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的有关政策措施,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wzsgjc@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7322。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战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9日。
附件: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商务部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