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八条措施 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04-25【字体: 正常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企业入选国家级“双跨”平台,最高奖励1000万元。

《措施》提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数字化水平评定,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按照规定改造范围实际投入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企业,按照8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以竞赛方式,评选出通用性强的综合型成套解决方案和产品,以及单点场景解决方案和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奖励,供企业免费使用。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项目建设,对贷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贴息支持。

作为福州市工业数字化转型重要内容,《措施》从项目、平台等不同维度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对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行业特色平台、服务应用平台,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福州市入选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的企业,给予相应额度的奖励。

新型工业化道路上,“智改数转”成为广大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赛道。《措施》提出,对技改项目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按其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工业企业智能制造应用软件企业(含涉软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实行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对工业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基础设施上云、工业设备上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同一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

福州越来越多的企业走上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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