19条措施的落实,将对推动促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特别是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赵晋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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