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修订出台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

来源:投资厦门 发布日期:2022-10-14【字体: 正常

近日,厦门火炬高新区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以下简《办法》),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火炬高新区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引进更多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的高质量项目,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鼓励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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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订后的《办法》,奖励条件上,中介引进的项目是指市域外投资主体在高新区内新设或市域外迁址到高新区的法人项目(不含增资扩产项目、房地产项目和股权投资类项目),项目落地前须经市招商办认定并纳入“厦门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2)在项目落地前完成高新区招商中介备案手续;3)至少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奖励标准之一。

在奖励标准上,高能级项目落地后按不同情况给予中介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引进项目在落地后两三年内依据发展情况可奖励中介,比如引进项目在落地后三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中介3万元;引进项目在落地后三年内完成在境内外主板、科创板等上市的,一次性奖励中介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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