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广东天津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情况

来源: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8-06-01【字体: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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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有关情况。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广东省副省长欧阳卫民、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等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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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鸿斌部长助理首先简要介绍了福建、广东、天津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情况。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决策。《深化方案》将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改革关键环节,在多个领域深入开展改革探索。三省市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根据自身特点,还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其中,福建自贸试验区围绕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等五个方面二十一条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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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聪副省长在会上分别回答了中国新闻社记者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三周年情况和亮点,以及香港中评社记者关于闽台融合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提问。

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部委的指导下,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试验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投资、贸易、深化对台合作、事中事后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探路,切实在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了引领和促进作用。

我们认真落实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截至目前,已推出实施创新举措310项,其中:全国首创106项,对台先行先试71项,110多项在全省复制推广。商事登记“一照一码”、投资管理“四个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一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挂牌3年来,区内新增企业7万多户、注册资本1.5万亿元,分别是挂牌前历年总和的4.6倍和6.8倍。

对台先行先试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独有的特色,福建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沿海近台优势,积极探索闽台合作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福建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引领新时代对台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要求,积极创新产业合作新机制、建立通关合作新模式、打造创新创业新平台、拓展交流交往新渠道,努力把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前沿平台。

福建省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快落实国务院新印发的《深化方案》,贯彻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制定的惠台31条措施等一系列惠及台企、台胞的举措,用好中央赋予福建省的先行先试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利于台企、台胞发展成长的良好条件,把福建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合作的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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