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推动新兴产业中试平台建设八条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南平市推动新兴产业中试平台建设八条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发改产业〔2024〕2号)《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以及《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闽科综〔2025〕3号)要求,提高产业中试创新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新兴产业中试供给。围绕“双碳”、新型电池、低空经济等重点新兴产业,建设具有产业服务和示范引领属性的产业中试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转化应用、工艺流程化、中小批量试制生产、产品性能测试、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中试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支持推动一批产业中试平台在武夷新区、南平工业园区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围绕产业中试平台建设的各环节创新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市级财政部门统筹相关资金,按照不高于其贷款利率的100%给予每个符合条件的新建中试平台项目每年最高300万元的贴息补助,期限3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人行南平市分行、南平金融监管分局〕
三、优化中试平台建设服务。构建中试平台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畅通环评、能评、安评等审批绿色通道,开展登记注册、用水、用电、用气等全程“一对一”代办服务。对建设重大产业中试平台的企业给予厂房免租、场地装修等支持。〔责任单位: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鼓励国企参与中试平台建设。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履行科技创新功能使命,投资建设产业中试平台。统筹各方资源,采用招商、招标等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或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开展运营,探索通过合作研发、技术入股、兼职创业等市场化途径,提高研发及服务效能;支持合作运营的第三方回购产业中试平台设备等相关资产。出台正向激励政策,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对承担全市重大产业中试平台建设任务,且完成一定招商引资和技术成果转化任务的国有企业予以考核激励。〔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商务局〕
五、强化产业基金赋能平台建设。支持市绿色产业基金等国有基金支撑产业中试平台体系建设,构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投资体系,按照“投新、投早、投小”原则,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加快转化。〔责任单位:南平实业集团〕
六、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财政各类专项资金,对省级认定的产业中试创新服务平台,按建设主体、服务成效等给予支持。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多种财政手段支持产业中试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
七、支持平台人才引育。支持产业中试平台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实用型的科技人才。对全职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通过“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通过“科创飞地”“人才飞地”等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参评重大奖项、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全职引进人才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科技局〕
八、优化中试平台创新生态。积极营造支持新兴产业探索创新的氛围,做好新兴产业中试平台政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套,着力破解产业中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尽职免责原则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新兴产业中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