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破空间制约,优化产业格局,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领域新质生产力,特别是培育占地少、产出大的文化、数字领域新业态,泉州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支持游戏产业发展措施。
一、鼓励品牌提升
对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总部在开发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增产增效
对符合条件的优质游戏企业,综合考虑年度综合经济贡献、增速等因素,给予企业7%的年度综合发展效益奖励。综合发展效益按企业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工资薪酬、企业利润、研发投入四项指标加总计算。
三、鼓励精品创作
引导推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场竞争力强的网络游戏精品,支持企业打造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精品力作,鼓励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闽南文化、泉州非遗文化、开发区标志性建筑等优质内容融入游戏创作,孵化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IP。对获得国家官方或国家级行业协会认定的权威游戏奖项作品的研发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四、鼓励发行运营
支持游戏企业开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的优质游戏产品,对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获得游戏版号,首次正式在境内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或授权改编游戏,项目上线后,对符合条件的发行运营企业,按项目市场推广费、产品授权费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鼓励原创研发
鼓励游戏企业开展原创游戏或授权改编游戏研发,对符合条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企业,按其年度研发经费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鼓励品牌运营
对每年向非关联单位采购游戏IP形象品牌授权或者所有权,并在开发区实施转化的游戏企业,综合考虑企业发展效益,按当年度采购费的15%给予采购企业奖励。
七、鼓励宣传推广
鼓励游戏企业举办或参与具有全球、全国或区域性影响力的赛事、会展、论坛等重大活动。对举办活动的,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对参与活动的,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八、加强入驻服务
支持专业性园区运营机构对入驻的游戏产业优秀企业,根据单位效益等具体商定租金标准,并提供“一站式”入驻服务。
九、其他
本措施实行年度资金总控,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与其他区级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由科技经济发展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制定申报实施细则、组织政策兑现。计算综合发展效益等数据时,包含企业在区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以及主要投资者在开发区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