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11月12日,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表示,外贸创新发展将给外资企业带来四重利好。
1、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外贸稳外资政策举措,涉及到财税、信贷、保险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实施意见》提出,要在财政、金融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外资企业能够同等享受。
2、面临更好的营商环境
为应对疫情,商务部成立了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各地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外资企业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简化通关作业流程,持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的涉企收费等,将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贸易便利化措施。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更好地便利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
3、迎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加工贸易,由加工组装向技术、品牌、营销环节延伸,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占比接近80%,将是主要获益者。文件提出要优化国际市场布局,鼓励开拓新兴市场,外资企业将能够获得新的市场空间。文件明确提出要提升中西部地区贸易占比,支持外资企业赴中西部投资兴业,用好梯度转移的政策和发展优势。
4、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实施意见》支持国内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内外资企业可以相互学习、借鉴,相互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方兴未艾,给外资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机会;《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探索发展新型贸易方式,外资企业有条件充分发挥全球调配资源的优势,培育新的增长点。
任鸿斌强调,中国政府坚定支持外资企业走在外贸创新发展的前列。商务部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稳存量、促增量并举,更好发挥外资对外贸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同时,也希望外资企业抓住机遇,积极作为,获得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