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国商会在近期发布的最新《美国企业在中国白皮书》中表示,乐见中国承诺对外商投资企业一视同仁,同时通过《外商投资法》将相应原则写入法律,但是仍然担心很多条款是一般性的,没有充分解决外资企业在中国的长期担忧。
对此,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5月7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坚持内外资一致是我们在制定《外商投资法》过程中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我们积极回应外商关切,对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高峰表示,《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对于上述规定又作了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为了确保制度落实,对于不依法平等对待内外商投资企业、违法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在政府采购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等违法行为,实施条例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些都将为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高峰称。
高峰指出,我们将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持续完善配套规定,落实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项目申报、人力资源等各类支持政策,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着力营造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自上而下的立法互动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国务院《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也于1月1日落地实施,围绕“外商投资”自上而下地推进了立法互动。
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表示,《外商投资法》规定的是允许做什么和不允许做什么,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说的是怎么做,即让人有章可循。周世俭敦促加紧细化配套制度,只有配套制度到位,才能保障《外商投资法》的落实工作。
此外,为保障《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商务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相关联发部门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了56件规范性文件。
高峰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严格贯彻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围绕外商关切,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总的来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强化了内外资一致,二是强化了投资保护,三是强化了法律责任。
正修订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日前,商务部还专门颁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帮助外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通知中亦指出,要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规定。
通知称,加大宣传解读和培训力度,确保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持续推进外商投资法规文件“立改废”,完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管理制度。落实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各类支持政策、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着力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此前透露,商务部正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尽快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国家发改委在4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17年至2019年,我国连续三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93条减至40条。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制造业、农业领域开放水平,继续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