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龙政办规〔2023〕15 号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6【字体: 正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定不移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力争全市及各县(市、区)一季度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年预期目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实际工作成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重点产业企业提质增效

(一)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落实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二)稳住工业经济大盘

加强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电量、生产经营情况等监测协调,逐一跟踪帮扶龙烟、紫金铜业、金龙稀土、龙净环保、马坑矿业等10亿元龙头企业达产增效,推动新安科技、紫金锂元、紫金铜箔等2024年新增长点早日投产达产、贡献更多增量。

(三)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效

研究制定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强化一季度稳生产正向激励,多渠道做好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用工、生产衔接及要素保障,鼓励企业春节不停产、少停产、多生产。

落实省级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2024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增长、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鼓励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等活动,对一季度县(市、区)、龙岩高新区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五)支持建筑业稳定发展

制定出台推动建筑业发展壮大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支持建筑企业增资晋级、引进落地,支持企业联合协作、增产增效,确保建筑业平稳增长。

鼓励工程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加大节后开复工用材、用工、用资保障,促进工程尽早全面复工。

(六)抓好冬春农业生产

全面落实冬种春收粮食作物任务目标,落实粮食生产奖补政策措施,抓紧抓好春耕春播、农资备供,完成春粮播种面积4.8万亩以上、春种蔬菜面积23万亩以上,确保春粮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稳定生猪生产,加快发展家禽、草食性动物产业,大力发展果茶、林竹花卉、林下经济、生态渔业等特色农业,力争一季度生猪出栏116万头、家禽出笼4500万羽、林业产值增长4.5%以上。

二、全力抓项目稳投资

(七)加强重点项目攻坚

全力打好重点项目攻坚战役,抓紧确定2024年度“十百千”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并尽快组织实施。落实“专班服务、亮晒考评”等机制,深化“每月开竣工”互比互看活动,加快推进“十百千”项目,力争一季度新开工项目90个以上、竣工项目70个以上,省市县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

加强施工组织,协调保障项目报批、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需求,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

(八)强化项目投资正向激励

开展市对县项目工作正向激励考评,对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等情况开展综合考评,对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加强投资运行监测预研,跟踪推动重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入库入统,重抓工业、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扩大投资,确保投资平稳增长。

(九)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中,梳理公布一批细分行业,滚动推介民间资本项目清单,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建立市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健全协调保障机制,与金融机构共享清单。

强化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特许经营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

(十)加大招商引资

深化大招商招好商行动,1月、3月份分别组织开展长三角、珠三角等招商推介活动,组织开展海内外春节招商活动,实施“一月一签约、一季一考评”,建立招商项目落地评价机制,力争一季度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0个以上。 

三、提振和扩大消费

(十一)开展促消费活动

抢抓“两节”消费旺季,组织开展“万商云聚惠龙岩”跨年购等促消费活动,支持企业参加网上年货节、新春年货节,通过满减、直降等方式,扩大老字号名优特产品、网红产品等产品销售。

支持开展汽车、家电等促消费活动,鼓励开展家居焕新、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十二)促进文旅消费

持续落实文旅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深入开展“龙岩迎龙年”首届非遗客家美食宴邀请赛、“龙岩迎龙年”客家非遗年货节等各类文旅促消费活动,力争一季度全市旅游人数超1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140亿元。

(十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开展年终、春节促销活动。

持续实行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持续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洋潭片区5号地块等3个安置型商品房开工建设,推动拿地未开工商品房项目入市节奏,力争市(县)属国有企业拿地未开工项目新开工1个以上。

四、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

(十四)加快发展数字产业

深入实施“互联网返乡工程”,加快推进“东南声谷”互联网综合服务基地建设,加快推动阿里资产、京东物流供应链(龙岩)产业基地、美团政企数据合作等平台项目落地。

支持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分别给予省级数字经济“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2万元。

(十五)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加大服务型平台、软件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招引培育,加强与达通八方租赁、瀚宇企业管理等企业沟通对接,力争一季度培育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0家以上。

加强重点企业跟踪帮扶,推动今日头条等龙头企业稳定增长,推动乐友公司、巧活科技、佑丰云等新模式试点平台企业尽快形成新增长点。

(十六)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业

支持交通物流企业拓展业务、发展壮大,引导外挂车辆回迁及新增车辆入户我市。

对纳入交通部门运输统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物流企业,按照龙岩市推动交通物流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给予奖励。

