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首代“登鹭”台商拓荒史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日期:2026-06-22【字体: 正常

第十八届海峡论坛上,台青来到大陆创业的热潮,让人不禁回溯厦门与台商携手同行的三十多年历程。与其他经济特区不同,厦门经济特区自诞生之初便肩负着“因台而设、因台而兴”的特殊使命。

  在厦门市档案馆内,珍藏着一批与台商投资区有关的档案。1989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杏林、海沧台商投资区,这是首批国家级台商投资区;1992年,集美台商投资区获批,标志着厦门进入以利用台资为重点的全新阶段。本期“厦门档案故事”,将从泛黄的档案文件中,解密第一代“登鹭”台商背后的拓荒图景。

  杏林

  敢闯敢试打破常规 贷款筹措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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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台商投资区的初创,并非一帆风顺。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记载,当时的杏林虽是老工业区,但基础设施薄弱,财政拮据。面对重重困难,但杏林区委、区政府看到了杏林潜在的发展优势,把握住当时台湾岛内中、小企业向外迁移的机遇,决定打破常规,通过银行贷款筹措建设资金,依靠投资发展的综合经济效益偿还贷款。为此,杏林的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对外开放意识和招商引资的实践能力,硬是在一片荒坡上蹚出发展之路。

  “把台商请进来”是当时杏林发展的头等大事。当时,杏林辖区仅有一家招待所,投资杏林的台商只能入住岛内宾馆。创立之初的工作千头万绪,区委、区政府领导常常到了下班时间与经贸部门的干部进岛洽谈,谈到凌晨一两点是常有的事——他们用诚意叩开台商投资的大门。

  《杏林区志》记载,1989年7月,来明工业负责人吴进忠成为率先入驻杏林的首批台商,当年顺利完成执照办理,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1990年4月14日,市领导带队到杏林召开现场办公会,会议商定: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杏林台商投资区引进项目先由区政府初审,只要项目可行,市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查通过。这种“敢闯敢试”的精神很快结出硕果。杏林台商投资区设立一年多,共签订台商投资项目52个,总投资2亿多美元,正新橡胶、春保钨钢等台企相继落户。

  随着早期台商站稳脚跟,良好的口碑吸引了更多同乡同业者前来考察。“借问投资何处去,台商遥指杏林湾!”这是当年用来形容杏林的投资热度。

  海沧

  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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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沧台商投资区自设立之初便与台湾紧紧相连,这一战略部署赋予海沧特殊的使命。

  1990年1月,国务院和福建省分别成立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海沧被推到了时代的前沿,正式按下了开发建设的“快进键”,这片土地也随之声名鹊起。中央审时度势,将100平方公里开发建设权下放厦门市后,市委、市政府和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接过接力棒。面对一穷二白的家底,建设者们靠着一股韧劲,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螺蛳壳里做道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紧随其后,为这场开发热潮添了一把火。市档案馆馆藏的这份印发于1990年9月的《关于厦门台商投资区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明确在厦门台商投资区开办的台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一律减按15%征收,并免征地方所得税,进口生产设备免征工商统一税等。这套政策“大礼包”,增强了台商来厦投资的信心。

  1995年,第一家来自台湾的工业企业投产,海沧首次有了现代制造业,并实现工业产值17亿元——海沧台商投资区的开发建设由此掀开崭新篇章。2008年,厦门长庚医院开业,成为大陆首家台资独资医院,进一步彰显海沧在对台社会事业交流中的先行先试角色。

  作为祖国大陆面积最大的台商投资区,海沧对台引资成效显著。1998年9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赋予海沧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执行厦门经济特区政策,从法律层面为投资区保驾护航。

  集美

  区划调整后的“突围”与“筑巢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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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台商投资区的创立,是一部在行政区划剧烈变动中求生存、谋发展的突围史。1987年下半年,厦门市筹划区划大调整,要把厦门市郊区更名为集美区,同时将前线公社划出成立湖里区,导致新成立的集美区财政陷入极度困难,“吃饭都成问题”。

  面对困局,时任集美区委书记郑德发等人意识到,靠“救济”绝非长久之计。机遇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1989年福建省外商投资贸易洽谈会后,国务院特区办领导考察集美,郑德发等人实事求是地反映:集美作为老母体,还饿着肚子。领导当即开出“药方”:要成为台商投资区,须经市政府、省政府逐级上报,再报国务院特区办审核。1991年春节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集美现场办公,同意集美成片开发的设想,明确成立市土地开发总公司负责开发,市财政先拨付启动资金再去办理银行贷款。1992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在集美北部工业区基础上成立台商投资区,首期用地0.42平方公里,入驻企业30多家。集美台商投资区由此成为集美“筑巢引凤”的起点。

  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

  从“外来投资者”到“城市合伙人”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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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杏林、海沧、集美台商投资区台企的集聚,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回应台商关切迫在眉睫。市档案馆现存的档案显示,1992年12月,经市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批复,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正式成立,创始会员多为三德兴、来明工业、正新橡胶等早期进入台商投资区的企业。

  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的成立,不仅架起政企沟通的桥梁,有效解决台商在通关、税务、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共性难题,更标志着台商从“外来投资者”向“城市合伙人”的身份转变。它将早期台商“单打独斗”的试探性投资,转化为有组织、可持续的“抱团发展”。

  杏林的“穷追不舍”、海沧的“高起点规划”、集美的“逆境突围”,三大台商投资区的拓荒史,是厦门改革开放真实的缩影,展现的是“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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