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对《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适应我省工业项目发展需求,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新修订的这一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评价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均需严格执行。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提高25个行业的容积率下限,明确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同时,针对石油化工行业调整了容积率下限,以更好地适应行业特点。取消绿地率指标,强调工业园区应根据规划统筹安排绿化用地,禁止建设与工业生产无关的花园式工厂。允许增加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建筑面积,允许提高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比重和建筑面积比例上限,用于建设宿舍型保租房。对31个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指标进行修订,如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不同土地类别提高了投资强度,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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