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措施力促全省平台经济发展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日期:2019-12-20【字体: 正常

经省政府同意,省数字办日前印发《福建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条措施》,提出了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完善平台经济支撑服务体系、强化平台经济发展保障等五方面的举措。

——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实施便利化登记注册管理;合理设置行业准入条件;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

探索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对仍处于发展初期、有利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兴行业,要给予先行先试机会,审慎出台市场准入政策。组织评估网约车、旅游民宿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管理,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明确界定平台责任;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看得准、已经形成较好发展势头的新业态,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对一时看不准的新业态,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审慎适时出台监管措施,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新业态,实行严格监管。

——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推动重点领域平台经济加快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

 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鼓励平台开展创新任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引导和支持互联网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在线创业创新平台,支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

——完善平台经济支撑服务体系。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共享汽车、共享单车、旅游民宿等共享经济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

——强化平台经济发展保障。保护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

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更好保障各方权益。督促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机制,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消费者赔偿平台优先给付制度,鼓励行业组织依法依规建立消费者投诉和维权第三方平台。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

AI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