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与台湾一衣带水,血脉相连,厦门在两岸交流中始终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发挥着重要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昨日,我市在全国率先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先行先试推出60条惠台举措,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厦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台资企业在厦门更好更快发展。
据了解,《若干措施》共有60条惠台举措,分为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厦学习实习、台湾同胞在厦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厦居住生活五大部分。惠台举措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充分体现了厦门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的特区使命。
《若干措施》充分吸纳了台胞台商台企的意见建议,具有鲜明的厦门特色,60条举措中落实中央政策的有27条,结合厦门实际推出的有33条。各项举措内容具体、操作性强,既涵盖台湾同胞在厦门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也涉及台资企业在行业准入放开、产业标准共存、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从更大范围、更多层面为台胞在厦生活提供便利,为台企在厦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厦台产业融合发展,便利厦台人民交流往来,充分展现“厦台亲上亲”,体现互利共赢的理念,体现厦门赋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诚心。
“出台《若干措施》是厦门履行特区使命、发挥对台战略支点作用的充分体现。”市台办主任黄河明表示,厦门将牢记特区使命,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全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把厦门打造成为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的区域、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的平台、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的通道、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