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积极推动RCEP生效 701条义务中的613条已经准备好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21-03-29【字体: 正常

3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工作的情况,并表示,中国积极推动RCEP生效,已经完成了RCEP协定的核准工作。

王受文表示,中国率先对RCEP进行核准,表明了中国政府对RCEP早日生效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同时,RCEP成员也决定每2个月左右召开一次RCEP临时联合委员会会议,相互通报各成员在RCEP协定核准工作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现在各成员都明确表示,要努力争取在今年之内完成对RCEP协定的核准工作,目标是2022年1月1日RCEP能够正式生效实施。

王受文说,中方正在积极推进,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在协定生效时,能够全面履行RCEP协定所规定的义务。商务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了RCEP协定中涉及到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包括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服务贸易开放措施、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以及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等一系列领域的义务。“目前,对这701条义务中的613条已经准备好,现在就可以实施了,占到全部需要履行的约束性义务的87%。还有13%的义务,在RCEP生效时就能够实施。”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

AI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