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院:以法治之力服务技术产业创新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发布日期:2024-04-28【字体: 正常

4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2023年,福建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279件,审结21980件,其中有一批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技术、产业、制度创新,为新时代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准确把握司法保护理念

“心怀‘国之大者’,要准确把握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丽雪介绍,福建法院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依法加大赔偿力度,确定与侵权情节相适应的赔偿数额。比如,斐某公司与卡某高公司等商标侵权纠纷案二审中,将赔偿金额由100万元调整为350万元。在司法审判中,法院注重从源头化解纠纷。针对个案、类案总结治理举措,福州市中院成功化解园区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纠纷,源头解决可能引发的批量连锁纠纷。

同时,法院注重引用技术调查官,为高效查明技术事实打下坚实基础。福州、厦门、泉州三个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技术类案件2031件,其中103件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高效查明“技术事实”。舜某光电公司与福州某光电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由技术调查官主持产品勘验、演示和技术比对,并出具技术分析报告,该比对方法及认定的技术事实获得最高法院的认可。

此外,福建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调中心合作,探索多元化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新路径,共委托委派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8件,助推创新主体融入国际竞争。

强化“高新特”技术保护

据介绍,福建法院发挥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加大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科技成果、重点领域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强化科研人员、科创成果司法保护。福建省法院形成《福建法院涉新能源行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新能源行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种粒虽小”,事关民生福祉,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涉种违法犯罪,是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个重点。四川某柑桔公司与某农业公司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细化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考量因素,准确确定临时保护期使用费。

同时,法院全力打好“特色产业牌”,加强涉陶瓷、涉茶产业司法保护,加大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保护力度。比如,“山水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合理确定传统文化著作权权利边界、保护方式;妥善审结非遗传承人邱某蓉建盏作品著作权侵权案,护航传统手工技艺创新发展。

激发队伍建设改革创新

打铁还需自身硬,福建法院深层激发队伍建设、改革创新、调研宣传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能。福建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业务培训、强化发改分析、编写裁判要旨,派员到最高法院挂职锻炼,充分运用“法答网”等平台提升审判队伍专业能力。

同时,推动全省三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实质化运转,全省建有司法协同中心9个、司法保护站30个,入选福建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改革,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实现司法理念、办案规则协同、融合,福建省法院与省检察院协同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应用,妥善审结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深化调研成果转化。福建省人大、省法院调研组共同调研,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省法院高质量完成省法院党组重点调研课题“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首善之区建设研究”等4个调研课题,出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统一类案裁判尺度,福建省法院精心筛选了十件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例予以发布。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陈国雄介绍,入选的十大案例涵盖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类型,涉及数据、汽车、生物技术、光电科技、新材料、计算机软件、传统文化等我省前沿重点产业领域,其中,上海行某公司与厦门固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刚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23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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