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做好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钢铁、平板玻璃、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2025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
《实施方案》在新增项目方面提出四条措施,严把项目准入门槛,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链领域,着力招引实施产出高资源消耗小的项目;工业重点领域新上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强化项目预审环节,对未完成能耗序时进度的县(市)区政府提出新增项目能耗替代要求。建设新型绿色能源,力争2025年较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若节能审查未获得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在存量项目方面,提出四条措施,提升存量能效水平,对能效清单目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节能诊断改造项目库,推动实施一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加强能耗在线监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数据跟踪、监测、分析机制,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做好日常监测管理。加大节能监管力度,加强常态化日常监察,发现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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