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第十九届投洽会期间采取 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6-09-06 10:07

为确保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于2016年9月7日至9月11日采取相关道路交通限制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7日9时至21时和9月8日7时至18时,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制通行措施。9月7日允许尾号(指车牌号码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下同)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通行,禁止尾号为0、2、4、6、8的车辆通行;9月8日允许尾号为0、2、4、6、8的车辆通行,禁止尾号为1、3、5、7、9的车辆通行。期间,持有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道路清障车、旅游客运车辆以及20座以上(含20座)大客车不受单、双号限制行驶。


二、9月7日7时至20时,9月8日至11日每日7时至18时,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路、会展北路、展鸿路会展北路至前埔北路段、前埔北路展鸿路至环岛东路段禁止车辆通行,持有红色和黄色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三、9月8日7时至18时, 会展路会展南路口至会展北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会展北路会展路口至展鸿路口段实行由西往东 (即会展路往展鸿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展鸿路会展北路口至前埔北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北路往前埔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 由北往南行驶(公交车除外)。


四、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全市禁止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投洽会期间,道路交通繁忙,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减少车辆出行,提倡共乘车辆,文明走路、文明行车,共同维护厦门文明形象。


特此通告。


(信息来自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官方网站)


主办单位:福建省商务厅|承办单位:福建省投资促进中心|备案编号:闽ICP备14009608号-12|版权所有:福建投资促进网|中文域名:福建投资促进网.政务 闽ICP备14009608号-16

+86-591-87810615+86-591-83839780fdi_wlb@swt.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