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为外商投资筑起保护屏障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22-10-28【字体: 正常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法律实施两年多来,我国利用外资逆势增长,实现了引资总量、增长幅度、全球占比“三提升”。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北京、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等8个省(市)对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检查。

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实现外商投资的保护促进,相关的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必不可少。

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各部门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份文件“立改废”,取消或改进认证认可、环境评价等规定。国务院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有关部门出台了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法、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9部配套法规规章。

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的重要配套制度领域,也是检查组关注的重点之一。

在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检查组看到,坚实灵动的机械臂不停运转着,装配各种零件,电子屏幕实时显示着各类生产数据和安全提示,技术人员四处巡视……自动化生产车间,一切井井有条。

“这家汽车企业的建立,得益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放开了汽车制造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该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

检查组发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具体包括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进入领域不够具体、负面清单与部分行业政策不协调、外国投资者对进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缺乏明确预期等。

除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检查组还发现,在外商投资认定标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与“外资三法”内容相衔接等方面,部分配套规则制度还存在部分规定过粗、过时等问题,需要细化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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