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日前,厦门市出台《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通过扩大有效投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补助资金兑现,简化建设报批流程,助力企业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项目攻坚。
当前,厦门正以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措施》的出台正是一项具体的落实举措,为全市产业发展注入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措施》明确,对于本市工业企业 2025-2026 年度实施的新建和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和提容增效)项目,且年度总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年度设备投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的投资额(以下称投资额)给予相应的补助。
其中,投资额不超过 5 亿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 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 10%补助,不超过10亿元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投资额每递增5亿元,最高补助限额增加1000万元。获得国家、省级专项支持的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专项或超长期国债等项目,可同时享受本政策扶持。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纳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或提容增效项目,列入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享受融资成本为2%/年的融资支持。对于享受中央财政贴息贷款部分,企业融资成本为1%/年,期限与中央贴息政策一致。
加快补助资金兑现
省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可根据项目进展加快补助资金的兑现,实现按进度当年投当年拨,企业按年度结算,多还少补。
简化建设报批流程
对于达到本市现行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要求的新建、改扩建工业厂房,不再进行特殊工艺审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