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要重点把《外商投资法》落实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增强外商长期在中国投资的信心,让外商愿意来、留得住、有发展。”5月1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钟山掷地有声地表示。
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一部新时代中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诞生。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正式生效,我国对外开放开启了新的篇章。
事实上,自诞生之日起,《外商投资法》就备受关注,成为中国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佐证,也成为中国制度优势的最好体现。
“进一步巩固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全面取消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实施好信息报告制度,变事前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便利外商投资。”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过去,商务部门依据“外资三法”对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实行“逐案审批”。今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生效,外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全面取消,变事前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外商投资更加便利。
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看来,坚持内外资一致是新外商投资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商务部对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对于相关规定又作了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高峰直言,为确保制度落实,对于不依法平等对待内外商投资企业、违法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在政府采购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等违法行为,实施条例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都将为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佳能对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始终保持着高度关注。”佳能(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小泽秀树告诉记者,这项法规的出台意味着中国将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外资国民待遇,提振全球投资者信心。“法律特别明确了对政府采购中的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原则,以及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将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更多地变审批为核准和备案等等。这些变化意味着,外资进入中国将获得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有助于佳能等外资企业进一步拓宽在华业务的类型与领域,更广泛地参与到中国的各项建设中。”
小泽秀树表示,中国是佳能非常重要的市场,无论是研发、生产还是销售层面,佳能都希望能够在中国有更大的投入和发展,并对今后中国投资与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充满期待。相信《外商投资法》各项新举措的进一步具体落实一定会为外资企业在华的发展带来持续动力,佳能对未来在华发展抱有坚定的信心。
《外商投资法》不仅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切实保障了境外自然人投资中国的合法权益。5月14日,《外商投资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境外自然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案落下帷幕,一家境内公司的外籍“隐名股东”夺回股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
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不停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停步。经过一场疫情“大考”的中国市场依旧是一块吸引外商投资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