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片生机勃勃的创业热土。64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培育了51家上市公司、90多个知名品牌,向世界展现了福建民营企业“敢为人先、爱拼会赢”的精神特质。
这份奇迹背后,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七次深入晋江调研,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晋江经验”。2023年7月,“晋江经验”被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上升为引领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示范样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福建法院强化“晋江经验”发源地的责任担当,从办案速度、司法温度、保障力度等维度全面发力,以能动履职“最优解”精准作答企业“最急需”,努力打造“立审执破调”一体化贯通全方位保障的司法服务工作体系,助推福建从民营经济大省向民营经济强省跨越发展。
护企“安宁与稳定”
“打官司,双方不一定要‘撕破脸’。向前看,大家今后还有合作的机会。”4月28日,在晋江市人民法院法商诉调工作室内,原本剑拔弩张的原告晋江某陶瓷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某、王某在调解后握手言和。
“这起1300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合作关系长达15年,有调解的基础。如果走诉讼程序至少得耗时半年,大家都拖不起。”晋江法院磁灶人民法庭庭长李金玲分析研判,她果断运用“法院+商会”机制,邀请磁灶商会会长吴声团参与调解,仅用时19天就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去年以来,受经济结构性调整等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更显艰难。一旦官司悬而未决,一些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的企业就容易被“拖瘦”甚至“拖垮”。对此,福建法院抓实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推广“法院和工商联”“法院+商会”“法院+行业协会”经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自愿选择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实现对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保护。
企业发展需要“宁静时间”,如何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福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灵活运用“放水养鱼”措施,依法“活封”“活扣”经营性资产,为企业营造“安宁与稳定”法治环境。
古典红木家具是仙游县的支柱产业。一起标的额上亿元的借贷纠纷案件,仙游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对红木家具采取“活封”措施,即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出售“活封”后的红木家具,并将成交收入用以偿还债务。
“如果对这批家具进行拍卖,可能达不到正常售价的三分之一。采用这种执行方案,既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又给了企业一条‘生路’。”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金东说。
为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避免“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福建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的监管下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处置财产,避免被扼住喉咙、难以喘息。
“我们特别注意区分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执行的‘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情形,避免将‘失能’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如果条件允许,我们还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强企“信心与底气”
宽敞整洁的车间里,机器飞快运转,生产线上的工人忙而有序。春节过后,龙岩市永定区某电池企业热气腾腾,开足马力生产。
就在四年前,这家拥有电池领域领先技术的新能源公司,曾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分拆式”重整,为最具价值的“运营板块”引入重整资金,成功帮助企业“破”局重生。
“一路走来,我感受到如影随形的司法温度,现在我对企业未来的发展特别有信心。”该公司副总裁林某感谢道。
信心和底气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力。在2023年8月福建省出台的《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坚持以公正法治稳定预期,增强民营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的信心”这句话力透纸背。
企业的这份信心和底气,来自于人民法院的“有力”帮扶。企业发展中不慎踩了法律“红线”,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还是帮助其“去腐生肌”?福建法院通过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其合规整改,防止“纸面合规”,此外还探索建立“合规告知书+司法建议书”“一案双书”行政案件审理新模式,力争“办理一个案件,扶助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企业的这份信心和底气,还来自于人民法院的“有序”引导。福建法院为小微企业“量身”提供简便、快捷和低成本的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对无生命力的小微企业快速出清;引导有生命力的小微企业有效重整、和解。仅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764件,有效盘活资产113亿余元,帮助182家企业摆脱困境、重回“赛道”。
企业的这份信心和底气,更来自于人民法院的“有效”作为。“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重点企业法治体检”等一个个专项行动在八闽大地部署落实,帮助企业既治“已病”,更治“未病”。2023年,全省法院走访企业1593家,为3425家企业修复信用。
助企“创新与发展”
有海的地方,就有福建人打拼的身影。从一双鞋到一泡茶,从一件衣服到一味小吃……无数闽商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心无旁骛做强实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打拼下一片天地。
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都离不开法治的坚实保障。福建各地法院瞄准当地特色产业司法需求,创新精准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司法服务,助力产业由小变大、蓬勃发展。
——沙县小吃,被誉为“国民小吃”。分布全国门店超8万家,创造年营业额超500亿元。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打造“一城一法官”定向联络工作模式,联合本地小吃管委会成立专门调解组织,诉前化解涉小吃业主纠纷900余件,提供诉讼引导、维权保护等服务1000余件次;
——千年窑火,造就了“中国白·德化瓷”。德化县人民法院打造5个陶瓷“行业调解室”“园区巡回审判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陶瓷大师等诉前化解纠纷,为企业提供涉诉风险防范、辅导讲座,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良好生态。
无论是独角兽企业抑或是中小企业,它们难免碰到发展之困、创新之难,人民法院如何才能呵护好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火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福建法院大力推广建设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通过成立福州、厦门、泉州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技术类案件,加大对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厦门市某光学有限公司旗下各大品牌入驻全国近4万家销售网点,其中一款知名眼镜品牌因销售火爆,市面上的仿冒产品层出不穷,网络上侵权行为一度多达500多起。
经分析研判,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引导企业选择一两个典型案件进行集中诉讼,办成示范案例。同时,还向该公司和网络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最终,这家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下降超九成……
“民营经济是福建经济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福建法院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全面实施,着眼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善意保护,以高质量司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打气’,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