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5-09【字体: 正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2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数字福州“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三大主线,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加快建设数字中国领军城市和数字应用第一城,数字化赋能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一、全力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1.办好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坚持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持续创新办会形式,办好峰会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成果展、创新大赛等各项活动。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打造“买全球、卖全球”的高质量国家级数字产品和内容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古厝集团〕

2.放大峰会溢出效应。持续推进历届峰会签约项目转化落地,利用第五届峰会契机,结合产业链布局,招商引资、招商引智,力争新引进数字经济项目1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古厝集团、市招商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提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3.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福州“千兆城市”网络建设,统筹推进IPv6规模部署应用,进一步提高重点乡镇5G网络覆盖率,推动近海5G通信网络试点工作;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水平,争取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相关枢纽落地;加快中国电信(长乐)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华为人工智能孵化中心、全球数字教育装备展示平台等新基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大数据委,各通信运营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提速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片区建设。培育形成2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建成6个省级重点数字经济园区、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力争2022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达10%,物联网产业基地产值达400亿元以上,推动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进一步扩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行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物联网四大核心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实现集群式发展,推动重点区域综合性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示范工程建设;聚焦信创、数字内容、5G商用、鸿蒙生态、电竞产业及卫星应用等新兴领域,培育数字经济新风口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福州新区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数字化提升,做强做优;打造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提升纺织、玻璃材料等行业数字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农业、智慧海洋、智慧商圈建设,加快传统物流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福州5G智慧港口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行业应用标杆。实施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培育工程,引育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探索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增强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区块链技术使用能力,探索区块链新型科技产业模式和应用模式,建设多种形式的区块链创新发展基地;深入推进数字福州城市政务主链建设,上线试运行政务主链;推动“区块链+”政务服务、健康医疗、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8.加快国企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市属国企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动数字化赋能国企做大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国有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发展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推动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构建“平台+仓储+物流”三位一体的全球跨境贸易模式,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电商合作;建设数字化“智能+”消费生态和“数字云商平台”,争取落地数字人民币试点,打造一批网络直播视听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直播+”“云逛街”,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构建良好数字生态。提升超算应用水平,加快新基建融合应用、区块链等政策兑现,进一步生成优质数字经济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实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争取我市入选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超100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数字政府能力建设

11.夯实数字政府支撑底座。持续构筑“一云一网多平台”的政务基础支撑体系,持续推动“一网协同”,加快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时空信息平台(二期)、地名地址平台建设,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册”数据库,力争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新增数据归集量超过7亿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12.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集聚式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好办”,创新智能“秒批”、智能“秒报”和智能辅助审批服务,实现50项以上事项审批全过程“智慧办”;推动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归集电子证照数超2600万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13.推动e福州“自助办”“就近办”。重点推动数字化政务服务能力由市一级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实现e福州便民自助终端乡镇、街道全覆盖及五城区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推进智能化与适老化协同建设。持续拓展适老服务“10点钟课堂”活动,提升老年人新一代信息技术接入能力;推进数字化建设的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长者专区,提升政府网站、12345便民平台、e福州等适老化水平;发挥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作用,开展信息化助老培训,联动市老科协等组织,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老科协、团市委、市妇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5.提高各部门信息化水平。实施新修订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提升各委办局数字化政务能力;深化可信电子文件应用系统和OFD版式文件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整合迁移,搭建城市资源门户集约化平台;构建公安机关“e体+”智慧赋能体系;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加快应急管理平台、产业链大脑、智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平台、因公出国系统、气象精灵智慧平台等项目建设,提升部门数字化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外事办、市气象局、市直有关单位〕

四、推进数字应用第一城建设

16.打造城市大脑体系。以市级城市运营中心为核心,归并现有信息系统能力,横向打通,纵向提升,辐射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形成“一个中心一张网一座城”的城市大脑体系,提升城市数字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以网格化为基础,贯通“12345、数字城管、综治网格”等各大市域治理平台能力,形成最小治理单元“一网统管”;推进鼓楼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雪亮工程”和智慧公安建设,构建智慧化市域治安防控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直有关单位,鼓楼区政府〕

18.打造12345“城市总客服”。完善12345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配套机制;推动12345平台功能和服务能力升级,提升智能语音系统、大数据分析平台等智能化水平;促进12345创新发展实验室成果落地,形成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19.提升e福州平台能级。围绕市民和企业高频应用领域持续拓展“一码通行”场景,推动“福码”向社区(村)延伸,力争平台注册用户数达950万以上,争取e福州自助终端市民累计使用次数超过150万次。〔责任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20.拓展“信易+”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展、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信用“茉莉分”含金量;引导金融机构利用信用数据模型拓展“信易贷”场景;探索医保、疫情防控、家政服务等领域的“信易+”场景建设,推动信用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发改委(信用办)、市金融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商务局〕

21.深化可信数字身份应用。持续深化可信数字身份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应用,结合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试点的工作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安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在公安、公积金、不动产、医社保等领域选取试点场景,升级相关业务平台,实现群众领取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并可用在个人身份核验、线上线下办事等场景。〔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城市CIM平台、城市体检、智慧水系、智能建造等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3.开展数字乡村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支持本土企业大力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智慧乡村旅游、特色农业数字化转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依托e福州平台,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覆盖;升级现有的市级农业农村信息化平台,打造数字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委、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4.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强化信息技术赋能疫情防控,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全民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新遴选一批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完善智慧旅游平台,持续推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快福州机场智能化升级,推进西湖、福道等智慧园林建设;打造数字应用场景80项以上,进一步鼓浓城市数字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园林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5.推动福州都市圈数字化协同发展。全面提升“福莆宁南岚”数字都市圈协作广度、深度,共享云计算、超算等数字基础设施,发挥福州在政务、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数据开发利用优势,持续推动都市圈各城市在经济、社会等方面享受数字化服务、同城化待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深化数据资源汇聚利用

26.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完善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机制,开展数据归集攻坚战专项行动,启动各县(市)区数据汇聚共享工作,持续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力争公共数据汇聚总量突破60亿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27.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大数据开发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创新基地建设,建立数据资产运营体系;加快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海事大数据、快递大数据开发利用,推进政企数据共享互通、试点示范建设,促进数据产品交易。〔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六、保障措施

28.强化统筹协调。在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托数字福州国际品牌项目指挥部,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信息化能力建设纳入数字福州相关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9.完善顶层设计。发布《福州市“十四五”数字福州专项规划》,推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各国有企业谋划本地区、本领域中长期数字化规划;落实《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出台《福州市数据资产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谋划推动市本级相关条例立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0.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发挥网信、大数据、公安等主管部门联动作用,加强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适时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持续完善网络安全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常态化、体系化评估机制,全面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委〕

31.营造良好发展氛围。高标准办好2022年国际显示技术大会、光电学术产业峰会和第二届中国跨交会等数字展会;做大做强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中国联通东南研究院等数字创新平台;鼓励金融机构面向数字经济企业对接推广“快服贷”服务;加强干部信息化培训,提升干部信息化素养;加强数字福州宣传推广,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会同龙头企业构建多元化培育体系,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数字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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