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8日国务院台办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请问对纲要涉台专章有何解读?国务院台办将如何贯彻落实?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应询表示,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纲要对“十五五”时期对台工作的开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明确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目标任务。《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主动权,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在具体部署上,一是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持续出台实施惠及台胞台企的政策措施,引导台胞台企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台企扎根大陆发展,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产业合作,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支持福建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平潭、昆山、东莞等两岸合作重点平台和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二是深化两岸交流。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扩大两岸人员往来,推动两岸交流交往交融。深化两岸教育、医疗等领域合作和社会保障、公共资源共享。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加强青年、基层等方面交流,持续为台湾青年来大陆追梦筑梦圆梦创造更好条件。落实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更好条件。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
我们将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团结广大台湾同胞,把握历史大势,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共谋祖国统一、民族复兴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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