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设民间投资增信子基金!单户最高可融资2000万元

来源:厦门晚报 发布日期:2026-11-06【字体:大 正常】

近日,市财政局优化升级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配套修订运作办法,整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新设民间投资增信子基金,扩容科技创新增信子基金。此次升级集中在额度、期限、成本、风险分担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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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民间投资增信子基金

该子基金面向符合国家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本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业主和农户,单户融资上限2000万元,融资期限须在1年以上(不含1年期)。政策指向明确:从主要解决流动资金周转,转向支持设备更新、厂房扩产等中长期投入。

科技创新增信子基金扩容提额

该子基金支持范围扩大至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科技信用贷款(含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上限1000万元,科技担保贷款上限3000万元,单户合计最高4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

整合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

整合市区两级担保资源后,单户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5000万元。

融资成本贴息与降费同步推进

民间投资子基金贷款、科技创新子基金的科技担保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给予1%/年贴息,企业可全额叠加国家贴息政策,实际融资利息最低可至0.5%/年;首贷续贷子基金支持的首贷贷款(不含续贷),按实际用款时间最长12个月给予1%/年贴息;对担保机构给予最高1.5%/年的担保费补贴。增信服务费标准为年化0.5%,其中民间投资子基金贷款、首贷续贷子基金的首贷贷款、科技创新子基金贷款暂免收取。

风险分担机制调整

贷款出险后,银行承担不低于20%的风险责任;非担保类贷款由增信基金母本提供不超过80%的风险补偿;担保类贷款由担保机构承担不超过80%的风险责任,担保机构可按年申请不超过贷款本金30%且不高于其风险分担比例的风险补偿。

此外,增信基金支持贷款分为担保类贷款和非担保类贷款:非担保类由增信基金母本提供风险补偿,担保类由担保机构先行承担不超过80%的风险责任,财政再对担保机构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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