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近日联合公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主要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等内容。与2019年的版本相比,新版鼓励目录一共新增加了125条,修改了76条,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增加了56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增加了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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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明确我国鼓励外商投资行业、领域和区域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一直发挥着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今年是第9次修订鼓励目录,这既有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长远谋划,也是稳住外资基本盘的现实需要。
据了解,今年3月10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要求,多措并举稳外资,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3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在广泛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商协会、企业意见基础上,形成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征求意见稿)》。
谈到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宗长青表示,一是进一步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原材料、零部件、终端产品制造等条目。二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条目。三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中西部目录根据各地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需要,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中西部目录内的部分会展、物流、电子商务相关条目调入全国目录。
“鼓励外商向国内存在短板的产业链、供应链投资,巩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促进东部地区一些受到成本上升因素影响的外资在我国梯度转移,促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通过鼓励外商投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宗长青表示。
“我国吸引外资出现齐头并进的态势,中央和地方、沿海和内地、央企和民企都在发力。”商务部原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预计,今年吸引外资可以增长6%以上,达到1500亿美元。
聚焦制造业各领域
制造业是我国较早实现对外开放的领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外资规模日益壮大,外资经济逐渐渗透到制造业的各个领域。在当前全球疫情蔓延的背景下,制造业的复苏让我国成为不少外资企业继续生产的避风港,也带来很多新机遇。
“此次的鼓励目录80%以上条目都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宗长青表示,通过修订扩大鼓励目录,增加鼓励领域,既能让更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从而降低成本,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又能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进一步稳定、提升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能力和水平。
清华互联网产业研究院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黄奇帆认为,全球疫情发展仍存不确定性,更多外商将会看到中国产业链市场的发展前景,并且愿意将资金投给准备加入中国产业链集群的企业。
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
随着我国中西部地区开放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区资源、劳动力等优势凸显,依托“一带一路”,积极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的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地区对资本,尤其是外资的吸引力正在集聚。
与此同时,我国中西部地区在吸收外资方面还有不小的增长空间。数据显示,2019年前10个月,我国中部、西部地区吸收外资额同比分别增长6%和5.2%,低于同期东部增速。另据2018年版《中国外资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中西部地区新设企业数占全国比重不到10%,吸收外资额占比仅为约12%。
为加大中西部地区投资促进力度,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国务院去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提出,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水平,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引资质量,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
从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为了吸引外资,鼓励目录中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配套优惠政策,包括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对于集约用地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而外商投资中西部鼓励目录内的领域,不仅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谈及如何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宗长青表示,我国在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时,也引导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巩固已经出台的鼓励外商投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中西部地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根据外资产业布局调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会同中西部地区进一步研究,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