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公告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