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

闽工信规〔2024〕10号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发布日期:2024-07-17【字体: 正常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闽工信规〔2022〕8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doc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

AI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