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三明生态新城打造低空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三明生态新城
打造低空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低空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有力推进三明生态新城低空产业发展,加快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区,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聚焦低空产业领域,加快推进低空应急产业发展,鼓励全市低空领域企业与资源向园区集聚。各县(市、区)招引低空企业到生态新城的,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地方实得财力,自投产之日起8年内,原则上由引进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按照2:8分成,8年之后地方实得财力由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所有。项目享受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由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承担。〔责任单位: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低空空域划设。在生态新城设立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试飞基地,积极推动独立空域申请,依托三明机场,推动空域开发利用和民航、通航、无人机融合运行先行先试,方便企业开展起降点选址部署、飞行测试、培训、运营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三明机场集团)
三、支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支持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牵头建设低空无人飞行器及零配件检验检测中心,争取国家相关检验检测资质,为无人机产品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测试环境。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适用于低空无人飞行器或零配件检验检测的机构或项目,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资金补助。任何组织或个人按照上述规定获得的资金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四、支持“一中心、一平台”建设。支持市发改委牵头、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配合,在省级智能网联系统的基础上配套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监管服务中心、服务监管平台,落地在生态新城,并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打通多方数据链路,实现对低空飞行活动“看得见、管得住、服务好”,为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五、强化产业资金保障。加快成立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中关村三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基金投向低空产业项目。安排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支持三明低空经济融资租赁中心为企业提供科技租赁服务。(责任单位: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市城发集团、投资集团)
六、支持发展低空制造与低空培训产业。支持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先行先试针对低空制造与低空培训产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低空企业建设多机型、全等级的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基地,提供CAAC考证培训、无人机技能实训、无人机科普与体验等服务。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为相关培训实训基地提供必要的培训场地并给予优惠。(责任单位: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七、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职责梳理包括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勘查巡检、工程测绘、农林植保、环境监管、察灾定损、野外吊装、培训维修在内的各领域应用场景,定期报送低空经济场景清单,并支持向低空企业开放。对通过认定的低空经济领域科创产品,列入三明市科创产品推广目录,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局、林业局、消防救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保财险三明分公司〕
八、争取专项应用资金。结合应用场景清单,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低空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相关场景广泛投入运用。由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三明机场集团、市城发集团等牵头成立专业的低空服务公司,为低空应用场景提供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局、林业局、消防救援局,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保财险三明分公司、三明机场集团、城发集团〕
九、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低空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成功提交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材料的,每家给予部分前期费用支持;首次获评、复审通过的企业,每家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资金奖励。低空企业当年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当年参加科技或工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赛三等奖以上、国家赛优秀(优胜)奖及以上的,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三明生态工贸区举办低空及相关领域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市工信局、科技局等)
十、支持人才引进培育。将低空经济企业列为引才用工重点保障企业予以支持。将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列入年度人才需求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人才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并按照人才层次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助等相关人才优待政策。举办低空经济产业“双招双引”智库专家三明行活动,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低空经济专家智库,对柔性认定的智库专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待。支持市域内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结合学校实际,开设相关专业及课程,为低空产业培养技能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人社局,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8年(施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国家及省上有关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