畅通电商、邮政快递业协调联动机制,支持物流龙头企业拓展生鲜冷链、跨境寄递等业务。

五、推动外贸外资稳增长

(十七)加大稳外贸力度

宣传落实各级稳外贸外资政策,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对2023年度或 2024年一季度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会的给予补助,第一个展位(9m²)给予定额扶持,第二个展位按照定额的一半给予扶持,政策所需资金从市级外贸专项资金中列支。

加强紫金黄金等重点企业跟踪帮扶,推动黄金加工贸易稳步开展。

加大进出口企业招引培育,重点做好新兴纺织、澳德瑞等外贸新增长帮扶,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外贸业务。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开展外汇避险业务,设立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为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保证金支持。

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投保费用给予支持。

(十九)吸引和利用好外资

落实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外资外企招商引资,支持推动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推动久溪(福建龙岩)酒业、智欣环保生产等重点外资项目尽早到资,龙琰宝石、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在谈外资项目尽早备案落地。

六、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二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

推动各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银担合作,落实分险机制,积极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扩大支小支农业务占比,降低反担保要求,力争一季度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4.3倍,保持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

(二十一)加大小微贷款支持

管好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激励作用,推动各类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实施。

推动金融机构实行利率优惠、减免服务收费,创新推广“随借随还”类金融产品,推动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力争一季度普惠小微贷款增长20%以上。

深化普惠金融改革,推动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力争一季度涉农贷款增长15%以上、绿色贷款增长35%以上。

(二十二)拓展投融资渠道

及时跟进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投向,加大项目策划储备,做深做实评估论证前期,积极争取增发国债、专项债、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

加强政银企担精准对接,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及各类基金,定期梳理推送企业项目融资需求,运用基金投资、投贷联动、担保增信、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项目融资支持。

支持优质企业股改上市、发债融资,鼓励申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二十三)推动金融业稳健运行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资源,确保多投放、早投放、快投放,推动一季度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稳步增长。

稳妥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风险化解工作,抓好企业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保持不良贷款率低位运行。

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二十四)加强稳就业保用工

支持企业稳工稳岗,经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4年春节当月连续稳定生产(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月80%)的工业企业,可按当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 3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各类社会机构、企业“老带新”员工为我市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引进劳动力人数给予 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所需资金均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举办“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活动,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招聘求职平台,办理就业推荐和求职登记,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二十五)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就业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暨“暖心行动”2024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搭建完善校企交流合作平台,争取更多大中专毕业生来岩留岩就业创业。

支持企业开发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等安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外地生源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符合条件的给予住宿交通补贴。

(二十六)加强用地用林保障

优化配置用林用地计划指标,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其他项目,允许各县(市、区)上半年部分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23年剩余计划指标可按规定结转使用。

县(市、区)计划指标不足但急需用地的重大项目,实行市级统筹协调安排。

实施标准化项目用地报批组卷,推行工业“标准地+承诺制”“拿地即发证、交地即开工”。

(二十七)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拓展提升“一件事一次办”、跨区域通办等利企便民服务,推广项目审批代办、信用承诺制等审批改革,加快项目能评环评审查等前期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优化提升惠企政策平台、政企直通车等服务平台,推行政策智能匹配、线上办理、免申即享,加快政策资金兑现落实。

(二十八)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严格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

春节期间在中心城区开展平价销售,平价蔬菜类销售价格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扎实做好市本级生猪活体和冻猪肉储备,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二十九)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三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落细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各行业领域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开门红”“开门稳”1+N政策体系,确保全市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为激励争先进位,对一季度市级26项指标居全省前二位的部门、GDP居全市前二位的县(市、区),且高于全省水平的,给予2024年市级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加分奖励。 

(三十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经济运行监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行业监测预警,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市县联动、以月保季,奋力推进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工作。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要落实落细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制度,精准协调推进,力促更多经济指标实现争先进位。

(三十二)加大政策兑现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指导、落实兑现,加强政策评估优化和研究储备,确保政策精准推送、及时落地见效。

深化“千名干部挂千企”等帮扶机制,扎实开展春节期间企业走访服务、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地用林、用工、资金、煤电油气运等困难需求,组织开展产销对接、产融对接活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以上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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