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力促一季度良好开局

来源:湄洲日报 发布日期:2025-01-23【字体: 正常

从莆田市发改委获悉,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夯实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莆田市近日印发《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6方面25条措施,助推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在提振消费释放潜力方面,《若干措施》指出,加大促消费力度,推动全市超15家大型商圈以及超100家商贸重点企业开展跨年购、年货节、新春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150场以上。开展“全闽乐购·鞋服焕新购”让利大促活动,对企业按一季度活动折扣后的销售额给予不高于10%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开展首季度汽车促消费活动,对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按照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给予分档补贴。为促进文旅消费,对组织境外或省外游客专列入莆旅游2天以上(含2天),且每列次游客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的,每列次奖励1万元;每列次300人以上的(含300人)的,每列次奖励3万元。对年组织接待入莆过夜游客3000人次以上(含3000人次)5000人次以下的旅行社按实际组织接待人次,每人次奖励10元;累计组织接待5000人次以上(含5000人次)1万人次以下的,每人次奖励15元;累计组织接待1万人次以上(含1万人次)1.5万人次以下的,每人次奖励20元。

此外,莆田市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在全力帮扶助企纾困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鼓励企业连续生产,对“两节”期间(今年1月至2月)用电量达202411月—128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其一季度实际用电增量给予0.05/千瓦时的用电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企业新投产纳统,对今年新投产入库且当年度产值完成1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基础上,按投产入库时间先后顺序或全年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阶梯奖励配套。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对今年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活动,省级财政按照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每场活动最高不超100万元的奖励;对一季度举办的开拓市场活动按70%给予奖励,每场活动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今年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奖励。培育商贸经营主体,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新培育企业给予最高1万元的叠加奖励。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企业,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全力稳外贸稳外资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支持新设立(含增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业)来莆投资我市重点发展的13条产业链,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万美元(含)至500万美元的,市级财政按不高于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

《若干措施》还明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扎实推进农业生产、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