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共93条措施——
要点:
▲力争2020年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0家。
▲实施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培育工程,打造10个行业示范平台,培育100家应用标杆企业,建设100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
▲建立健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的奖补机制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2019年福州、厦门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2019年年底前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
▲对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达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比例的绩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500万元。
▲构筑福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优势互补、紧密协作、相互支持、联动发展的科技创新合作大通道。
▲鼓励科研院所实行区别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行模式,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以市场化机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
▲建立党政领导挂钩联系重大创新项目和平台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分类给予奖励,打造柔性引才“福建模式”。
▲每年精选20个以内产业领军团队,结合项目支持、股权投资等方式每年给予每个团队最高5000万元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可连续支持5年。
▲着眼培养院士等特级人才,遴选30名左右特级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育,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着眼培养国家级人才,实施“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项目,每年支持5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在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着眼培养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实施“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支持项目,每年遴选20个省级“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在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人才业内评价机制,真正让“同行评同行、内行评内行”。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分类发放“八闽人才卡”,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实现全省通用。
▲开展绿色发展年度评价,深化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强化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考核,推动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用能权、水权交易试点。
▲深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坚持保护优先,加快形成突出生态保护、统一规范管理、明晰资源权属、创新经营方式的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模式。
▲健全闽东北和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保护联防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支持以混合所有制形式组建闽东北和闽西南城市建设集团、开发区建设集团,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城市群、港口群、产业群建设。
▲由福州市、厦门市牵头组建“福建两翼发展投资基金”,带动多元投资主体,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等建设。
▲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多规合一”,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在乡(镇)域范围内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位编制一个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村庄规划。
▲加大食用菌产业、乡村旅游业、乡村物流业的培育力度,形成10个优势特色产业,到2022年实现10个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超千亿。
▲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发展,每年选认1000名以上省级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工作。
▲在2020年年底前,对农村家庭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标准的群众,根据具体原因,精准施策,可依法依规施行与贫困户同等的省级产业、就业、金融等相关扶贫政策。
▲加快建设福州、厦门“海丝”门户枢纽机场,推进实施福州、厦门、泉州一类航空口岸落地签证政策,推动厦门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
▲2019年年底前初步实现全省港口运营企业管理一体化。
▲推进厦门、平潭邮轮港口建设,支持福州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
▲支持厦门建设东南亚海事服务基地,对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引航船、拖轮、港口设备设施等开放保税油供给。
▲在福州、厦门、平潭等地建设集货中心,推进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
▲推进口岸提效降费,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深化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到2020年,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和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加快福州、厦门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开展3C认证改革试点。
▲逐步取消外资在闽设立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积极推动外国银行按规定在闽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加快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争取离岛免税政策尽快落地。争取在平潭设立台湾农渔产品免税交易市场。
▲支持平潭“一岛两标”建设,推动两岸职业资格采认工作。
▲争取在平潭台资医疗机构内试点使用。鼓励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自贸试验区内独资或合资兴办养老机构和开设诊所、门诊部、医养结合机构等。
▲在我省自贸试验区新设立的台资企业可按大陆企业申请注册,可用台胞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表示,可选择人民币、美元、欧元、日元等币种注册,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支持平潭各金融机构试点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
▲台湾居民来闽就业创业,按规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居民可报考我省相关事业单位岗位。
▲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招生录取机制。
▲加大教职工编制跨行业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鼓励各地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专项用于“产假式”缺编、老龄化及结构性缺员等教师补充,鼓励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补充人员不足。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管理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工资总额管理、绩效分配、“人员控制数”管理、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改革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2019年先行建立职工医保基金全省统筹调剂制度,逐步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逐步缩小医保待遇差别。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升级完善医疗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省内外异地刷卡即时结算。
▲加快建设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积极争取成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方中心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推动医疗卫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便民惠民、监管到位。
▲依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推进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厦门已经纳入省级统筹基金统收统付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六统一”。扩大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租购并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福州、厦门要加快投放足够数量的人才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增加有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